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的平頭問題:礙格與出律

寫格律詩要儘量避免平頭。

但是律詩平頭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聲韻上的平頭,另一種是詩句詞意上的平頭,稱為“四平頭”。

格律詩的平頭問題:礙格與出律

其中四平頭是指律詩中有四句或六句用詞意思重複,擠佔發揮空間,是律詩文法的不當,但是並非大忌,比如陸游的《雪中二首其二》:

春晝雪如篩,清羸病起時。

跡深驚虎過,煙絕閔僧飢。

地凍萱芽短,林寒鳥哢遲。

西窗斜日晚,呵手斂殘棋。

其中頜聯、頸聯的起頭兩字“跡深”、“煙絕”、“地凍”、“林寒”就是“四平頭”。這個並非什麼不得了的毛病,只是在寫法上疊刻,重複,律詩的篇幅短小,而且本身平仄嚴格,那麼在文法上變化風格是重要的表現手段,這種四平頭的寫法就變相地侷限了內容的豐富表達方式,所以有評“礙格”。

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到,“礙格”並不出律,所以這種問題一直沒有定論,也不會發生平仄上的衝突。

另外一種就是和對仗有矛盾的平頭:聲韻上的平頭。

格律詩的平頭問題:礙格與出律

聲韻上的平頭屬於詩歌“八病”之首。這一點空海和尚(對,就是《妖貓傳》裡那個和尚)在《文鏡秘府》中解釋得很清楚,也舉了例子,我們引用看下:

平頭詩者,五言詩第一字不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同聲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聲,犯者名為犯平頭。平頭詩曰:“芳時淑氣清,提壺臺上傾。”(如此之類,是其病也。)又詩曰:“山方翻類矩,波圓更若規,樹表看猿掛,林側望熊馳。”又詩曰:“朝雲晦初景,丹池晚飛雪,飄枝聚還散,吹楊凝且滅。

這是以五言詩為例,就是每一聯的上句的第一、二字不能與下句的第一、二字同聲調(平仄)。比如“芳時淑氣清,提壺臺上傾”這句詩中,“芳時”與“提壺”都是平音,這就是平頭。是不是也能唸啊,問題在哪?問題在這就沒有遵守律詩最基礎的平仄相對的規則。按照平仄,上句為“平平仄仄平”(淑字為入聲字,仄聲入韻),下句相對該是:“仄仄仄平平”。這很明顯就出律了。

而對仗,特別是工對,不但要求詞性相對,平仄更是要嚴格相對。所以,平頭肯定是與對仗相矛盾的。當然“芳時淑氣清,提壺臺上傾”這兩句本身不對仗,只是用來舉例說明平頭。空海後面的例子裡面有平頭又要對仗的,大家可以自己分析。

這些規則都是對詩人作品進行整理,發現語病之後整理出來的,平仄格律完全成熟之後,詩人進行近體詩的創作時,從一開始就避免了聲韻平頭的出現。所以現在能看到的聲韻平頭詩要麼是格律出現之前的古風,要麼就是近人的語病作品。

聲韻上的平頭其實是很好避免的。遇到這種情況,要解決的話就只有在對仗的情況下根據平仄換詞。

而詩句意思上的“四平頭,六平頭”則更考查詩人的文采和表達能力。就好像這篇文章一樣,裡面也有重複囉嗦的地方,這就是寫作水平的毛病,但並非寫作方法的問題。

格律詩的平頭問題:礙格與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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