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offer後,企業毀約,該怎麼辦?

小娜是會計專業的一枚應屆生,秋招的時候,她經過一輪筆試、三輪面試,終於如願得到了當地一家不錯的審計公司的offer,並且因為拿到了這個offer而放棄了其他的機會。但是,到了約定報到的前一週,這家審計公司卻通知小娜,該崗位已經關閉,不要小娜了

小娜真的懵啦,又氣又急!現在秋招已經結束了,春招也只剩下補錄啦,我怎麼就突然變成無業了呢?公司明明已經給我offer了,怎麼可以說變就變呢?我該怎麼辦?我能告他們嗎?

收到offer後,企業毀約,該怎麼辦?

如果你是小娜,你會怎麼做?

1、告翻它,公司這不坑人嗎?

2、算了,這種事太多了,趕緊找下家吧。

給你30秒的時間,你的第一選擇會是哪一個呢?

收到offer後,企業毀約,該怎麼辦?

我們跟身邊的朋友聊這個話題的時候,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選擇“1,告翻它”,不能讓這麼不講誠信的公司逍遙法外!可是,真實地跟我們諮詢這個問題的,也有很多人會跟我們說:現在求職最重要,我不想浪費自己的時間。

一個是告它、一個是不告它,兩個選擇都有自己的道理,到底應該怎麼辦,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呢?

特別理解被對方放鴿子的心情,但說到維權,就跟行軍打仗一樣,不能草率行事,一是不能打沒有準備的仗,二是打仗需要有章法。

先給大家一顆定心丸,

確實是企業毀約並且給你造成損失的,你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講一個真實的案例:

2015年11月25日,施某到A公司面試,並收到A公司的offer,offer中有明確的薪資標準,並要求報到時,需要提供的資料中包括離職證明。

為順利入職,施某於2015年12月2日向原單位提出辭職並辦理了離職手續。2015年12月7日,A公司人事專員通知施某,由於A公司內部調整,擬提供給施某的崗位發生變動,無法為施某辦理入職手續。

由於已正式發放錄用通知,並要求施某提供從上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導致本人從有收入的狀態到無業狀態,產生了失去工資收入的損失,一審法院審判結果是,A公司賠償施某3個月的工資,工資標準參照施某現有工資水平。

分析這個案例不難發現:能夠取得理想的結果,一是確認企業發出offer的合規性,也就是說這個A公司給施某的offer,offer有明確薪資約定、報到資料等內容;二是有因對方毀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收到offer後,企業毀約,該怎麼辦?

如果我們打算採用法律的手段來維權,那麼:

第一步,確認offer的合規性,保證你手裡的offer是一個有效的offer,如果你的offer裡具體的職位、薪資、報到時間、報到要求等細節都沒有寫,那麼,維權的成本就會大很多。

第二步,確認自己可以計算的損失,比如對方給你的offer的薪酬標準,你明確因此放棄的offer的薪酬水平,離職造成的經濟損失等。注意啦,一般來說除了薪酬標準之外,五險一金的損失、全家各項基本生活開支、前往面試的請假工資、找新工作過程中產生的支出,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由於打官司是一件耗時耗力的事,所以,與此同時,還有兩個貼心的建議:

第一,建議找專業的法律律師來諮詢,由專業的人幫助你完成法律訴訟的環節。

第二,建議你不要全力以赴,把時間和精力都放在打官司上,調整自己的情緒、理清自己未來的職業方向,開始下一步才是更加重要的事。

這裡還需要提示一下:在求職過程中,正在打官司這件事如果對方不問,就沒必要主動說了,畢竟解釋起來很複雜。當然,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你打官司的事火爆網絡,可能會給你帶來一些困擾,但也不用慌張,不如大方把你的觀點說出來,特別注意說得時候只說事實,對事不對人。

收到offer後,企業毀約,該怎麼辦?

如果你氣惱過後,決定不採取法律手段,而是全力以赴投入到新的求職過程中。

這個決定為好優姐姐也是非常支持的。

第一,處理情緒。

處理情緒非常重要,但跟自己說“我叫不生氣”也沒什麼用,關於處理情緒這件事,我的建議是要有實際的行動,比如主動跟對方聯繫確認對方毀約的原因,平心而論,對方通過簡歷篩選、幾輪面試確定下來入職人選本身也需要付出很多成本,並不會無緣無故的毀約,瞭解清楚原因更容易讓你理解對方,開始新的求職。

然後,也不要太苛責自己,覺得自己很窩囊。我們只是權衡之後,認為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求職中比投入到打官司上更合適而已。這不是因為善良、不是因為窩囊,只是一個適合我們的決定而已。

第二,友好鏈接。既然決定不通過法律手段維權,那就不如多一條路,認真的回覆對方:理解貴司的決定,希望以後有機會再合作,甚至可以詢問對方是否公司有其他合適的機會給自己推薦?是否有同類的公司可以推薦?

這裡友好鏈接既包括對方公司,如果真的是不得已的理由選擇毀約,萬一以後有條件了沒準還會給你機會;更重要的是在面試過程中認識的對方的HR、對方的業務主管等,職場人是流動的,建立鏈接關係,給對方留下靠譜的好印象,說不定以後會有更多、更好地機會。

第三,積極求職。認真梳理自己的簡歷、積極投遞簡歷。春招結束後,的確有些機會是錯過了,但是,求職這件事是一年之中任何時候都可以開始的事。

不是在安慰你,現在咱們offer被拒後被迫重新求職很鬱悶,但也不難看到,很多人雖然順利入職,但在工作後才發現實際工作跟自己想象的差距很大,因為完全不合適而主動選擇重新求職的也比比皆是,所以,好消息是你不是一個人,咱們需要更加主動和努力,但真的不用慌張。

吃一塹長一智,求職的時候多投遞幾家公司,給自己多一些機會。而且,如果不是校招的話,給了offer以後如果你能馬上入職,對方一般不會拖太久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對方毀約的可能性哦。

收到offer後,企業毀約,該怎麼辦?

除了以上分享的這些方法和技巧之外,我特別還想說的是,千萬不要被這件事影響!要明確這件事不是你的錯。因為各方面都很優秀,你拿到了offer,雖然企業方毀約了,但這並不代表你的能力被否認,你依然很優秀,這並沒有變,不要為對方的錯誤“背鍋”,影響自己的發揮。

在冷靜下來以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通過法律程序維權,也可以選擇不去消耗精力,直接進入求職程序,具體的方法和步驟你都記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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