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交公司要求駕駛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你怎麼看待該公司的做法?

Fucking涅槃


最近重慶萬州發生的公交車墜江事故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為了保證公交車駕駛的安全,南京將為公交車加裝駕駛室隔離門,還鼓勵公交司機“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併為司機設立了專門的委屈獎。——你沒聽錯,就是“委屈獎”!


這真的是一種典型的頭痛醫腳的做法啊,請問是誰出的餿主意?

首先,設立隔離門,當然可以起到擋住不良乘客對駕駛員的騷擾和襲擊的作用,但同時也會造成在司機出現意外情況比如突發性休克時,得不到乘客及時的援助的後果,這樣會使得公交車處在一種非常危險的無人駕駛狀態,這比公交車沒有隔離門時,可以跟乘客對打的危險程度好像沒什麼兩樣。

規定駕駛員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並沒有什麼法律上的依據,反而容易助長一些乘客喜歡尋釁滋事的不良風氣,這種忍讓甚至比高鐵乘務人員對霸座的不作為還要嚴重,簡直是在拿駕駛員的個人尊嚴和整個社會的公正相處原則開國際玩笑。


正確的做法是遇到有不良乘客無理滋事的,駕駛員應該儘快將車停靠適當位置,同時有權在不影響安全駕駛的前提下進行正當防衛,然後在停車後報警,由公安人員對滋事者進行從嚴的刑事處理。強調一下,對公交車上的滋事者必須加重懲罰,以防效尤者。

然而在這裡面,我們輿論往往忽略了一個主要角色:那些同時乘坐公交車的其他乘客。在有不良乘客肆意滋事時,所有乘客都有保護自己和保護公交車的權力和義務,絕不能假裝沒看見,袖手旁觀。對於那些幫助司機對付擾亂妨礙公交安全的乘客,必須按見義勇為對待,同時給與重獎,因為這比一般意義的見義勇為保護的人要多的多。

前幾天在北京就發生過類似萬州公交乘客毆打司機的情況,多虧有一名乘客從後面給了那個正在毆打司機的混蛋一腳,一腳踢開,功夫了得,這就挽救了一汽車的乘客,避免了一場悲劇的發生,功莫大焉。可見,只要全車乘客一起挺身而出,就不會有無故滋事者的市場,忍讓畏縮,正是萬州公交墜江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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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交公司這種做法就是在縱容犯罪!對於壞人,任何人都有責任和他們作鬥爭!憑什麼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駕駛員都是石頭做的嗎?如果駕駛員被打暈了?後果是什麼?正確的做法是,不和乘客爭論,如有衝突,緊急靠邊停車,打報警電話,讓警方來處理,南京公交公司一味犧牲駕駛員的做法,令人寒心,更加大了安全隱患!助長了那些壞人的囂張氣焰!如此做法,令人憤慨,令人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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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獎有多少個駕駛員可以拿到,有多少駕駛員受了委屈領導會知道的?但是隻要是駕駛員違章,投訴了,領導肯定知道!領導永遠想的是怎麼增加任務,怎麼扣發駕駛員工資!永遠不會為駕駛員著想的!南京公交內部非常亂,一個車隊好幾個隊長,都是拿錢不幹活的!整天找駕駛員的瑕疵去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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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規章制度有失偏頗,是奴性的心裡,服務人員不是奴隸,不可以被打被罵忍辱負重,人是有尊嚴的,我可以微笑服務,但不可以被虐被欺凌,另外,司機保護者一車人的安全,應該在法律法規上予以保護,公交公司應該製作安全門保護司機,對擾亂司機安全行車的,依法嚴懲,只有嚴懲才會慢慢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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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豬腦子,就知道罵一個講不出這個我規定的意義,這是工作,城管要求也是捱打不能還手,不代表捱打不能逃,不能控制對方,遇到生命威脅可以自衛,如果乘客打你一嘴巴,你就跟他扭打起來那對公交公司服務形象有損害形象,公交司機和乘客扭打起來跟兩個乘客扭打起來性質就一樣了,都要承擔責任,這不是賭氣賭狠的事,抓住乘客的罪行,讓野蠻乘客受到制裁才最重要,記住,讓人非我弱,在保證乘客安全的前提下保護自己,試想一下,如果成都公交司機,被打了沒有還手而是一腳剎車,就不會造成車輛失控,剎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完完全全就由施暴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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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機已經是責任太多了,要迎接乘客上車,還得查驗涮卡,投幣情況,看下車乘客下車了沒有,督促給老弱病殘讓座,還得保障行車安全,巳經是幾個人的工作一個人幹了,還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司機不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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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墜江事故後,乘客已經自發成為司機保鏢了,所以司機已經不用多此一舉了。另外現在打司機,妨礙駕駛是要判三年的。參照近期三亞法院判一六旬老人妨礙公交車駕駛,一審二審都三年。我相信只要執法力度夠,不管是霸坐還是妨礙駕駛,都會逐漸消失。現在最希望的是法院能夠嚴懲碰瓷訛詐,讓扶老人成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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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表示反對,保護自我人格尊嚴和生命安全是法律所規定,也是人權保障法基本原則,不僅在中國,在世界任何國家都沒有規定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之說;估計這是二十年前當年沒有車載監控,取證困難防止惡人先告狀擴大事態,迫不得己妥協的規章延續到今。

