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永不眠之夜 之 “信託”你財產的金鐘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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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想到信託的起源,一種說法是“十字軍東征”,戰士可能一去不復返,“出征”之前,把財產甚至是妻子兒女都託付給他人。在中國歷史裡,類似的故事是白帝城託孤。隱隱感受到,信託,初看是金融,再看是法律安排,認真感悟,是人性。信託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基於信任,是基於對人性善的一面的認知。當然,這種信任,也有法律制度的保障做基礎。近期固定收益類產品十分火爆,基本上產品剛上線就遭到秒殺,甚至還有發行規模五千萬的產品預約額度達到二十多億元。


信託財產不屬於債務的追償範圍,賬戶資金不受債務糾紛困擾。當企業破產時,股票、債券、存款等都會被凍結,但信託財產不被凍結;債權人無權要求信託資產的受益人以信託資產來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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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託資產不用於抵債《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2、信託資產是獨立、不可分割的財產根據《信託法》,信託資產一旦成立,就從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財產中分割出來,成為一筆獨立運作的資產,它不能被抵債、清算和破產。受益人(可以是委託人自己)對信託財產的享有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同時信託財產也不因受益人的債務而被處理掉。


3、信託財產可以規避法律訴訟糾紛風險——導致資產被查封凍結。安然公司肯萊恩夫婦曾經把公司做到了世界500強,而2002年破產的時候,絕大多數的財產被凍結、清算,唯一沒有被凍結的是他們買的一份970萬美元人壽保險的保單,肯萊恩夫婦因此靠它每年領取幾十萬美金安度萬年。信託財產同樣不被列入查封、凍結的資產範圍,也同樣受法律的保護。我們存在銀行的錢,房產,股票、基金等,一旦發生債務糾紛或者破產時,都要面臨查封、凍結風險。如果沒有事先為家庭或者個人留一筆絕對屬於個人的資產,一旦風險來臨,那將是不可想象的悲慘後果。以潘石屹張欣夫婦的案例來說,潘石屹將財產轉移到了信託公司,寫明受益人是張欣。一旦潘石屹和SOHU中國破產,那麼他的資產就得以保全。因為信託財產不可凍結、抵債,而且信託財產的受益人是張欣,和潘石屹沒有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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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託資產可以規避債務關係風險——導致資產被抵債。作為企業家,做實業是高風險的。馬雲說過,“生意等於戰場,你可以連續勝利5年或者更長,但你不能保證20年、30年永遠順利。”事實上,據美國《財富》雜誌報道,美國大約62%的企業壽命不超過10年,只有2%的企業壽命超過50年,而中小企業的壽命不超過7年。中國大型民營企業的壽命為7.5年,中小企業壽命不超過2.9年。做企業要發展壯大,難免要借錢,這就會欠下一屁股的債務。很多企業也正是在債務危機中倒閉,如果沒有事先規劃,將會輸得乾乾淨淨。如果企業家懂得信託、保險,完全可以把資產轉移到信託公司或者保險公司,那麼當企業面臨債務糾紛時,至少有一筆財產是屬於自己的——信託資產或者保險資產,他們不能被抵債。即使要賣房賣車,賣光企業用來抵債,但信託財產是不能被抵債的。這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資產。前段時間鄂爾多斯很多老闆不得不賣豪車還債,但如果他們懂得信託,把一部分資金放信託公司,至少這部分信託資產可以免除債務糾紛,即使個人其它資產全部變賣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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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託資產可以規避情感風險——導致資產被分割。無論世界還是中國,富豪們面臨的一個重要困擾就是天價離婚。王石、趙本山離婚都淨身出戶,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杜雙華離婚案,伍茲離婚等等,涉及的財產分割問題都困擾夫妻雙方,尤其是掙錢能力強的一方是何等的不情願。信託和保險在這方面都可以發揮獨到的功能。由於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資產在夫妻離婚時不可分割,但信託財產的受益人可以按比例指定。這樣就可以實現約定夫妻的財產分配方式,即使離婚也不受影響。這方面,女首富吳亞軍做的非常好。她和蔡奎離婚的時候外人曾經為她捏一把汗,以為蔡奎要分走她數百億家產,其實早把龍湖地產股權交給信託公司持有,並和蔡奎約定收益權分配比例,離婚不影響她的財產保護和龍湖地產股價。傳媒大亨默多克和鄧文迪的離婚案更絕,默多克把家族財產都交給信託公司,並在其中享有信託財產的受益權的分配權,默多克把受益權全部指向自己的孩子。鄧文迪離婚只拿到北京四合院的房子和一些金錢,總額不到默多克的1%。影星林心如說,結婚前要將財產轉做信託,就是為了規避萬一離婚財產被分割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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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託資產可以規避“富不過三代”的風險——導致資產被徵重稅或者敗家。這點最著名的案例對比無非是臺灣富豪王永慶和蔡萬霖。2008年臺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辭世,在臺灣留下的遺產高達600億元。由於生前沒做任何節稅規劃,最終仍確定遺產稅總金額約119億元新臺幣,創下臺灣史上最高遺產稅紀錄。


2004年去世的臺灣首富蔡萬霖,遺留下龐大財產,按照臺灣法律,他的子女需要繳交782億新臺幣的遺產稅。由於以信託、壽險業務起家的蔡萬霖對於避稅之道很有心得,臺灣當局最終能收到的遺產稅金只有5億新臺幣。財產繼承風險還常常發生在資產被子女敗家。所有功成名就的富豪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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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熱-貴諾這個名字就像一個噩夢。他曾經坐擁從父親那裡繼承的20億美元,而他的夢想卻是在臨死前花光錢包裡的最後一分錢!不過由於“計算失誤”,這個曾與瑪莉蓮-夢露出雙入對、與希臘船王稱兄道弟,與美國總統談笑風聲的花花公子,最後竟要靠領救濟金度日,並在在貧困中黯然辭世。而前不久的新聞《八個月揮霍4000萬,“富二代”變“負二代”》、沈殿霞女兒鄭欣宜為男友變賣家產等均屬於資產被敗家的典型案例。梅豔芳生前就擔心母親不善管錢,寧願把財產轉給信託公司,寫明受益人是母親。懂得使用信託來實現財富傳承的富豪比比皆是:如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梅隆家族、羅斯柴爾德家族、喬布斯、李嘉誠、梅豔芳…主要是是西方發達國家有普遍徵收遺產稅的法律。信託財產由於名義上屬於信託公司的財產,自然不能被徵收遺產稅,而委託人卻可以指定信託財產的受益人。從而實現家族財富傳承。中國大陸儘管沒有開徵遺產稅,但是真的開徵的時候,想啟動恐怕來不及。同時,很多富豪都喜歡錢在自己手上的感覺,不願意考慮將大筆資產交給信託公司運作。家族信託是信託資產中唯一可以指定受益人的信託服務,真正實現委託人的意願,同時可以使得家族/個人財產免於被凍結、抵債、清算、分割、敗家。從這個角度上將,劉漢如果懂得信託,那麼他至少可以為家人留下一筆鉅額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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