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5人“套路貸”團伙被批捕,涉案金額3200萬

廣東廣州5人“套路貸”團伙被批捕,涉案金額3200萬

一個個“合法”的“套路”,一步步引君入甕,給你“合法”的小錢的同時“套走”你的大錢。日前,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將朱某、盧某等5人批准逮捕。據悉,這是花都區破獲的首宗“套路貸”犯罪案件,也是該區司法機關持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的最新戰果。

2016年以來,該團伙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大肆實施“套路貸”詐騙活動,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暴力討債等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截至案發,該團伙先後對88名被害人實施詐騙,涉案金額3200餘萬元,騙取房產24處、機動車2輛及高檔手機等財物若干,給被害人個人及其家庭和社會都帶來了巨大的危害。

該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對資金使用的迫切需求,以收取所謂的“保證金”為名,簽訂虛高債權數額的借款合同,以陰陽合同等方式惡意規避國家對於民間借貸的最高利率限制性規定,在向被害人支付借款時通過製造銀行流水使之與借款合同上的借款數額相符,隨即又通過讓被害人取現歸還、收取中介費、“砍頭息”等方式最大程度地減少被害人實際取得的資金。經初步統計,該案中虛高的合同金額總計達到了3227.5萬元,而各被害人實際收到的借款金額總計只有297.75萬元,虛高達10.84倍。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當借款人無力按時償還借款時,犯罪嫌疑人就會一面扮演催逼債務的“惡人”,一面又扮演雪中送炭的“好人”,他們會請出同夥來“接單平賬”,以“幫助”被害人渡過難關為名,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將被害人逼入絕境。該案中,被害人黎先生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經過兩次“加壘”,債務數額從6萬元變成了26萬元。而被害人楊先生則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經過5次“加壘”,債務總額從2萬元變成了75萬元。

更有甚者,犯罪嫌疑人會逼迫被害人賣房還債或者以房抵債,被害人若不同意,就以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提起民事訴訟來佔有被害人的房產。被害人徐某夫婦年過八旬,是廣州某大學的退休教師,二人落入圈套後,兩個多月的時間,老兩口名下的一套價值350餘萬元的房子,就被犯罪嫌疑人在各種套路的疊加使用下,僅用95萬元就騙到手了。

經查,犯罪嫌疑人朱某、盧某等5人的行為與一般意義上的民間高利貸有明顯區別,完全符合“套路貸”的特徵,廣州市花都區檢察院對其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檢察日報 韋磊 梁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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