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掛靠、社保作假,私募被中基協劃入“不予登記”!

法人掛靠、社保作假,私募被中基協劃入“不予登記”!

導語

在中基協最新一批發布的不予登記私募名單中,擬申請機構深圳前海宏利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因法人掛靠、社保作假,而被中基協劃入“不予登記”機構。

法人掛靠、社保作假,私募被中基協劃入“不予登記”!

協會再次公示“不予登記”具體情形

此前,協會在列示不予登記情形時,大部分是概括性的情形

如:申請機構提供,或申請機構與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機構等串謀提供虛假登記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記信息或材料存在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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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時,有三家擬申請機構的不予登記情形為:申請機構與**券商簽訂的外包服務協議系造假,已得到**證券的確認且已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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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是協會又一次將不予登記的具體情形明確公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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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不予登記情形如下:

申請機構員工社保繳納單位為“宏利資本投資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與申請機構名稱不一致,且工商公示系統顯示並無此機構,與深圳社保局核實也並無相關人員的社保記錄。

與法人電話溝通,

核實法人系掛靠,並不實質履行法人職責。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人內部控制指引》,存在重大遺漏、虛假填報、惡意欺詐等違規事項,不予登記該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

中基協禁止掛靠,嚴查社保

自7月FX事件以來,私募監管全線收緊,協會對於登記備案中出現人員掛靠的現象,可謂是“零容忍”!

9月18日,中基協發佈了三封紀律處分複核決定書,對三位“掛名”人員作出紀律處分取消了其基金從業的資格並將這3人加入黑名單!

這也是今年以來首次,中基協對私募“掛名”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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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協會即在登記備案問答(十二)中表明瞭對“掛靠”的態度:

“個別私募機構為完成其登記備案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外部人員進行“掛靠”,這種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屬於“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及其他信息報送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

行為。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

針對存在上述情況的個人,一經查實,協會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行業內譴責、加入黑名單、取消其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

針對存在上述情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經查實,協會將公開譴責,並將虛假填報情況進行公示,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受理其基金備案,撤銷其管理人登記。”

除了對“掛靠”的零容忍,協會近期對登記備案中的社保材料的要求也有了一些新變化:

社保最新反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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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可點擊放大)

1、高管任職證明請上傳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請上傳在本公司近三個月的社保記錄。

(以往對高管的備案要求,是需要上傳勞工合同和社保證明,並未明確要求要上傳幾個月的社保記錄,而這裡則明確表明要上傳近三個月在該機構的社保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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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的員工及高管不應計入全職員工人數!

社保證明如何準備?

1、如果高管是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需要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注意,如果有剛繳納社保的人員無法體現在證明中,可由擬申請機構負責人在社保系統中進行截圖並加蓋公章。此後,等待社保部門能打印證明時再補充提供。)

2、如果社保是由人力資源機構代繳的,則需要提供代繳服務協議和專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

3、如果是兼職高管,建議在法律意見書中說明勞動合同簽訂及社保繳納情況,同時亦要提供勞動合同及在全職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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