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男孩弒母被釋放,他是否該重返校園繼續接受教育?

一個憤怒的不良人




英國有一句著名的諺語:沒有無私的,自我犧牲的母愛的幫助,孩子的心靈將是一片荒漠。這或許能從一個側面幫助解釋明白,湖南12歲少年吳某弒母“心魔”形成的重要原因。

12歲,正是一個人結束兒童時代,正式過渡到青少年的重要節點。然而不幸和意外的是,湖南益陽的12歲少年吳某,卻犯下了駭人聽聞的“弒母”驚天大案。

那麼,這一系列人生悲劇是如何形成和發生的呢?

新聞報道中有兩個引人關注的細節:

一是孩子的爺爺將吳某弒母原因歸結為以下三點:

1.如果在吳兵半歲時,他父母不外出打工(這樣孩子的成長中就能充分感受到母愛、父愛的滋潤,形成健康、沒有缺陷的人格);

2.如果他7歲發生車禍時,家人能引起足夠重視(兒童身體和精神受到創傷時,能充分得到母親、抑或是家人的及時關愛,這對他的健康成長十分重要,更會對母親萌生出一種濃濃的慈母關愛之情

);

3.如果1個多月前,他不搬到新房與母親生活(正處在青少年成長的逆反期,加之常年缺乏母親的正常關愛,因在家中模仿同學抽菸,受到母親一頓皮帶抽打,心裡產生了極大的抱怨和不滿。不排除吳某有這樣衝動想法和強烈的抗議。你生我卻不養我;我車禍傷病纏身時,更不來安慰看我;我有一點抽菸小毛病,你卻兇巴巴地拿皮帶抽我,你有什麼資格教訓打我?你配做母親嗎?我懷疑你就不是我的親生母親…)。



二是吳某犯下“弒母”的滔天惡行之後,卻是不以為然,不當大錯,分外冷漠。

1.民警帶著吳兵來到案發地指認現場。吳兵穿著土灰色棉衣從車上下來,穿過人群,到二樓母親臥室,然後再回到車上,全程漠然。

2.因為沒有達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吳某隨後被釋放,吳某叔叔忍不住問他幾個問題,卻得到一串失望的回答。

“為什麼要抽菸?“

“我們班幾個同學也抽。”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那以後怎麼辦?”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看到此,人們在強烈譴責吳某這種不人道的駭人暴行同時,不由得對其母親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人文關愛缺乏)之問題短板進行了反思。



美國作家諾埃爾.O.曾對此會有感觸——“作為一個現代的父母,我很清楚重要的不是你給了孩子們多少物質的東西,而是你傾注在他們身上的關心和愛。關心的態度不僅能幫你省下一筆可觀的錢,而且甚至能使你感到一份欣慰,因為你花錢不多並且給予了勝過禮物的關懷。”

正是同感於此,有識之士指出:這名12歲少年弒母案件門的背後,折射出的是留守兒童親情關愛缺失、家庭教育缺失之殤。這需要全社會來關心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問題、家庭教育問題、人文關愛問題。

最後,12歲男孩弒母被釋放,他是否該重返校園繼續接受教育呢?




做一個12歲的懵懂少年,正處於其正確人生觀、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當然極需要重返校園繼續接受教育。

但問題是有哪個學校敢接收有“如此行為”的少年入學呢?! 即便有個別深明大義、以教育失足少年為己任的校長允許他入學,但誰又能頂得住其它同學家長的、堪稱一邊倒的巨大壓力呢?!

由此可見,這個問題的確是值得人們關注和深思啊!


霍小姐的八卦爐


看到慘案的發生,我感到震驚!

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冷漠到可以殺了自己的母親,還沒有悔罪思想:我沒有殺別人,我殺的是我的媽媽呀!

看到慘案的處理結果,我又一次震驚了!

一個親手殺了自己媽媽的孩子,能讓他回家,誰還敢管教他,難不成要一顆定時炸彈💣繼續危害其他人嗎?下一個會不會是他的爸爸,爺爺,奶奶……想想就讓我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殺人的孩子說:學校總不能不讓我上學吧!

