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別人欠我的30多萬,人跑了,有欠條,起訴到法院裡,也找不到人,我該咋辦?

絕定勝出


30萬。多麼陌生的數字。雖然今年我也30多歲了,但是從來沒有在我的賬戶裡出現過那麼多錢。

不過既然你能把30萬借出去,要麼你很有錢,要麼借錢的人和你的關係不一般。

當然不管在哪種情況下,借錢不還肯定是不對的。何況過了約定時間。

只要你有借據,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訴。而且這種官司不需要請律師。只要借條清楚,符合借貸標準。通常都會勝訴。

不過即使你去法院起訴,法院的工作人員也會告訴你,勝訴不等於能夠拿回借款。

即使你申請了強制執行,在被執行人沒有財產的情況下,法院最多也是拘留。

例如。如果被執行人,年事已高又體弱多病。有意賴賬,肯定會把財產進行轉移。如果欠款太多,他不如留這筆錢養老。會想盡一切辦法逃避執行。所以對這樣的人執行起來也是有一定困難的。

當然如果是個年輕人,那麼即使他現在沒錢,也應該及時的去起訴。千萬不可讓借條過了起訴期限。

即使他暫時沒取還款能力這個案件也會始終在他身上。何況現在的信用體系那麼的完善。除非他這一輩子都不想好。





異鄉超哥


一定要上法院起訴的。我就吃過這樣的虧,等到我找到債主後,上法院告他,法院說我這張借款憑證已過了起訴期了(是2000年的事)。如你現在就上法院去起訴了,法院會存檔的。你過一年去法院問問。這樣你手中的偶據就永遠有效的。


用戶8669576061536


其實,找不到對方倒不是特別嚴重的事,如果只有欠條而沒有其它證據的話,才是更加麻煩的事。畢竟,人找不到了還可以公告送達、缺席審判,如果只有欠條而沒有其它證據,很有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接待關係並不存在。



為了便於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假設本案的基礎法律關係是民間借貸關係。如題所述,甲之前借了30萬元給乙,並讓乙出具了30萬元欠條。等還款期限屆滿以後,乙卻沒有按時還錢。於是甲便想著找乙催他還錢,這一找才意識到事情壞了,原來乙早就跑路不知所蹤了。那麼,甲應當如何應對呢?

首先,就乙跑路這件事,其實沒有多大問題。因為,如果沒有乙的聯繫方式,或者無法聯繫到乙的,那麼法院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向他送達,等法定的公告期滿後,便視為已經向乙送達。公告期滿後,法院就會擇日開庭,等開庭當天就不管甲是否到庭,都能如期開庭,大不了就缺席審判。所以,這個問題不是很大。

其次,如果甲只有欠條而沒有其它證據的,則可能無法得到法院支持。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屬於實踐合同,光有借款合同還遠遠不夠,還需要借款已經實際交付的證據才行,比如銀行轉賬流水、現金交付的收條、交付借款的證人證言和監控視頻等。如果拿不出這些證據的,法院很有可能就不會認定,雙方之間真實存在借貸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間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因此,民間借貸還是要好好應對才行。


冰焰


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吧。因為我在政法系統工作了整整十年,接觸到一些案子,很多律師也是朋友。

首先我看你是起訴到法院了,這是肯定的。

第二就是法院受理了沒?因為債務屬於民事訴訟,一般超過了訴訟時效,法院是不會愛理的。

第三如果法院受理了,就證明你在訴訟時效內。如果當事人(指債務方)不出庭,相當於放棄了訴訟,一般情況下你都會勝訴的。所以第三個問題的關鍵就是法院判你是勝訴還是敗訴。

最後,如果你勝訴了,法院卻找不到人,你就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把你瞭解到的對方的財產情況告訴法院,法院就會查對方的家產,如銀行存款、房子和車子等。如果對方一直迴避,法院還會聯合相關部門把債務人列入不良行為和失信名單。採取法律的、經濟的手段迫使對方還錢。


大河漢子


你的事和我一樣,也起訴了判決書也下來了,申請強制執行了財產也保全了,屁用沒得,名下財產早已轉移了,打官司花了一萬多,還沒找律師,最後就得了一張廢紙。去分局報案詐騙也受理了一年多了、雖然還沒結果但肯定有說法的,你找些證據去報案還好點,詐騙案受理了就等……


傳銷橫行天下


最好的朋友的兒子,在朋友的見證下,說一起投資做宅急送路線生意,有合同跟公司章子,所有都是他主管,我們只管墊款,後來該返錢款時幾次三番追要也各種理由推辭,最後發現線路不存在,合同是假的章子是真的,錢款由他個人花費了,最後協商連補償給50萬,打了借條,但是人跑了,沒有任何聯繫方式,最好的朋友也就是他的父親此時確不認賬了,現在也不知道怎麼辦好!


月夜4859


忍了!自己能找到就去找!如果打官司!你的三十萬,即使要回來!也剩不了幾萬了!如果要不回來!你還得搭很多錢!不如不去起訴!能要就要!在不行就去報警!以詐騙罪報案!


劉140611326


法院會要你在報紙公告送達!公告約需90天!然後排期開庭缺席判決!然後再等對方上訴期是否上訴!不上訴,然後申請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知道對方財產的情況下,同時可申請財產保全,你要擔保全風險!接著執行不能就申請執行中止!之後任何時候都可以立即恢復執行!多次之後申請被執行人列入“老賴”。。。再再然後他會找你清算,終止!期間耗費時間、耗費精力!所謂的打得起官司耗不起時間!好像是這樣的!


千年老薑之文兄


對付老賴,堅決去法院盤死他個龜孫,30萬都借出去了,起訴也不過幾千元,不還把他拉入失信人員黑名單,他不還他也好過不了,無法坐飛機高鐵,無法貸款,他的子女也無法考公務員等等!不履行,還可以刑事自訴!錢要不過來也不能讓他個龜孫好過!


取老賴狗頭


全民動員,象剿匪一樣剿滅老賴騙子!

嚴懲老賴的最方便最有效的方法是抓進大牢,扒下褲子打屁股,中國老賴馬上消聲匿跡。願打屁股的是真窮苦人不是老賴,把債免了!

我是堅決反對高利貸的,也支持政府嚴打高利貸,包括合法的年利息24%我也不贊成。

實際上大多數老賴就是詐騙親友,並非是高利貸所害!老賴在網上大罵高利貸,是企圖賴掉本金。

正確結論是老賴比高利貸更壞更黑更危險更罪惡更可恥更狂妄更下賤!

老賴氾濫顯然已成社會公害!

老賴不滅,沒有公平正義!

老賴不坐牢,蒼天不容!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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