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和孩子合作”,別再“管孩子“了!

學會“和孩子合作”,別再“管孩子“了!

心理健康的青少年的父母是那些真心接納自己的孩子,避免用自己的愛做槓桿要孩子順從的父母。

換言之,也就是學會了“與孩子合作”的父母。

此前,我們介紹了《溺愛孩子是編造的故事》這本書中的一些觀點,不僅揭示了美國社會和教育中人們習以為常的育兒理念的價值觀,還批判了美國經典心理學中倡導的權威型養育方式。

我們都已經認同:在嚴於管束和過於縱容之間,並沒有中間道路,也沒有什麼度的把握,當今社會必須要有新的方式與孩子相處—“與孩子合作”。這個方式既不是黑白,也不是中間的灰色,而是一個全新的顏色。

首先,與“孩子合作”這個提法,比“管理孩子”更有用!特別是從長久的觀點看:這個提法強調的是合作,而不是赤裸或巧妙的控制;是強調用愛和道理交流,而不是用家長權威管束。它包含了下述幾個基本原則:

●注重滿足孩子的需求,給予他幫助,不力圖使孩子順從。

●常給孩子機會,讓他決定與自己有關的事情。

●無條件地接受孩子——愛孩子本身,不是愛孩子做的事情。

●深入瞭解孩子行為背後的想法和道理,不把注意力放在孩子的行為上。

●把孩子的不當行為作為解決問題和學習的機會,不懲治,但讓孩子自己面對不太好的結果。

“與孩子合作”的方式與有些教育工作者主張的“由孩子自主”“積極回應孩子”“做會移情的家長”等方式有類似之處,但與家長放任不管有天壤之別,與強調嚴格控制、管理也天差地別,還有別於鮑姆林德那種傾注感情支持又嚴格要求控制的權威式家教方式。

“合作”有更重要的意義

這種“合作”的教育方式區別於依賴微妙又有心計的控制技巧,比如“出局”或“從輕處罰”,或明示孩子的過失讓其覺得做錯了事,或正面強化借用表揚取代威脅——這些技巧都是要讓孩子通過這些方式,知道我們做父母的給他的愛是有條件的。

而“與孩子合作”的教育方式,更需要父母努力滿足幼兒的需求,為孩子解釋事情並提供選擇,這麼做不僅是一種教育方式,對於孩子的整個人生,更有長遠的意義:

有研究發現,如果家長滿足了幼兒先前的需求,那麼孩子會更加願意接受家長現在的提議。

另有研究表明,如果父母經常為他們5歲的孩子解釋事情,提供選擇,若干年後,這些孩子比那些來自強調管束家庭的同齡孩子,更適應社會生活,特別是在社會交往和學習成績方面。

還有研究發現,心理健康的青少年的父母是那些真心接納自己的孩子,避免用自己的愛做槓桿要孩子順從的父母。

但是,孩子的需求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從想要一個玩具到想嘗試一下想象中的事,從不按照大人的意願做事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不勝枚舉。

這對父母來講,不是一個簡單的教育話題。想做到滿足孩子的需求,愛得無條件,得有思考,更不容易!

學會“和孩子合作”,別再“管孩子“了!

為什麼大量研究都指向對孩子關注、滿足孩子的需要、給孩子更多的接納能使他們成長為更有道德感的人,更適應社會生活和更有幸福感的人呢?

科恩這樣解釋:很可能是因為滿足孩子的日常需求,能使他在心裡放下那些需要,甚至放下惦念自己,以致於他能對別人的需求更敏感。

雖然給孩子溫情和接納也許不足以保證孩子會去關注別人的心情和感受,並主動助人,但這樣的孩子更有可能成長為真誠、慷慨和有移情心的人。

批評所謂“過度溺愛”,督促父母對孩子說“不”,或提倡對孩子心情是否愉快不在乎的教育方式,都絕對不會促進孩子對他人的關心,不會減少他以自我為中心的心態。

你的養育方式能否實現“合作”

美國的現狀是:充滿溫暖愛心、積極回應式的家庭教育,時常被人奚落,與溺愛混為一談;公眾輿論、專家建議大都要父母更嚴格地要求孩子,要用各種辦法約束孩子,使其順服。

成年人對孩子的愛,放在教育中更多是有條件的交換,而不是愛孩子本身。

中國的教育現狀又是如何呢?

談及這些教育觀點,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把中、美兩國的溺愛問題和教育方法做一對一的比較。

從教育專家到社會輿論,從公共政策到學校教育,從家庭教育到個人發展,溺愛和管孩子都已成為熱點話題,是人們的口頭禪。

與美國的溺愛話題相比,儘管中國對溺愛的含義和具體所指有很深的社會文化差別,但也有商品社會的共同特徵。

在都市化的今天,獨生子女家庭普及、家庭收入增長、商品極大豐富、家長沒時間陪孩子的自責,條條理由都為父母使用商品和物質表達愛心做好了鋪墊:肚子裡的飲食花樣,手上玩具的檔次不斷升級,手機和遊戲成為一種替代獎勵,平日的小禮品、節日的大禮物……

這些,是否能真正取代孩子的需求?是否能實現“與孩子合作”的教育目標?

也許科恩的觀點會對我們有些啟發,也許我們可以通過他的觀點看到我們反對或需要“溺愛”的理由,或對愛孩子思考出一整套符合自己文化價值觀的有益做法。


文/薛燁(哈佛大學教育學博士。現任美國田納西州孟菲斯大學諮詢、教育心理學與研究系副教授)

聯合作者/董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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