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行業首被納入經濟普查,未來政策制定或更“有的放矢”

12月17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發佈了《關於穩妥推進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私募基金行業普查相關事宜的通知》,通知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5號)、《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私募基金行業首次納入全國經濟普查。中基協作為基金行業自律管理組織,在中國證監會領導下,根據資本市場服務業普查工作安排,負責私募基金行業普查的具體工作。

對此,多位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私募基金被納入全國經濟普查,一方面體現了國家對該行業發展的高度重視;另一方面,經濟普查的落地也將進一步利好行業的發展。

未來政策制定或更“有的放矢”

北京地區一位私募基金管理人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稱,長遠來看,國家將私募基金納入經濟普查無疑將有利於行業的健康發展。

他表示具體可從以下兩方面解讀:

其一,該政策的發佈說明私募基金行業無論在規模體量上還是對經濟發展的重要程度上都得到了國家的重視與肯定。第四次經濟普查後,私募基金行業數據將成為國家宏觀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二,經濟普查除了將數據納入宏觀經濟統計外,也能讓監管部門對該行業進行一次較為全面的摸底,同時,這對機構本身也是一次深度自查的機會。 如此,普查也將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化行業的發展。

此外,國家發改委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所博士、清華大學產業創新與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民革中央經濟委員會委員左傳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強調,本次經濟普查過後國家將對私募股權行業有著更清晰全面的認識,這也有望使得未來相關部門政策尤其稅收政策的制定更具針對性,做到“有的放矢”。

“改革開放40年,我國的資本市場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政策的制定不能還沿用過去的套路,這次對私募基金行業的摸底也會引發一些新的思考”,左傳長說道。

對機構操作影響幾何?

中基協通知指出,為有效開展私募基金行業普查,切實減輕行業填報負擔,本次普查將以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AMBERS系統)及從業人員管理系統有關數據指標作為私募基金行業普查數據基礎。

同時,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高度重視,以高度責任感盡職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等信息報送義務,並於2019年4月底前及時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8年年度財務報告,確保私募基金行業普查數據質量,全面真實展現私募基金行業發展情況。

那麼這是否會影響私募機構的報送流程?

對此,前述私募基金管理人表示,中基協要求上報數據時間與機構歷年遞交財報時間基本一致,兩項工作或可同步進行。“當然是否有具體更新、更細的要求還需等中基協的進一步通知。”

利好政策頻出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私募基金行業的發展狀大,近年國家針對其政策的出臺亦愈發頻繁;僅今年下半年,就有多項利好政策出臺。

例如,今年11月5日習近平主席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做主旨演講時就宣佈,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

消息一出,創投界一片期待。

多位業內人士亦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科創板和註冊制或將有效解決當下行業共同面臨的“退出難”,有望破局行業寒冬。

12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所得稅優惠促進創業投資發展,加大對創業創新支持力度。

具體來看,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對依法備案的創投企業,可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其個人合夥人從該基金取得的股權轉讓和股息紅利所得,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或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其個人合夥人從企業所得,按5%-3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前述私募基金管理人認為,這些利好政策的出臺一方面將保障創投行業的健康發展; 另一方面也會為中國經濟尤其新經濟的發展注入更多“聰明的彈藥”。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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