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論(二)

真理,是一個認識論範疇,是關於人們對客觀存在的認識的知識的一個概念。何為真理,符合客觀實際的世界觀理論,達成目標的以及達成更高或者更好達成目標的方法論理論就是真理,其他的都是假理。

我們往往更多的是面向未來,著眼於未來,所以,我們更需要的往往是未來的真理。即,在未來某個時間段上,能夠符合客觀實際的世界觀理論與能夠達成我們的目標的方法論理論。而對過去的,都過去了,往往不會那麼重要。我們研究的應對的著眼的面向的基本上都是未來的,沒有人去研究過去怎麼樣,過去都發生過了,怎麼樣也都知道了,即便研究過去怎麼樣,也是為了以史為鑑,為了更好的未來。

如何應對未來,這就是方法論的問題,未來怎麼樣,這就是世界觀的問題,準確說是未來方法論和未來世界觀的問題。

在面對未來這件事情上,就有很多的理論。

一個是經驗論,根據歷史的過去來說明未來。比如,根據做實驗,某個方法過去一段時間有效,於是就應用於未來,就認為未來是有效的。要確保實驗法正確,即實驗的效果與未來的效果一致,即過去實驗為真的命題,未來依然為真,過去實驗為假的,未來依然為假,得有一定的假設條件,即保證過去和未來一致性的條件,即假設,歷史會重演,在這些條件下會是同樣的,不變的。否則,如果對不斷變化的事情用這個方法,就要犯經驗主義錯誤,用過去的理論來說明變化了的未來,自然就是錯誤的了。比如,通過實驗,過去從A地到B地需要1年時間,所以就得到現在還是這麼長時間的路程,但是事實上,由於科技的進步,交通工具升級了,現在只需要5分鐘了。那,這個根據過去推斷過去的未來即現在的認知就錯了。而過去觀察太陽東昇西落,推斷現在還是,那就對了。一錯一對的原因差別就在於一變一不變,對於不變的,例證法,完全有效,對於變化的,就不能用這個方法。

第二,很多應對未來的事情的方法,完全不用去實驗,不用根據實驗的結果做出真假判斷。並不需要歷史實驗,完全就能夠知道未來。比如引力波,當時愛因斯坦並沒有通過實驗發現了引力波,而是純粹的理論推演法,就證明了引力波的存在性。事實上,它確實是存在的,現在的實驗已經證實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一個有效方法,卻不一定是證明真理的,證明真理不一定非得是實踐,而同時過去實踐證明是真理的理論,不管多長時間多少次數的實踐證明為真,未來可能是謬論,同樣,有些過去很多次數和時間證明為假的理論,未來某段時間可能是真理,具體原因和分類就是上一段所說。所以,未經實證為真過的命題,未必就是假,完全可以從概念、公理、假設推演出來是真是假。但是,這種方法就可能會犯主觀主義錯誤,這也是要避免的。即,邏輯推演過程要正確才可以,不正確就會犯這個錯誤。

面向未來的,也有面向未知的,明天會怎麼樣,該怎麼做,也有此刻某個碗里扣著的是個什麼的問題,還有面向全局的,全局會怎麼樣。這些的真理問題,都可以從這兩個方法上去討論,至於用哪個,具體上哪個有效就用哪個,哪個無效就不用哪個,不可過分迷信哪一個,過分迷信過去的實踐,就可能會犯經驗主義錯誤,但是,很多情況,都必須實踐,比如我想知道鷹的飛翔速度是多少,可以放飛一隻鷹,具體測量看看。當然,也可能通過純粹概念推演能推演出來它的速度,但是應該很難,不如直接實測來得快,當然可能不會那麼精確。同樣,過分迷信邏輯推演,可能會犯主觀主義錯誤,這主要是推導的過程有誤不夠充分導致的。實踐法判斷某個命題真假很簡單,就是在歷史和未來或者局部和全局,或者彼此保持一致的前提假設下,歷史實踐怎麼樣,那被判斷的就是怎麼樣的。而邏輯推導就得一步步準確精確推導,就沒有這麼簡單。而精確的真理都是邏輯推導的結果,不是實證出來的,比如質能方程,牛二定律,以及很多物理學數學化學公式,不是通過實驗得到的,而是邏輯數學推導出來的,實證數據不會這麼精確。實驗在這裡當然也是起作用的,那就是給人一啟發,做了做實驗,發現實驗數據之間差不多有這樣的數量關係,然後邏輯上推導來看,找到了精確的數量關係。實踐一般用來實證真理的,或者用來找客觀具體的數據的,精確的真理還得靠純粹的邏輯數學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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