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物业与业主——冰与火的较量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道出了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本是应该利益共享,共促发展,却不曾想成为水火不容的局面。归根结底是什么原因?

蚌埠:物业与业主——冰与火的较量

1.业主入住之日,双方结仇之时

一般来讲,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于开放商单方面指定的,所以开放商和物业按理来说是存在“有一腿”的关系,而入住后,物业按照标准(标准是政府部门制定的,但是物业公司一般都是取最大值进行收取)收取物业管理费。

新房的钥匙是在物管处,那么你想拿到钥匙,请缴半年的物管费吧。导致一开始业主从心里就会出现厌烦:我还没入住呢,你就开始收钱了。

2.除了交钱还是交钱

还没入住呢,一个物管跑过来:“装修押金交了吗?”

“what?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入住呢,装修计划还没定,这就要装修押金?”;

“你就是不住不装修,依然要交70%的押金”;

蚌埠:物业与业主——冰与火的较量

还没享受到物业服务呢,一上来就是各种收费;过几天又说,我们小区要搞什么新房客入住活动,每个人要求交多少钱;后天又说,我们某个设施需要维护,每个人需要交多少钱。我只想说。我们买房就是来养物业的吧?除了交钱你们没点其他想说的了吗?我们回个小区说个欢迎回家也好啊。

3.买了车位还需要停车管理费

买了车位,停个车也要收费,我这车位是租来的吧?物管们亲切的称呼为“车位管理费”;就跟房子一样房子你买了属于你了,但是不也一样要交物管费一样吗?不仅仅如此,还有各种道路费、小区照明费、照明损失费、道闸刷卡器损耗维修费;只要你能想象的都可以成为收费的标准啊!

蚌埠:物业与业主——冰与火的较量

4.物管费高标准收取,管理细则额外收取

物管费交了,然后看门费、清洁、修理费另算,新增收费项目远远高于业主的预算;对于物业无法解决的问题,另请外包,也加大了收费力度,只负责收费不负责管理。小区公用设置质量差到没谱,坏了又收费买新的,循环如此。

5.收费明细不敢公众

对于普通业主无法查看物业公司的收费明细,业主委员会的推举人是可以申请查看的,但是人家压根就不会给你看。算是人家公司的“机密”即便你是业主委员会你也是有名无实。

最后给广大业主一些建议:

1.物业无权要求预缴管理费,即便是得到允许,收取的物管费不得超过半年。

2.物业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和供水供电局的利益,未经许可(水电局批准)物业是无权进行停水停电的。如果物业因此给水电局造成了损失,水电局有权要求索赔。而业主也有权要求赔偿。

3.物业无权对业主进行罚款行为,罚款作为一种行政措施,只有行政部门才有权利;但是物业和业主可以签订关于违背条约的处罚项目。这个不属于罚款的范畴。

​物业和业主本是共同利益,但是这样完全违背了最初的本心,所以业主们也要加强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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