在单位干了11年但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不想签约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利茹726


你好,员工在单位干了11年,单位也跟员工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不想与员工签约(这个词用法不当,既然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就不存在签不签约的问题),应该是单位想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该支付员工补偿。但你在问题里面没有明说单位是因为什么原因不想跟员工继续签约的,所以最终有两种结局,员工有可能拿不到任何补偿,或者有可能拿双倍赔偿金,那就要看情况了。

如果员工是因为在工作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单位依法不与员工继续签约合同,依规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单位解约合同不用支付员工任何补偿,也就是说员工是没法拿钱的。

反之,如果员工的工作没有什么问题,单位就是无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应当视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具体到你的问题,员工在单位干了11年,那么员工一次性可以拿11个月的双倍赔偿金,相当于一次性拿22个月的工资。而且这个补偿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员工目前12个月应发工资总额的平均数来支付的,所以这是一笔很大的钱。员工的工资越高,拿的这笔补偿就越高,估计至少八九上十万没问题。

如果员工有资格拿这补偿,那么一定要提前做一件事,那就是准备好各种维权的证据,做好劳动仲裁甚至打官司的准备,因为单位不可能乖乖的把这一大笔钱拿出来补偿员工的,所以必须通过劳动维权才可能最终获得应得的权益主张。


Sir聊HR


何南回答

你好

如果单位单方面不再执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再签约的情况,单方面违约(用人方)赔偿如下:

第一种,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单方面解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则需发一个月工资代替,补偿标准是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赔偿,如果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赔偿计算,不满半年赔偿按半个月计算。按照这个标准你能获得11个月的工资赔偿(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收入总和的平均数计算)。此标准见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第二种,如果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想单方面不再执行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2倍执行,即你可以获得22个月的薪资补偿。

需提请你注意的是:一要保护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门禁卡、胸卡或者工作证之类的物证;二是要去银行打印出你离职前12个月的银行流水(工资卡)。

赔偿问题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新高考何南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不同你签,也就是一个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理论上单位应该会给你一个解除合同的理由,如果理由合理合法,那么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合同,并赔偿你11个月工资(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单位没有合理解除你合同,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赔偿2倍工资11个月,也就是22个月工资。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可以单独付一个工资给你,代替通知。同时,你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最后,单位也可以和你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赔偿金是你们双方协商即可,建议协商金额以11个月为基准。如果单位不给任何理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也是2倍赔偿,同时赔偿过后,你还可以继续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在单位工作。希望对你有用。


枫纸1


“呵呵”,又是典型的职场“辞退”套路,请题主干万别做傻事:自己主动离职,否则你可亏大了,也正中了用人单位的下怀,一分不贴的解决了老员工。

针对题主这个问题,应首先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前提条件。

具体内容如下: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只要任意符合其中一条,都可以视为用人单位自动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你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11年,已经充分府合《劳动合同法》中第十四条之规定,即使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已经自动被视为已签订此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不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不会对你产生多大影响了!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辞退你,则可以要求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具体的法理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你是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1年,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22月的工资赔偿金!

当然如果你的月工资是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则可以按每年支付3个工资的赔偿金,11年就该支付你33月的工资赔偿金!

注意两点:

①、请不要主动离职,否则你将会一分赔偿金都得不到;

②、保存好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所有资料,包据合同,工资卡(条)等材料,尤其是后面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需要工资卡(条)来作赔付时的证明材料!

③、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段时间,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不足半年要按半月支付赔偿,超过半年则按1月支付赔偿。

要求支付赔偿金的途径与办法:

①、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处理;

②、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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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职场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不可能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第二,看单位是以什么理由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以劳动者存在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补偿,但需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的举证责任);若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额外一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是经济性裁员,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则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律正看法


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必须赔付你两倍的补偿金,干了11年,每年补偿一个月,就是11个月,赔偿双倍就是要赔偿你22个月的工资。

当然如果你严重违反了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导致单位要与你解除合同的情况,你得不到任何补偿金。


尘风552200


又是一个自己不想干了还想要补偿的……自己辞职或者因为严重违纪、摊上刑事责任而被辞退的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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