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三拒安踏,安踏發海報怒懟孫楊,你覺得孫楊應該如何應對?

郭汪旭


孫楊領獎服這件事真的是成為了亞運會的熱門話題。對於這件事,有一部人人支持安踏,有一部分支持孫楊。


孫楊在第一次領獎時穿上361的服裝,並沒有穿上中國代表隊的統一服裝。之後安踏發表聲明質疑孫楊這樣的行為。領獎服事件進入高潮。


在孫楊800米比賽前,安踏再發海報,看來意思講就是讓孫楊穿統一的領獎服。


但是隨後孫楊雖然穿了安踏領獎服,但是卻用國旗遮蓋了安踏標誌。
隨後第三場400米獲得金牌後,孫楊沒有用國旗遮蓋,但是有意無意用吉祥物遮擋。

領獎服事件決不僅僅是孫楊和安踏兩方責任。361,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游泳隊都有責任。但是始作俑者還是孫楊。


孫楊為國家爭奪金牌,為國家爭奪榮譽。在關鍵時期,不應該讓他為這些事分心。但是他這樣的做法無疑是錯誤的。畢竟中國代表團是一個整體。如果每個有贊助的獲獎者之後都選擇自己贊助商的領獎服,那麼中國代表團整體的形象怎麼辦?並且為了個人利益用國旗去遮擋標誌,實為不妥。因為個人獲得金牌,就有這樣的行為,確實會招致批評。畢竟中國代表團目前獲得60枚金牌,決不只有孫楊的金牌值錢。

安踏保護自己的利益沒錯,但是選錯了時間。孫楊正是為國家爭奪榮譽,這個時候人氣正高。更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全面私下溝通。避免運動員分神。

其他幾方。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隊方面頗為不作為,沒有很好的解決此事,任由事件持續發酵。


361方面這個時候沒有發聲,也很不妥。要麼你支持孫楊行為,主動表示願意代為接受處罰罰款。但是估計361不敢,這樣就把國家體育總局得罪了。要麼就主動聯繫孫楊,讓他先以國家整體形象為重,圓滿解決這件事。

但是各方的選擇最終將事件鬧的越來越大。孫楊最好的方法就是穿著國家統一領獎服。並且私下裡與361公司溝通,與安踏溝通。儘量將小事化了,畢竟雖然你現在的金牌會有很多支持著。但是過後,金牌影響力削弱,難免會遭遇非議。


至誠體育


首先帶大家回顧下該事件的發展

8月19日(上週日),亞運會200米自由泳決賽,孫楊奪金。在頒獎典禮上,孫楊並未身穿安踏提供的中國代表隊統一服飾,而是身披自身代言品牌361°外套。從下圖也能看出,孫楊與獲得銅牌的隊友穿得衣服完全不一致。

對於孫楊的行為,安踏顯然十分氣憤,據說連夜就在微博發了一則聲明抗議:(但不知道為什麼後來刪除了,所以這裡沒有安踏的截圖,只有新浪財經次日發表的圖文)

作為中國體育代表團的官方合作伙伴和中國奧委會的官方合作伙伴,安踏為中國運動員打造了登上領獎臺的領獎服。我們相信中國代表團對於違紀違規的事件,將會有公正的處理決議。

與此同時,“憤怒”的安踏還在微博發佈了兩張海報:

配文分別是「同一個夢想,同一個使命,同一件領獎服」:

「一件領獎服不止於成績,更是國家榮譽,是國家形象,規則和底線不容辱沒」:

這就是事件的實際發展了,下面我們來分析下,孫楊到底該如何應對呢?


這個問題之前還有三個問題~

第一:安踏為何如此“發飆”

其實,當天還有一個“意外”。在頒獎時,中國國旗慢慢上升,即將到達頂部的時候卻出現了意外,國旗突然地掉落了下來,孫楊看到這一幕之後,馬上走下了頒獎臺,與組委會負責的官員多次交涉:“one more time”說了好多遍。最後,現場的工作人員重新修整好旗杆,現場重新升起了國旗。

答案:這本身是孫楊“愛國情懷”的體現,國人都應該感到高興,但正因為這樣一個“最火爆”的一個短視頻,不但沒有見到安踏的logo,反而體現了競品“361°”的logo,讓安踏如何不氣!這就讓我們理解到了安踏為什麼發飆了,其實就是兩家競品間的拔刀相向,孫楊只是無意背了鍋!