那麼真的有人辱罵和毆打我們駕駛員,那又該怎麼面對呢?是否就去和這些不良乘客去打去罵?就象重慶墜江事件中冉某林某那樣一邊打者罵著一邊駕駛著,最後連同其他乘客一起掉進濤濤江水之中,這難道又是正義之舉嗎?所以此事一出南京某些人士大讚自家管理秘方:“我們家司機就是耐受委屈,你罵你的,你打你的,我安心開好我的車,這種墜江的事完全能避免;並表示馬上委屈獎從20元提高到200元”,一時間媒體譁然,但是你還不能說這主意一點道理都沒有,關鍵時刻還真能救一車人性命。

那麼我們怎麼正確理解運用好南京“罵不回口,打不還手”規定呢?

本人認為公交車輛行駛中,駕駛員不得與乘客發生口角對罵,更不得有相互肢體衝突行為,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客車安全行使所考慮;如遇到有乘客激烈辱罵甚至有衝動跡象,嚴重干擾駕駛員安心駕駛,經勸解警告無效情況下,視情節輕重靠站臺停車報警處理,並及時向公司彙報;如遇到有攻擊行為乘客,駕駛員第一時間穩住方向,安全就近靠邊報警處理,公司有責任義務責成警方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而不是回去給個委屈獎草草簡單了事的,否則無良鬧事者逍遙法外下次繼續囂張,同時給一些素質低下者效仿,感覺公交司機不順眼糗幾下沒多大事嘛,而且他們還不敢還手還嘴,違法成本差不多為零,這種懶政思維要不得啊!很危險的,對此有媒體不點名批評了這種不負責任姑息養惡的規章,造成了南京每年都有司機被打被罵。在此呼籲南京各級安全部門,要嚴懲少數擾亂公交秩序不法者,通過媒體廣泛宣傳達到震懾效果,杜絕此類不文明現象繼續重演。

本人認為如遇到停車後鬧事者仍然持續攻擊駕駛員,駕駛員視情節輕重做出適當防衛,對駕駛員生命安全構成重大危險的暴徒攻擊,駕駛員則要臨危不懼,同歹徒作英勇搏鬥;相信公安部門會通過監控,群眾調查等手段,還原一個公道的說法。


公共探索


罵不還口可以,打不還手不行!

公交公司首先以人為本,保護本公司員工生命安全!而不是為了公司經濟利益!

保護司機:1、專職隨車安全員。

2、駕駛室專用空間。3、專用駕駛室。4、公交站臺安全標語。5、車內安全標語!

標語:不許干擾司機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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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司機的一味忍讓,只會助長囂張、扭曲規則意識。至少在那種場合下,肇事者囂張跋扈的囂張氣焰得到了淋漓盡致的發揮。而且,最為關鍵的是,惡性事件已經發生了,一味的忍讓,只能事後討回公道,那又如何呢?無濟於事。

對於公交車安全,最主要的是預防,再次才是控制。如何預防,我們在上一篇已經討論過了。這裡主要討論的是,如果司機不忍讓,可以怎麼做?我個人認為,可以及時停車,有能力有條件的話,進行反擊,反擊的理由是,即使停車,也不能排除肇事者進一步侵犯司機,比如奪取駕駛室,取代司機開車,這就更加危險了。或者可以馬上報警,以及尋求其他乘客的幫助。

很多網友還說,給司機配槍,佩刀,遇到這類人,直接槍斃或捅死。看著很大快人心,我也有此意,但這種做法開開玩笑就好了,畢竟太過極端 也不現實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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