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後棄標 重慶創龍建築公司遭行政處罰

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中標後放棄中標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發佈《關於對重慶創龍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重慶創龍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因為中標後棄標,被通報並處以15548.42元的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墊江縣2019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一標段)”於2019年12月23目在墊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重慶創龍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參與投標,報價310.97萬元,較最高限價下浮101.46萬元,下浮比例為24.6%,按照招標文件約定的評標辦法,經專家評審,依法推薦創龍建築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2020年1月3日,創龍建築公司在公示期結束後,向招標人(墊江縣農業技木推廣站)發函稱“決定自願放棄中標資格,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罰”。2020年1月3日,縣農技推廣站函告縣發改委,表示已按照招標文件約定,沒收創龍建築公司投標保證金8萬元,並提請縣發改委對創龍建築公司放棄中標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表示,創龍建築公司的棄標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對中標人可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之規定。

2020年2月25日,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向創龍建築公司下達責令整改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工商信息顯示,重慶創龍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6月23日,註冊資本800萬元,註冊地址為梁平縣梁山鎮石馬路商場50號,法人代表張飛龍。隨後創龍建築公司向墊江縣發改委遞交陳述書,表示因為投標預算把控不嚴、建設資金週轉困難等原因棄標,作出了整改說明,並要求適當減輕處罰。

鑑於創龍建築公司在發放中標通知書之前主動提出放棄中標資格,同時在執法調查中積極配合、態度端正,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終決定,依法對創龍建築公司放棄墊江縣2019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一標段)中標行為處以中標金額5%的罰款(即:15548.42元),同時責令創龍建築公司強化整改,加強內部約束,依法、誠信參加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上游新聞記者 陳富勇/文 封圖採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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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弃标 重庆创龙建筑公司遭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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