第二:361°是不是亞運會贊助商?

答案:

安踏自2009年起與中國奧委會長期保持合作關係,並於2017年和國際奧委會以及中國奧委會簽署了到2024年的續約協議。因此,安踏還是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官方體育服裝合作伙伴。
8月17日,安踏發佈了全新的中國亞運代表團領獎服“冠軍龍服”。按規定,中國獲獎選手領獎時應穿著由中國代表團官方贊助商安踏提供的領獎服。
361°在2009年簽約亞奧理事會,成為其全球官方贊助商。去年6月15日,361°正式宣佈成為雅加達亞運會的官方合作伙伴。

也就是說,361°目前既是亞奧理事會的贊助商,也是本屆雅加達亞運會的服裝贊助商。此外,361°還是中國游泳隊贊助商,並早在2012年單獨簽下了孫楊。所以,從這方面來看,孫楊穿361°的服裝領獎,並不存在安踏方所說的“孫楊將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其實,在亞運會賽場中,也出現了其他中國運動員穿361°服裝領獎的事,只不過孫楊是亞運會賽場上絕對的“明星No.1”,關注度最高,所以才惹怒了安踏。而後期安踏對孫楊的“怒懟”,完全可以理解為“蹭熱度”!

第三:為什麼安踏維護合法權益,卻遭受非議呢?

這個可就有的聊了,而這裡說的“遭受非議”是兩個方面:

1、對於安踏做出的這個做法很不認同

畢竟孫楊奪冠,並且所做出的愛國舉動對於國人來說是喜上加喜,雙喜臨門的事,這個時候安踏卻要橫插一腳,怒懟冠軍,這樣一來,無論是愛國粉還是孫楊粉,都要對安踏懟上一懟吧!

2、既然說到了“安踏蹭熱度”,就不得不提廣大的媒體了

媒體們對於“蹭熱度”一事褒貶不一,而參與該話題的無非也是想蹭一波熱度,而愈發的和大眾持反對意見,越能帶來更高的流量,所以,也可能是媒體朋友們帶的節奏!

綜上,要我說,孫楊對此事還是不要表態的好,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如果過多的解釋,只會被帶節奏,越描越黑罷了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補充~


影視巨能聊


討論契約精神的各位,能不能把契約論看看在來說契約精神。

我不是針對孫楊穿啥品牌來評論的,我是針對各位用契約論來說事的情況來評論的。

孫楊和361有合同,如果說契約精神,他應該首先遵守361的合同契約。

安踏和國家有合同,國家應該遵守安踏的合同契約。

孫楊加入國家隊前,就是有361的,如果國家不同意,要麼讓他毀約賠償361要麼就和361或者安踏溝通好。

他你穿361登臺不可能提前國家不知道,這是國家知道了,這應該默認或者允許的。所以這件事好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孫楊或者國家提前和361安踏溝通好。

明顯誰都沒有做溝通。

而且,安踏是以“愛國”的名義來批評孫楊的,我想愛國只是安踏的一個理由,而不是真正原因,如果真愛國,它應該不會在比賽當中就以愛國的名義來造出這麼大的輿論聲勢。

在營銷角度來講,這種批評也是營銷的一種方式,類似腦殘網紅的各種奇葩行為讓別人去關注它一樣。當然安踏或許一開始不是這麼想的,但是他這麼大的企業不可能沒有考慮過輿論後果。

所以,批評孫楊或者批評安踏361國家體育局,我都無所謂,我不站隊,也不是體育迷。

只是大家都說的這個契約精神,引起了我的興趣。所以隨便發表點個人意見。不喜勿噴。謝謝


燊中鐸


這起事件孫楊不對在先,但是不得不說安踏後面的做法太過火了!孫楊的確應該穿安踏上臺領獎,在事件發生之後他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後兩次頒獎的時候都儘量做了調整,這點安踏應該認識到,不應該抓住不放。因為安踏不正當的處理方式也因此導致了接下來孫楊對安踏的對抗性方式,其中包括國旗蓋住商標,吉祥物遮擋。這其實完全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一件事,偏偏越搞越大。不得不說,導致這種後果安踏要付的責任更大。

首先,安踏簽約的是代表團,不是孫楊本人,這個要絕對明確。安踏這麼做是本末倒置,作為一個知名大企業,這種做法給輿論的觀感太差了。其次,這些帽子扣的都太大了,用國家利益來說事明顯是偷換了概念,準確說是中國代表團獲得的贊助利益,這和國家利益是一個概念嗎?這應該也是大眾不能理解的。