可是誰又能容忍一個殺了自己媽媽的小畜生與自己的孩子同桌共讀呢?值得商榷!一個未成年人犯罪,就要付出代價的!過分的寬容會助長他囂張跋扈的氣焰,稍有不順,他是不是還要舉起屠刀呢?誰敢保證?

一個教育出“殺人犯”的家庭,還能把“殺人犯”教育成“好人嗎”?

一個教育失敗的家庭,要繼續承擔教育“殺人犯”的重任,情何以堪呀!也許換一種管教方式會更好!


自由飛翔YouGuKe


他不應該回到普通學校而是應該去少管所之類的特殊學校接受懲戒和教育。

首先,我們講講為什麼他不應該再回到原來的學校上學。

1,站在其他家長的角度看,大家都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和12歲的弒母男孩待在一起。連自己的母親都敢殺,而且認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他的底線在哪裡?

2,站在學校老師的角度看,他們雖然口頭上不能拒絕12歲的吳某回來上學,但內心絕對是牴觸的。僅僅是因為不滿母親管教他就能持刀弒母,哪個老師還敢管這樣的學生?他不滿14週歲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細思極恐!

3,站在其他學生的角度看,他們也不會願意繼續和吳某待在一起學習。況且這種沒人敢管教的孩子又會給其他學生帶來怎樣的安全隱患尚且是個未知數。

4,站在教育吳某的角度看,他在殺害母親後曾認為殺的不是別人而是他媽媽,言下之意就是沒什麼大不了的,甚至想繼續回學校。如果真的讓他回學校,在吳某心裡恐怕還真會認為這不是什麼大事情。在他沒有真正認識到錯誤之前,不應該讓他迴歸普通學校。

但是,如果把吳某放任不管也是不合理的,應該將其送往少管所等特殊教育場所。

之前曾看到過一個特殊案例,犯罪嫌疑人韋某木的經歷令人深思。



最後我還是想說,應該適時下調入刑年齡了,有能力犯罪就應該有責任承擔其後果,對待某些性質惡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必須要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樣才能起到警示後來者的作用。


夜雨如書


我記得小時我家大人給我講了一個古代故事:

說的是古時候有個官員微服私訪時聽見有個老婆婆在叫:孫兒打奶奶嘍,孫兒打奶奶嘍,於是該官員扭頭一看只見一個老婦人抱著個四五歲的小男孩,那小男孩正用雙手使勁地打老婦人的臉,於是官員一聲大喝,那小男孩並不停手,於是官員叫隨行把小孩拉將下來,下來後小孩還要衝上去打他奶奶。於是官員問明原委原來小孩奶奶只是個小事沒有滿足他,那官員當時就亮明身份後現設公堂,打老人在古時應為極為仵孽的重罪,理當斬首,孩子奶奶一下慌了不停求情放過他孫子並說他不懂事才犯的錯,官員說懂不懂事不能由你說了算,於是叫人取來兩個碟子,裡面分別放上雞屎和黃糖(兩種顏色差不了很多)叫那小孩子吃,結果小孩選一下選中了黃糖。於是官員當即面露殺機,說道:連雞屎和糖都能分清還不懂事!後話我就不想說了,那是在人治時代發生的事。但深深印入我的腦海,讓我知道不該做的事永遠不能去做!

我說了這麼多話是啥意思?就是從小娃娃不要只關心他(她)吃好沒有和課本上的知識學好沒有,生活技能和對生命的敬畏一定要教他和讓他知道。越早越好!


狐狸糊塗太狼


一個12歲大的孩子,不好好讀書,卻愛上了打遊戲、吸菸,這是家長最不能容忍的地方,因為母親的懲罰,卻把母親用菜刀砍死,想想這是一個多麼瘋狂的孩子,如果不加以管教,長大了還不是一樣自我毀滅!

雖然,由於未達到法定年齡而被公安機關釋放,但不等於他就是無罪的。在他沒有悔過之前,重回學校是不可能的!任何學校也不可能接納一個“殺人犯”,而且其他學生家長也不會同意這樣一個“惡魔”呆在自己孩子身邊!

