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陰檢察:構築三架橋,讓「楓橋經驗」落地生根

漢陰檢察:構築三架橋,讓“楓橋經驗”落地生根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的55週年,也是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的15週年,漢陰縣人民檢察院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緊緊扭住“楓橋經驗”從實際出發,依靠群眾來解決問題的精髓,通過“三聯”法則,構築三架橋,讓“楓橋經驗”在基層政法綜治戰線落地生根。最大限度的實現“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鎮, 矛盾不上交”的目標。

法律監督與基層自治關聯,搭建連心橋

漢陰縣人民檢察院結合監察體制改革及時調整工作重心將派駐檢察室設立到鄉鎮,將駐村檢察官安排到村委,將法律監督延伸到最基層。著重加強與村“兩委”和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對接,利用流動法庭開展法制宣傳,通過宣講法律故事普及法律知識等方式,增強居民(村民)法治意識,促進廉潔公正執法,肅清惠民政策落地的絆腳石,針對操縱破壞村級換屆選舉、壟斷村級資源、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惡勢力案件適時提前介入偵查,熟悉案情、引導取證,在確保案件質量的同時,做到依法從快處理。另外,派駐檢察室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有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損害的情形,及時收集和固定證據,在相關機關和組織不作為或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情況下應適時提起公益訴訟,依法履職,實施法律監督,有力消除因社會公共利益受損而引發群訪等不穩定因素。

涉檢信訪與平安綜治關聯,搭建暖心橋

漢陰縣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涉檢信訪聯動機制,一是對外主動與相關部門交流情況,通過綜治辦及時掌握案件進展動態,形成接訪合力;二是對內實行案件風險評估,對於擬做不批捕、不起訴以及在職務犯罪案件中擬不立案、撤案決定前, 對可能纏訪鬧訪的涉案人員制定配套應急處理方案, 並及時與控申部門通氣,通過聯調、聯治滿足來訪涉案人員的合理訴求;三是細化涉檢信訪救濟機制,簡化救助程序,對一些因案件無法偵破、被告人沒有賠償能力或賠償能力不足,致使當事人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時給予救濟,幫助他們擺脫生活困境,提高檢察機關的社會影響力和司法威信。

檢察執法與民主法治關聯,搭建放心橋

漢陰縣人民檢察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落實執法責任制,創新踐行楓橋經驗,著力研究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突出問題,一是通過培訓、練兵等形式打造一支業務能力過硬,職業道德素養優良的檢察隊伍。二是完善檢察官辦案執法檔案管理,細化案件評查及獎懲機制,督促檢察人員嚴以律己、嚴以用權,防止因侵犯群眾合法權益引發涉檢信訪。三是以公開倒逼規範執法,通過拓展公開範圍,豐富公開形式,健全公開機制,增強執法透明度,減少群眾因不知曉,不瞭解而對檢察機關的職權行為產生恐懼和牴觸心理,助推決定的及時執行和決策的準確落實,維護司法公正,樹立法治權威。(通訊員:王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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