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469 股票簡稱:風神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057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1月13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一、原章程“第二十三條”修訂如下:

修訂前:

第二十三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份:

(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併;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進行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活動。

修訂後:

(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 將股份用於轉換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進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活動。

二、原章程“第二十四條”修訂如下:

修訂前:

第二十四條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一)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二)要約方式;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

修訂後:

第二十四條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三、原章程“第二十五條”修訂如下:

修訂前:

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條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 10 日內註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將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1年內轉讓給職工。

修訂後:

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收購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 10日內註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10%,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註銷。

公司獨立董事就本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股票代碼:600469 股票簡稱:風神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058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更換董事的公告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鄭玉力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因退休原因,鄭玉力先生申請辭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職務。鄭玉力先生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鄭玉力先生在擔任公司董事期間,恪盡職守、盡職勤勉,公司董事會向鄭玉力先生表示衷心感謝!

鄭玉力先生的辭職未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其辭職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行,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公司收到河南輪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委派焦夢遠同志擔任貴公司董事的函》,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提名人選資質的審核通過,公司董事會現提名焦夢遠先生(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屆滿時止。

附件:焦夢遠先生簡歷

焦夢遠先生,55歲,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會計師,現任河南輪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兼任焦作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碼:600469 股票簡稱:風神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059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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