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人不願交物業費是誰的錯?物業:業主只想住免費的房子

物業服務是人們生活水平逐漸提高、房地產發展到一定階段後而生的一個產物,業主和物業本應是“一家人”,共同維護小區的優質生活環境,只是角色分工有所差別,一個出錢一個出力。近幾年小區的物業管理越來越受到業主們重視,二者的矛盾卻也隨之凸顯出來,原因很簡單,很多人一天一半的時間都在家中度過,小區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每個人的幸福指數。對於業主來說,他們認為交了物業費,就應該享受到對等的服務,而實際情況是物業費不算低,一個月少則幾十多到幾百,費用一分沒少交,物業水平卻上不來。而物業卻認為我們做得已經夠多了,有些業主享受了服務還不願交錢,免費的房子誰都想住,誰都不容易。

物業的服務水平不是物業自己認為的,而是從業主的口中反饋而來的,俗話說“金盃銀盃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房子的價格已經足夠高,再繳納高額的物業費,理應享受到高等的服務,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雖然住著高檔小區卻不願意交物業費?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在於物業公司多以盈利為目的,但由於物業管理上缺乏統一標準,監管又不到位,收支不公開、不透明,導致服務質量大打折扣。在這方面,值得物業整個行業深刻反思。

越來越多人不願交物業費是誰的錯?物業:業主只想住免費的房子

業主不願交物業費的主要原因,真相很現實

1.物業公司普遍素質不高

這種現象還是比較普遍的,部分物業公司由於服務意識淺薄,聘請沒有專業培訓或者年齡老化的非專業人員,責任心、專業技術都相對缺乏,只是簡單粗暴按部就班掃地、看門、巡查,其他一概不管不問,沒有超前或主動服務及創新意識,即便是高檔小區也存在這種狀況,因此業主不願意繳納物業費。

2.空置的房子卻被催著交全額物業費

我國的空置率有多高?據統計差不多有房屋總量的1/4,因為異地就業或出國或居住配套條件不足等原因,自己買的房存在間歇性空置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但很多業主認為空置無人住的房子,並沒有享受到物業提供的任何服務,物業卻回回催繳全額繳費,讓他們心裡很不滿意。其實按照相關條例的規定,空置房也在物業公司服務的範圍內,由於提供的服務項目較多,並且是針對整個小區公共部分的服務,不論房屋空置多久,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但並不需要全額繳費,是可以酌情減免的,這一問題屬於地方管轄範疇,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規定。比如在今年六月份山東就公佈了新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空置六個月以上的房屋公共服務費應當減收。

3.物業不徵求業主意見,費用上漲業主只能被通知

越來越多人不願交物業費是誰的錯?物業:業主只想住免費的房子

業主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突然被告知,今年才三毛明年就要漲到5毛,詢問物業後得出的結論是按照物價局下發的文件作出的更改,或是直接貼出一張漲價公告,並不會跟業主商量徵詢意見,業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漲價,都覺得很不滿意。對此其實《物權法》有相關規定,物業費的上漲必須達到“雙過半”才能通過,也就是說小區面積過半業主和人數過半業主均同意才能漲價,並且對物業公司服務也有特殊規定,在對小區安全、巡邏人數、保潔綠化等方面達到較嚴格的等級要求,才能履行漲價程序。

4.業主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經常看到一些報道里說業主的財務損失,例如車被盜被劃、家庭被盜,找物業查監控時常被監控損壞、或讓找警察一推了之,常常給不出一個合理的說法,最後無人問津。這難道跟物業一點關係也沒有?監控損壞為什麼沒有備用設備呢?這一點讓業主特別不滿意,認為錢都是白花的,物業應自查檢討。

5.小區公共收益部分業主有權監督

越來越多人不願交物業費是誰的錯?物業:業主只想住免費的房子

現在很多小區會把電梯、樓梯口、地面停車位等公共區域設置一些收費項目,但每年這些經營後產生的公共收益不應該只屬於小區物業,而是歸全體業主所有,但現在很多業主對此雲裡霧裡並不熟悉。根據相關規定,業主對公共部位、設施設備及場地情況享有監督權和知情權,物業公司也應對此費用收益明細的賬目公開公示,如有異議可以像業委會、物價主管部門或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利益。

其實業主花費畢生財富購買一套房子,回到家中物業服務理應讓他們有家一般的感覺,不能等到業主都不願意繳納物業費時才引起重視。其實收費合理、賬目公開、主動服務、聽取業主的意見這些都不是什麼難事,只有做到這幾點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如果一個小區繳物業費的人越來越少,物業公司真的應該反思改正,否則日後將舉步維艱,受損的不僅是業主的利益和小區的環境,還有企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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