再來回顧一下案件的經過,2018年12月2日晚間9點多,湖南12歲男孩吳某吃完晚飯後在家抽菸,母親不讓抽,說上不聽,其母便用皮帶抽打了兒子,兒子一氣之下,拿起廚房的菜刀將親媽砍了20多刀,慘不忍睹,年僅34歲的母親含恨當場死亡。

殺死母親後,吳某顯得非常冷靜,並未有一絲害怕之意,像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帶著2歲的弟弟,還用母親的手機向老師請了假。

更令人氣憤的是,吳某殺死自己母親後,面對親人的質疑,他竟顯得若無其事,還說道,“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悅遊四方


雖然吳某殺害了自己的母親,但是他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受教育權利是每位中國公民應該享有的權利,所以無論是從法律邏輯角度,吳某重新返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是沒問題的。

然而,現實是如果吳某重新返回學校接受教育,會造成何種影響呢?

首先,就吳某本人來講,他不一定會吸取“教訓”


現實情況是殺死了自己的母親,他也沒有得到什麼“教訓”,既沒有被判處刑罰,也沒有被施以苛責,唯一的是來自公眾的指責,我想周邊人的指責根本打動不了吳某這顆冷漠的內心。

其次,就學校來講,如果學校接受吳某繼續讀書,那麼其他家長會怎麼辦?


我想不言自明,估計一大批家長要麼向學校抗議,要麼將孩子轉學,畢竟吳某對於“殺人”已經輕車熟路,誰敢保證某一天,吳某“獸性大發”,情緒激動之下要了自己孩子的性命。

最後,就其他孩子來講,會被會“跟風效仿”


吳某殺死了自己的母親,仍然可以繼續讀書,這絕對是一種很大的“諷刺”,會不會引起其他孩子的“跟風效仿”不得而知,但是至少在未來發生矛盾之時,尤其和自己家人發生矛盾後,吳某的事例會助長孩子內心熊熊燃燒的火焰。

所以,我不建議吳某繼續回學校讀書。

問題又來了,如果吳某不繼續回學校讀書,他得不到很好的教育,憤怒的種子加上無人管理,很可能會發展成為一名“社會渣滓”,想來很是可怕。

在如此矛盾的情況下,我又希望他回學校繼續讀書,但不是普通學校,而是專門針對此類孩子進行管教的特殊學校。


秘語相傳


該:是站在他父親的角度,不該: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

雖然是個孩子,但是他見親屬說的話是“我殺的是我媽,又不是別人”,聽聞此話毛骨悚然!散心病狂啊!

看過一個視頻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拿著刀要砍他奶奶,他爺爺拿著個大掃把跟他對峙。原因就是跟他奶奶要錢充遊戲卡,他奶奶不給,就要殺了他奶奶!

法律的過分偏向未成年,讓我們看著這樣的小惡魔慢慢長大,真的是細思極恐啊!

法院這樣判純屬是推卸責任,把不穩定因素推給了家長社會和學校!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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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掉線


看到這個案件想到之前看的美劇《犯罪心理》,其中有一集講的是一個10歲的哥哥殺死了自己7歲的弟弟,父母請來做警察的朋友尋求幫助,警察朋友幫忙把弟弟偽裝成另外兩起連環殺人案的受害人。父母和警察朋友出於對哥哥的保護,認定哥哥是誤殺了弟弟,覺得哥哥是可以挽救的不想一下失去兩個孩子,所以隱瞞下這件事。但是哥哥對殺死弟弟一事沒有表現出任何愧疚和補償的情緒,哥哥還是照常玩耍,照常吃零食,在父母面對記者錄尋人啟事時哥哥也表現得很不耐煩。事情的最後“好吃叔”小組查明瞭真相,找到了被警察朋友拋屍的弟弟,屍檢查明弟弟的喉嚨裡有哥哥塞進去的飛機模型零件。通過這樣一個細節,他們斷定哥哥有反社會型人格,對父母說當哥哥殺死弟弟的那一刻他們就失去了兩個孩子。

電視沒有後續,沒有講哥哥到底面臨怎樣的結果,但結合《犯罪心理》系列劇的軌跡,反社會型人格犯連環殺人案的比例明顯很高很高,不加以治療及長期的心理疏導是沒辦法治癒的。

