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江蘇省直公積金可以“不見面”提取啦!

好消息!江蘇省直公積金可以“不見面”提取啦!

11月25日,江蘇政務服務APP上線“省直公積金提取”功能。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20萬繳存用戶,無需再在單位開具“支取單”,實名登錄江蘇政務服務APP,即可完成提取申請,並在提取辦結後實現資金實時到賬。

好消息!江蘇省直公積金可以“不見面”提取啦!

好消息!江蘇省直公積金可以“不見面”提取啦!

好消息!江蘇省直公積金可以“不見面”提取啦!

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介紹,江蘇政務服務網與江蘇省級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深度融合,建立公積金提取“網上申請、線上審批、刷臉認證、轉賬支付、辦結通知”的服務模式。“省直公積金提取”包括購房類提取,償還購房貸款類提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其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等5大類19種情形。

江蘇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12家承辦銀行互聯互通,20萬繳存用戶無需在中心、銀行間“往返跑、反覆跑”,也不用再提供《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俗稱“公積金支取單”,上面填寫支取金額,並加蓋所在的公積金繳費單位印章)。

今年6月以來,江蘇政務服務APP陸續開通連雲港、鹽城、揚州、鎮江、泰州、宿遷等6個設區市的“公積金提取”功能。

附件:省直公積金提取19種情形及所需材料清單(標紅為必傳材料)

1、購買規劃用途為住宅的商品房或45年(不含)以上產權的酒店式公寓

(1)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過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正本(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副本及《不動產登記證明》);

(2)首付款發票;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5)結婚證(購房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2、購買二手房(含現售商品房、共有產權保障房)

(1)《不動產權證書》;

(2)《存量房買賣合同》(《商品房現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共有產權保障房買賣合同》);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5)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6)結婚證(購房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3、購買公有住房

(1)《不動產權證書》;

(2)《公有住房買賣契約》;

(3)全額專用收據;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5)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6)結婚證(購房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4、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過的《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契約》正本;

(2)購房款發票;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5)結婚證(購房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5、國有(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

(2)《房屋所有權證》(翻建住房職工提供);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5)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6)結婚證(房屋所有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6、國有(集體)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1)《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

(2)《房屋所有權證》;

(3)街道(鎮)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5)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6)結婚證(房屋所有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7、櫃面一次性(或提前部分)轉賬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貸款銀行出具《貸款證明》加蓋銀行業務章;

(2)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結婚證(主貸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或在外地就業的勞動合同);

(2)戶口遷移證或者外地戶口簿(不能提供戶口遷移證或者外地戶口簿的,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9、離休、退休的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2)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10、櫃面報銷提取還貸

(1)有效婚姻證明文件;(如果是單身或離異,個人承諾,中心核查)

(2)貸款合同;

(3)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單、繳存明細並加蓋銀行或公積金中心業務專用章;(借款人或配偶在外中心繳存的,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4)借款人在貸款銀行本期間內還款明細單,並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

(5)借款人或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①、無就業單位的,應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

②、有就業單位的,所在單位出具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效證明;

③、(離)退休的,提供退(離)休證,不能提供退(離)休證的,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有效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6)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7)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11、在本市無房且租住住房的

(1)婚姻狀況有效證明;(如果是單身或離異,個人承諾,中心核查)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12、參加單位集資建房(包括部隊經濟適用房),經建房單位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備案後職工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備案應提供:(分單位申報審批和個人申請使用兩個步驟:經中心審批通過的樓棟在網上公示,花名冊下發各銀行網點及中心網上業務審批工作人員;銀行網點和中心審批人員根據花名冊進行櫃檯或網上支取業務審批。)

(1)關於該集資建房項目的批准文件;

(2)分配方案的批准文件;

(3)參加集資建房職工花名冊。

職工提取公積金應提供(網廳上傳界面需要提供的材料):

(1)集資建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2)購房發票(收據);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5)結婚證(購房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13、購買拆遷安置房

(1)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

(2)認購通知書(不動產權證書);

(3)新購房合同;

(4)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5)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6)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7)結婚證(購房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

14、出境定居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2)定居國出具的定居證明;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15、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

(1)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證明》(或市總工會提供的《特困職工證書》);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16、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病人的醫保卡;

(2)病人當年醫保中心醫藥費專用發票;

(3)與本人身份關係證明;(配偶、父母及其子女重大疾病的,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5)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17、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週歲、女職工年滿40週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2)《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證必須蓋有連續失業兩年的年檢章,或出具近兩年個人繳納社保的證明)。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1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2)相關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結論(或者《殘疾人證》)。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19、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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