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將於2019年1月23日至31日對金稅三期系統進行並庫升級,期間暫停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理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9年1月23日0:00起,全省(不含廈門,下同)各級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行政中心服務大廳辦稅窗口等辦稅服務場所以及福建省電子稅務局、閩稅通APP等網上應用服務(除涉稅諮詢外)暫停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在此期間無法出具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2019年2月1日8:00起,全省稅務機關恢復對外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
二、牌證申領
因金稅三期系統並庫升級無法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1日8:00期間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福建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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