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建言獻策
在全區各村(社區)推行建立“一約四會”自治機制;
在社區推行“支部+六自”鄰里自管模式;在行政村推行“支部+五聯”群防機制;
在村社區積極打造“五老調解室+家事調解、法律顧問、專業調解”等調解模式,落實“黨員一對一幫扶+特殊人群分類治理”機制,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近日,在梁平區政協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界別協商座談會上,區委政法委負責人關於該區“楓橋經驗”的實踐成效,讓與會委員甚感振奮。
楓橋經驗
始於20世紀60年代初,是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幹部群眾創造的“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好經驗,在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又被重新提起。
為促進“楓橋經驗”在梁平落地生根,區政協組織各界別政協委員在深入鄉鎮、社區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召開了相關部門、村社負責人和政協委員參加的界別協商座談會。
“學習‘楓橋經驗’應該弄清楚基層治理構架如何建,牽頭人如何選,自治組織如何管理,處理事情如何讓群眾信服,怎樣循序漸進等核心問題。”會上,楊代述委員提出建議。
新時代“楓橋經驗”要更加註重暢通反映問題的渠道,要不斷豐富解決問題的辦法。還要善於運用媒體展示學習“楓橋經驗”的效果,激發群眾參與自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王令委員
注重分級調解制度,能夠在村裡解決的,第一時間把問題化解在基層,如果遇到與法律相關的調解,儘量邀請律師參與,避免調解員對政策不瞭解,造成錯誤解釋從而影響群眾對調解員的信任。
——蔣文勇委員
要在選人用人上下功夫,選出出於公心、善於溝通、熱愛調解、遇事商量的熱心人擔任調解員,基層黨委政府要加強自治組織的培育建設、引導支持,其他社會治理單位要敢管、善管,弘揚正氣,營造良好風氣。
——譚佐祥委員
委員們你一言我一語,積極建言獻策,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時回應委員關切。大家紛紛表示要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堅持發展“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市委十項行動部署,層層壓實責任,不斷整合資源,使“楓橋經驗”在梁平落地生根。
編審 | 彭世祥 王曉靜
監製 製作 | 蔣露露
校檢 | 王 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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