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照居士注《百喻經》26.人效王眼瞤喻

【白話文】從前有一個人,想得到國王的賞識,便問別人說:“怎樣才能得到國王的賞識呢?”有人就告訴他說:“如果想得到國王的賞識,你就必須時時效仿國王的舉止。”這個人隨即來到國王的住所,恰巧看見國王在眨巴眼睛,他便立即仿效國王不停地眨眼。國王問道:“你是生眼病了還是受風寒了呢?為什麼不停地眨眼?”他回答國王說:“我的眼沒病,也不曾受風,只是想得到國王您的賞識,剛看到國王您在眨眼睛,所以我故意仿效國王您啊。”

圓照居士注《百喻經》26.人效王眼瞤喻

國王聽了這話,怒目圓睜,立即叫人對他施加各種刑罰,並下令把他趕出國門。世上有的人也是這樣。他們想要親近佛陀,以求得到佛的教誨,使自己的道行增長。雖然他們已經親近了佛陀,卻又不能理解佛為了眾生,有意提供了各種各樣很容易掌握佛法的方便之門,為此難免會有一些不當之處。有的佛徒在聆聽如來佛講解佛教教義時,聽見有的說教前後不一致,就對佛陀譏諷詆譭,故意仿效佛教的種種不足之處。正是由於這種緣故,他們在佛學的義理中,不但沒有得到利益,反而有可能墮落到三惡道中。這樣的人就好像仿效國王眨眼,最終被逐出國門的人一樣可笑。

【圓照居士注】佛有八萬四千法門,佛在世時,根據不同根基的人講不同的法,故後世有大乘、小乘之分。我們看到的佛經是經過三次大規模集結,經過不同的流轉渠道,不同譯師翻譯後的結果。又經過許多宗師根據自己的理解又有闡釋,難免在一些細枝末節有不一致地方。釋迦牟尼佛預見到了這些問題,故制訂了四依法(或四依四不依),為: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出自【大般涅槃經卷第六】 北涼天竺三藏曇無讖譯。)

舉個例子來進一步解釋這種現象:上小學一年級數學課時,老師會教給我們“減法只能大的數減小的數”,到了初中就教我們“小的數減大的數得負數”了;在初中,老師說“根號內只能是非負數”,到了高中,老師又講了虛數;中學階段,我們學習了平行線,後來又知道“黎曼幾何”並不承認平行線的存在。——老師也是在根據學生的基礎和理解力講不同的法。回過頭來,我們也不會去指責當年的數學老師解答問題時為什麼不夠嚴謹,因為如果用嚴謹的語言,大部分學生可能當時都會聽不懂。如果一個學生到了初中,發現小學老師和初中老師講的不一樣,就此爭論不休,而荒廢了學業,只停留在初中階段,就不會學習到還有“虛數”,那就像這則寓言中的愚人一樣了。

圓照居士注《百喻經》26.人效王眼瞤喻

【文言文】昔有一人,欲得王意,問餘人言:“云何得之?”有人語言:“若欲得王意者,王之形相,汝當効之。”此人即便往至王所,見王眼瞤,便効王瞤。王問之言:“汝為病耶?為著風耶?何以眼瞤?”其人答王:“我不病眼,亦不著風,欲得王意,見王眼瞤,故効王也。”王聞是語,即大瞋恚。即便使人種種加害,擯令出國。世人亦爾。於佛法王欲得親近,求其善法,以自增長,既得親近,不解如來法王,為眾生故,種種方便,現其缺短;或聞其法,見有字句不正,便生譏毀,効其不是。由是之故,於佛法中,永失其善,墮於三惡。如彼愚人,亦復如是。

圓照居士注《百喻經》26.人效王眼瞤喻

(《百喻經》,是古印度高僧伽斯那編撰而成的一部教誡類經書。據說素材取自修多羅藏十二部佛經。南朝蕭齊永明年間,求那毗地把《百喻經》譯成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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