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悉,目前對接資管新規的相關監管制度正在加緊制定中。如《信託公司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信託公司資本管理辦法》,及針對信託的並表管理辦法等文件,或都在積極制定中。
也有媒體報道稱,監管部門制定的《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辦法》進一步梳理並明確了具體業務的監管規則。據悉,接下來信託產品中可能添加公募類品種,可以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發行公募信託產品,認購起點1萬元。
對此,知名信託專家、西南財經大學兼職教授陳赤表示,與其他資管行業同等規則,允許信託公司發行公募產品,這既有利於信託為普惠金融服務,也有利於降低信託客戶的投資集中度風險。
“如果這一體現公平性的政策得以順利出臺,必將顯著提高信託服務實體經濟的有效供給能力,有利於為資本市場提供更多的理性的機構投資者,壯大直接融資規模;也將重塑信託業競爭格局,再造信託公司業務模式。”陳赤分析道。
雲南信託研究發展部總經理王和俊認為,目前新政策總體而言利好信託,讓信託與其他資管機構站到了公平競爭的起跑線上,但具體如何落地,仍需要看監管部門發佈的執行細則。
本文源自上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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