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媽十年,我學會的最大的本事是“認慫”!

忍不是認慫,是選擇性認慫!能忍住自己脾氣的媽媽,都已經修煉到一定的境界。

——米小媽媽

一、忍出來的境界

孩子進入準青春期,各種叛逆,你怎麼能忍?這是一段時間之前朋友問我的問題。

“你憑什麼要求我?你憑什麼對我指手畫腳?我又不是你的員工,我更不是你的奴隸!”我說一句,孩子“懟”很多句。

這些看起來一觸即發的瞬間,往往是我先忍住自己要爆發的脾氣!

為什麼會這樣?每次被孩子各種“懟”之後我一直在反思。我甚至使勁的回憶著當年和父母各種“懟”的青春期,難道這是“遺傳”?或者說這是孩子的“天性”?

有時候孩子說話的樣子,真的感覺好像給我一個響亮的耳光。

有時候真的很想衝到她的面前,好好的說教,告訴她我的感受,描述她看起來多麼的忘恩負義……

為孩子的成長,當爹媽的付出了多少?她表現出來的不但不感激,更有各種不尊重,憑什麼?

但是這種“邀功式說教”的衝動我還是忍住了!

這些年,當母親之後,我最大的本領就是忍。

每當和孩子產生“對抗”時,我都會讓自己冷靜下來,讓自己不要喋喋不休。

“不管喜歡與否,冷靜與否,孩子還在用自己的方式和我們交談,這是好事。”

我相對擅長用阿Q精神來“安慰”自己。每當情緒產生波動,想要衝上去說教,甚至踹孩子幾腳時,我都會這樣勸誡自己,然後伴隨著一連串的深呼吸。

為什麼能控制住自己,分析起來,有這樣的幾點原因:

1.如果我和孩子一樣“炸毛”,溝通會更難。

2.孩子有時候看起來不尊重的表現,他們的主要目的並不是激怒我們,也不是要表現出對父母的不感恩,我們的孩子依然是好孩子,他們也有自己的情緒。

3.孩子懂得反抗不是壞事,他們有自己思辨,一味的順從和逆來順受,這樣的孩子更不是我想要的,如果要在懂得反抗和順從的孩子之間做選擇,我100%願意孩子是懂得反抗的那一個。

4.孩子的反抗表現出來的是他們積極的自我肯定,我做我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為什麼不鼓勵呢?

當媽十年,我學會的最大的本事是“認慫”!

每當孩子“炸毛”時,在深呼吸之後,我都會這樣“安利”自己:一個懂得反抗,懂得表達自我,懂得和“惡勢力”鬥爭的孩子,是極好的。

在未來成長的路上,他們如果遇到各種問題,就開始逃避,這樣的孩子可能也不是我們想要的樣子。

他們只不過在說出觀點,讓別人聽到他們的聲音。只不過,他們用的方法還不是特別完美,他們的方法讓我們感覺不爽,僅此而已。

但是,要用別人爽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觀點,這項技能就算是身為母親的我,也並不完全具備,所以何必去怪孩子呢?

二、忍的前提是家庭良好的溝通氛圍

在孩子不斷和我的這幾年時間裡,我不斷的冷靜自己,也不斷的嘗試著讓孩子意識到問題,也在不斷的幫孩子建設與我溝通的技巧,幸運的是因為我的冷靜,孩子收穫了一定的技巧。

另外,我發現,孩子很多時候表現出來的不尊重,並不是因為孩子想要頂嘴,想要對抗,想要“叛逆”,想要“忤逆父母”,有時候他們不尊重父母的行為只是來源於他們的:

A:壓力,各種學習、生活、交友的壓力。

B:害怕、沮喪等情緒。

C:疲勞或者飢餓的狀態。

而這幾種情況是孩子“炸毛”的大多數,當我們能夠理解這一點之後,你會發現,孩子的“炸毛”並非針對你,不是針對父母的個人攻擊。

所以,我能忍,儘管有時候心情不是很爽,但是相比孩子積極健康的成長,獲得更多社交技巧和方法,學會處理自己各種複雜的情緒,父母就算認慫,又有啥了不起的?

