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學層面上看,實體合法的訴訟一定能勝訴嗎,為什麼?

尤鳳燕


如果案件當事人違反法定程序的,即使實體合法也不一定勝訴。下面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回答此問題。

民法總則規定,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權利人應證明訴訟時效中斷。例如民間借貸期限屆滿後,借款人逾期不履行償還借款義務,出借人幾年後向法院起訴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承認逾期未償還本息事實但主張訴訟時效抗辯,出借人不能證明具有訴訟時效中斷法定情形,法院判決駁回出借人起訴。雖然原告案件實體有法可依,證據確鑿,但不符合法律有關程序規定,訴訟不被法院支持。

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行政相對人逾期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曾接待當事人,他在自己家院子裡搭建的兩間房屋被城管局認定為私搭亂建,當事人不認為自己搭建房屋違建,拒絕城管局拆除要求,兩間搭建房屋被城管局強制拆除,當事人不服城管局拆除行為四處上訪告狀,兩年後政府部門也不受理他信訪,建議他通過訴訟方式處理行政糾紛,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城管局行政行為違法並要其賠償,法院認為當事人起訴超過法律規定的六個月,裁定不予受理。

日常生活中當事人發現權利可能受到損害的,應先了解有關法律規定,必要時諮詢法律專業人士,依法維護自己權利,避免程序上敗訴。民間借貸糾紛出借人知道借款人逾期不償還借款的,應當定期向借款人催還,同時採取拍攝視頻、電話錄音等記錄催還情況,最好通過郵政快遞催款函或登報公告方式,避免訴訟時效屆滿。行政糾紛當事人應清楚糾紛是否屬於行政訴訟受理範圍,避免信訪程序耽誤訴訟。


429方寸世界


如果以為只要案件從實體法考量上有理,就認為自己一定能贏,當事人不是過於自信就是有些稚嫩。

法律有實體法與程序法之分。實體法是指具體的部門法,如行政法、民法與刑法等;程序法是指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在辦理或處理具體案件與事務中所應該遵循的程序性規範。在訴訟中,我理解的實體合法是指案件本身如果單從法律的規定來看,是有利於原告或者被告一方的。如果法官僅僅考慮實體法的具體規定,就可以直接按規定做出裁判。

但一個案件的審判活動貫穿了立案——審理——判決——上訴再到審理與判決的全過程,每一步都有法律的程序性規定。離開了法律的程序性規定,法官的審判活動無法進行。一件案件的判決不僅要實質正義(按照實體法的規定判決,實現結果公正),還要程序正義。所謂程序正義,指的是“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所謂的“看得見的正義”,實質上就是指裁判過程(相對於裁判結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序(相對於實體結論而言)的正義。在審判活動中,之所以將程序公正提高到如此之高地步,既是為了保證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也是為了防止訴訟中出現不公正行為。例如,民事訴訟中,民事訴訟法規定了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對證據取得、證據形式都有詳細規定。而且所有事實證據都必須經過法庭上原告與被告雙方質證後,才能作為最後判決的法律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很形象說明了訴訟中法官對證據按照一定規則程序認定的重要性。訴訟中,與一方當事人有厲害關係的法官應該回避,當事人也可當庭申請回避,這都是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程序性規定。另外,訴訟法還規定了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的作用在於促使當事人及時主張自己權利,否則,時間過長,既不利於當事人保留證據,也不利於法官查明事實真相(西諺雲“真相淹沒在時間長河中”)。超過訴訟時效,原告起訴,法院應該受理,審理中被告不主動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官不會主動審查訴訟時效是否過期;如果被告提出時效抗辯,法官應該審查訴訟時效是否過期,如過期則法官應該判決駁回原告一切訴訟請求。

但是,在審判活動中堅持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相結合的前提下,我們又不能將程序規定絕對化。否則,就會因強調程序正義損害實質正義,導致審判結果明顯背離基本常識。例如,在庭審活動中,我們不能因為當事人一方舉證中的些微瑕疵,就完全否定其證據效力,判決其敗訴。尤其在廣大農村,當事人法律意識尤其是證據意識淡薄,如果完全依照程序規定而不考慮蒐集保存證據過程中的情理即實際情況審理案件,有可能造成明顯錯案,人民群眾會失去對司法的信任,他們會用自己的方法解決糾紛而不再尋求法院解決。


大成律師鄒光明


不一定。

實體合法不能勝訴的主要有以下三個情形:一是證據不足的問題。訴訟主要靠證據說話,證據不足不能支持自己的主張,就要承擔不利的訴訟後果;二是還有程序是否合法的問題,程序違法的話也不會勝訴;三是訴訟時效的問題,實體合法也要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否則,權益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劍俠凌雲志


在民事訴訟中,如果僅僅只是實體權利合法是不一定能勝訴的,必須還要程序合法。比如:你起訴的案由搞錯了,把確認物權請求權之訴搞成了物權請求權之訴,法院會判你敗訴的。又比如:合同的撤銷權之訴,因己經超過一年的除斥期,己喪失了撤銷權等,也會判你敗訴。


哈哈一笑35


實體合法一定能勝訴,為什麼?說明整個體系都是合法的,也是說明是個尊重法律的弱勢群體。也是尊重法律的良民,向這樣的群體法律不保護,難道你還是要保護侵權的強勢群體嗎?如果是這樣,那我問你法律是什麼?如果說法律保護強勢群體的要法律有和用?


手機用戶52528588241


不一定,在法律規定的訴訟中,必須是實體合法和程序合法相統一的。


無法奮鬥


一個公正的判決是程序和實體的統一,缺一不可!程序違法,一切都白玩。


誰向誰妥協


按實體是什麼原因,是被告的原因造成的實體嗎?“不是”這種情況下這實體對被告是不存在的啦。然而被告是實體的受害方,又是案子的受害方,“這與傷口上加把鹽有什麼區別”。


8613286588239


不一定。首先看是否在有效訴訟期內。其次是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規定再者是不是有充分的證據……


幸福伊始2


最簡單的就是訴訟時效問題!經過了時效後,擁有合法的實體權權利,但喪失了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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