放在這件事上雖然情況不盡相同,一個是現實一個是影視劇,但本質還是有類似的,12歲的少年殺害母親後沒有任何羞愧,還能帶著弟弟玩耍,自己冒充家長請假,而且兩件事的起因都不大,一個是不服母親管教,電視中是弟弟弄壞了哥哥的飛機模型。

現在的結果說的好聽是家長管教,說的難聽就是沒人管教,這個少年的家長有幾個是高知份子,有幾個是學習過問題少年教育、心理疏導的?返回學校遇到管教嚴厲的老師怎麼辦,遇到惹他生氣的學生怎麼辦,老師不管,學生不惹都是不可能期盼的事,不能因為一個問題學生讓身邊健康正常的學生老師受懲罰!難道真的要再用生命健康做代價嘛?


相忘於江湖84318165


男孩年齡小,膽大把天包,不服母管教,報復惡揮刀。殺母赴陰曹,如同割棵草。帶弟家睡覺,半點心不敲,信電從容搞,請假老師告。



指認現場到,鎮定一臉笑:我殺我媽媽,這不是亂搞。是人都驚悚,攥拳把頭搖。


如此男孩歹,真是很難瞧,放回學校讀,眾人受不了,應關管教所,學習加改造,如若真悔改,成年親屬交,如若仍不改,那就坐穿牢。自古惡有報,不能太輕饒。


平淡人生一帆順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不應該再讓這個孩子重返校園。年僅12歲男孩殺人手段這麼殘忍,惡毒。只因他吸菸犯錯在先,母親拿鞭子管教,他竟跑向廚房拿刀對母親揮刀亂砍,在母親的聲聲慘叫中,不知收手,連續狠捅自己母親20多刀,最後還砍斷母親的雙手!血流成河,生母在自己手下慘死,他竟沒有絲毫悔意。


事後還拿媽媽的手機給老師請假,回覆媽媽的微信。真是喪心病狂的冷酷!被抓捕他還若無其事地說,“我捅死的是我媽媽,不是別人!”言下之意就是:我殺我自己的媽媽,多大個事啊!他根本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犯錯。聽了這話讓人不僅毛骨悚然,抓捕人員讓他指認現場時他分明在笑!這哪裡是個孩子,禽獸不如!

就這樣的一個孩子其親屬要求孩子重返校園。我覺得應該送到少管所好好管教。 犯了如此彌天大罪重返校園的話,感覺不妥。如此暴戾殺人不眨眼,又不知悔改,殺掉親生母親沒有絲毫悔意,也沒有得到一點懲罰,輕而易舉地被饒恕,按照法律他才12歲因不滿14週歲,不管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付刑事責任。那以後他會不會更加囂張?試問哪個老師敢去管他呢?


讓他重返校園,試問哪個家長同意呢?想必學生家長也會十分擔心,擔心如此暴戾之人某天會獸性復發,危機自己孩子的生命。有他在孩子身邊就像個定時炸彈,沒有安全感。家長們肯定會強烈反對。 同學誰願意和這樣的孩子一個班級一個學校呢?再說每天面對這樣的同齡人肯定會擔驚受怕。因為連他周圍鄰居都退避三舍。如果真的讓這個孩子重返校園的話,不知會有多少孩子會選擇轉校。

就這樣的一個孩子已經世人皆知,他已經引起附近居民的恐慌,到校園肯定會遭到大家異樣的目光與非議,躲避與遠離。試問重返校園真的是對他真正的保護嗎?怕是更會刺激他的心靈吧。再說《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弱者,是好孩子,他犯的可是重罪!

受教育權雖然人人平等,但指的是好孩子!我認為至少應該對此逆子進行人性教育及心理輔導。畢竟他已經犯了罪,應該引導其學習仁義道德。每天讓其做他媽媽做的所有活,做飯洗衣照顧他人所有雜活必須做完。學會知道感恩,每天跪地懺悔!直到他有正真的悔過之心,成了正常人再去校園。

對於這樣的事我們希望永遠不要出現!

細思極恐給我們卻是深深的反思。 對於這件事大家有什麼看法請評論區留言。支持的請點贊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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