當媽十年,我學會的最大的本事是“認慫”!

親愛的爸爸媽媽們,當你們意識到這一點時,你們是不是會平靜下來?能夠正確的分析孩子的行為?具體是如何做到的,主要有這2點(此處可以有掌聲):

1.當孩子說一些學校或者生活中的事情時,就算在腦袋裡我認定這些事情很雞毛蒜皮,很小,很無所謂,但是還會聽孩子認真的說,因為對事情大小的判定,我們和孩子的判斷標準並不相同,我們認為的小事,在孩子哪裡可能是天大的事情。

2.家裡的大事小情,都會讓孩子參與討論。比如朋友結婚出多少份子錢?甚至包括家庭投資的一些決策,買房的決策,換車的決策,去哪裡旅遊,生日買什麼樣的蛋糕,都會讓孩子參與討論,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覺得自己像家庭重要的成員一樣,很有參與感和存在感。

在多年這樣的輕鬆的環境中,孩子相對信任家庭的環境,知道自己的意見在家裡很重要,這是前提,所以孩子更願意表達,更願意說,遇到自己不爽的就直接“開撕”。

三、忍不等於不作為和放縱

我能忍,但是不等於不作為。

我能忍,但是不等於放縱孩子。

我能忍,是對自己更為嚴格的要求。

我能忍,是基於對孩子的愛,對良好的解決問題的努力。

而如何處理激勵的、對抗的、不友好的情緒衝突,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教練,如果父母表現是激勵和對抗的,孩子唯一能學到的也只有對抗,反之亦然。

A:允許孩子自由的表達自己的情緒。

B:讓孩子看到自己表達情緒之後,對別人產生的影響。

C:讓他們知道即使他們表達了某種情緒,而且即使用強烈的方式表達情緒,他們的某些不合理的訴求也不會得到滿足(即不合理的訴求並不會因為他們的強烈的情緒表達而被允許)。

E:父母不會因為他們的大喊大叫(各種無理取鬧)而屈服。

F:父母會尊重他們的情緒表達,但是父母有自己的原則和底限。通俗一點就是:話可以隨便說,但是事情不能隨便做。

“我只是建議你去睡覺,為什麼要提高嗓門和媽媽說話”?

“我今天在學校有很多事情,你知道現在班幹部不好當,對吧!”女兒回應。

你看,和我總結出來的規律一樣,她不是要對抗我,只是在學校遇到了事情。

“如果需要我的幫助,你隨時說話,但是現在該睡覺了。”我語氣平靜,但是在原則的問題上寸步不讓!

“今天晚上還是要十個擁抱和十個晚安吻嗎?”我又補充了一句。

“當然,這是規矩,不能改!”此處,女兒已經起身收拾書包,準備睡覺的一連串的程序。

當媽十年,我學會的最大的本事是“認慫”!

對,這是我們的約定,已經貫徹實施很多年,在我們的約定中,在女兒18歲之前,每天晚上睡覺根據年齡給擁抱和晚安吻的個數。

我用了接近十年的時間,修正了自己的態度,當和孩子產生“對抗”時,千萬不用提高音量的方式和孩子“對著幹”,不要把他們當成“對手”,事情就容易多了。

允許孩子激勵的方式表達自己——退後一步——冷靜思考(孩子為什麼會這樣?)——不提高音量——提出解決方案。

不僅僅是孩子,包括成年人也一樣,遇到問題,如何解決才是重點,糾結在情緒上,對雙方都沒有任何意義。忍住自己壞情緒,當媽的人,在孩子成長的問題上“選擇性認慫”,又不是什麼丟臉的事情。

本文作者:米小媽媽,《生活是最好的教養》《讓孩子愛上閱讀,家長該怎麼做》暢銷圖書作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