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取、還款、緩繳,威海出臺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3月16日,記者從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經市委經濟運行應急保障指揮部同意,《威海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已於近日製定併發佈施行。

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後,可向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緩繳期限至2020年6月。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需辦理賬戶轉移或者銷戶提取的,企業應當先為其辦理補繳。

企業申請緩繳時,應當同時提交補繳方案,並在2020年9月30日前補齊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繳金額按照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計算確定。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可靈活調整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疫情防控期間未能正常還款的,可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購建房提取、提前結清貸款提取、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等有受理時限要求的提取業務,延長受理時限至疫情結束後的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租房職工,可在本年度內分兩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提取額度不超過本年度最高限額。

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後,可按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待疫情結束後,企業可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自主選擇恢復原比例。

最新!提取、還款、緩繳,威海出臺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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