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皇帝特別節儉,這節儉體是現在生活中方方面面的:
剛登基,內務府照例製作出40方硯,後刻“道光御用”。但是呢,皇帝覺得一個人用不完,遂發給大臣分享。
道光的褲子破了,讓內務府用新布料把洞補上,而不是重新做一件,因為他覺得補一補並不妨礙穿,而重做卻又要花錢。上行下效,大臣也開始跟風,只是他們是真心節省嗎?未必,可能只是為了取悅皇帝。
上面的資料,取材自《清朝野史大觀》,雖然沒有史實嚴謹,卻也能反映出人物狀態——節省。
可以想見,一個這麼省的皇帝,如果發現國庫空虛會是件多麼痛心的事,引子發生在道光二十二年。
京城有一個大富商,他是銀號的老闆,腰纏萬貫。自古,百姓期盼富有,富有了就期待走入官場,於是富商打算貢獻出一萬餘兩白銀,給自己的兒子捐個官。所謂的“捐官”,實際上就是用錢買官,為官者有無才能則在所不問,它由來已久,每每吏治腐敗的時期就頻繁發生。
誰知道這回出事了。
先是庫丁貪汙,使一萬餘兩,丟失了四千多兩。
隨後,戶部分贓不均,告到朝廷,道光得知此事大為震驚,下令徹查國庫,盤點之下竟然發現賬面上大清擁有1218萬兩,實際上只有293萬兩!而這丟失的925萬兩去哪了?無從知曉!
道光也算倒黴,以上這件事,爆發在道光二十二年,也就是公元1842年!這前後所發生的,任何“一家之主”都會頭疼:
1840年,孝全皇后去世,在葬禮過後的四月餘,亡妻的傷感還沒有驅散,外交又陷入了陰霾,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七月份,英軍抵達天津,直隸總督前往大沽口炮臺會談。九月份,林則徐被迫革職,十二月,割讓香港,賠款菸草價格。
1841年,英軍再次深入,這回清政府終於向英宣戰,然而節節敗退,關天培殉職,《廣州合約》簽定,廣州不平百姓爆發了三元里起義。
1842年,陳化成殉職,上海失守,七月份,英國艦隊挺入南京,《南京條約》簽訂。割地、賠款、開設通商口岸使清政府主權喪失,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也是在這一年,道光發現國庫在他眼皮子底下丟了九百多萬兩白銀!
這時候總會想到老生常談的那句話:屋漏偏逢連陰雨。
是不是很想知道“國庫丟銀案”的結局?
我們繼續追蹤:
當然,這些錢不是真的被飛賊挖洞偷走了,而是被貪汙掉了,這些貪官汙吏堪比“竊國者”。只不過,十幾年下來,戰線拉得太長,所涉及的官吏、庫丁、賄賂者不僅多、廣,而且流動性很強,有的隨著人事調動早就換到別的崗位,已經無法知道誰才是罪魁禍首。乾隆朝,能盯上一個和珅,道光朝可未必。
但是吏治該整治是真,國家需要錢度過外敵難關也是真,道光索性嚴懲:
往上追朔,從嘉慶朝截至道光二十三年為止,凡是做過國庫官吏者、檢查者的,計算任職年、月、日後,每個月罰款一千二百兩白銀。無論他們此時是已故還是在世,有沒有變動職位,人人有責。
但是即便如此,最後收回來的錢也遠遠彌補不了朝廷虧空。本質在於:腐
敗已經形成規模,國家死氣沉沉,又缺乏銳意改革。有時候會想,如果維新變法不是發生在1898年,而是早個五十年,那麼道光會不會抓住這次機會?如果真的抓住這次機會,清朝又能否中興,甚至與世界接軌?
後記:
本文由百家號《青簡拂塵》獨家發佈
道光在位的前半程,試圖做出改變,比如厲行節儉;改革傳統的河運方式,支持河、海運輸網絡的建立;懲治鹽運的非法行為等等。但是以上種種努力,都沒有觸及清朝的根本矛盾,這與人物性格有或多或少聯繫,不少史學家認為,道光像父親一樣,中規中矩、本本分分,做皇帝則更適合錦上添花的維繫穩定,卻不適合開國、中興。美國學者費正清眼中的道光,甚至還有點“膽小”。閻崇年也稱,《南京條約》的簽訂,道光需要負主要責任。
在梳理清代末年曆史時,不少人看到“慘敗”“沒落”,都會說“這不是一個人的錯”“責任歸為一人是片面的歷史觀”,誠然我們不可否認歷史大勢下人類被迫的妥協,但一味的用宏觀視角評判歷史,則又會陷入“人人無責”的悖論。我們應該相信,每一個政策,每一個決定,都有其巨大的作用,每個歷史人物都有獨立的弧光,而非一個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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