對國家形象有重大影響,這更是扯淡,如果安踏不激烈的回應,有多少人會注意這件事呢?這件事影響了安踏的利益是不可否認的,但說影響安踏的形象都很勉強,如果不是安踏回應後事件發酵,誰會因為孫楊穿了361就罵安踏?哪裡能扯上國家形象?孫楊穿錯一件衣服就給國家形象造成重大影響?我們國家形象有這麼脆弱嗎?你一個企業,有權力判定國家利益和國家形象嗎?說到底,安踏這個聲明太過激烈,可以說是殺氣騰騰,強行綁架國家試圖摁死孫楊,孫楊往後退一步就是給“國家形象造成重大影響”的敗類,這麼恐怖的帽子扣上去,欲除孫楊而後快。孫楊毫無退路,他能不反抗嗎?這對孫楊公平嗎?


工業與互聯網


支持孫揚

因為涉及到自身利益原因,領獎服贊助商的指責最為強烈。很多網友也反對孫揚的做法。歸納起來,有以下幾條:
1、缺少愛國心,有辱國家形象;
2、不按規則辦事;
3、沒有契約精神。

首先,說有損國家形象的觀點,孫揚用行動給與了反駁:820號,孫楊亞運會再奪800米自由泳金牌,這次孫楊身穿指定領獎服,但用國旗緊緊裹住自己,安踏的標誌並沒有露出來。此外,還將領獎服上的安踏LOGO用國旗貼住。孫揚的這種做法,雖然沒有平息利益相關方的憤怒,但讓我們看到了事件的本質是個人、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和贊助商之間的利益之爭。不愛國的大帽子也可以從孫揚頭上摘掉了。

第二條罪狀是孫揚不按規則辦事:截止到目前,體育總局和游泳中心都沒有回應此事。違反哪一條規則也不清楚。但有一點是清楚的:體育總局和游泳中心是規則的制定者,他們手中的權力完全可以掌握一個運動員的命運。如果一個運動員有能力拿數枚金牌,而且也渴望為國爭光,但和你們的利益有衝突,你們會用手中的權力禁止他參加比賽嗎?

對於沒有契約精神的指責也和第二條一樣,截至到目前沒有看到違反了哪個契約,違反了契約的哪一條?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在雙方對等的條件下,簽訂的契約才是公平的。如果一方有無限的權利,另一方只是一個運動員,這種契約不如稱作為“賣身契”。亞運會和NBACBA這樣的職業聯賽是不一樣性質的比賽,亞運會的參與者是由政府主導,非盈利為目的。靠剝奪運動員的利益,來賺取局部小團體的利益,不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行為,是政企不分的表現。


紅火Gary


這看起來,是利益之爭,實際上是價值觀之爭,有人認為,能拿金牌、為國爭光,孫楊瑕不掩瑜;但也有人認為,遵守規則很重要,遵守規則是人的價值觀,是三觀之首,是誠信原則,孫楊為自己代言的品牌惡意掩蓋國家隊贊助商,為個人利益無視、或者說凌駕於國家隊利益至上,這的確是三觀崩潰的典型。更有甚者,孫楊一句“這是小事、對自己沒什麼影響”,顯示出毫不掩飾的傲慢與對公眾價值觀的蔑視,不得不說,毀三觀的人,再有能力有什麼用,現代競技體育講究的就是規則,公平競爭是規則,領獎服也是規則,公然破壞規則,成功就是小人得志,再說幾枚亞運會金牌也算不上為國爭光,如果不是這次領獎服之爭,都不知道在開亞運會。


徐寶龍-微博


說到底這還是一個商業糾紛,很正常。

孫楊應該正面面對。比如說,他可以直接對自己的做法作出解釋。個人與361品牌也是應該是有合同的,而國家隊與安踏是有合同的,這中間必然有矛盾,如果遵守了安踏與國家隊的合同,必然會違反個人與361的合同。而遵守了與361的合同,必然會違反國家隊與安踏的合同。

事實上對於合同,我們沒必要區分高級合同,或者低級合同,或者私人合同,或者國家合同,所有的合同,它都是一種契約精神,都是必須遵守的,但是在兩個合同出現矛盾,必須選擇其一的狀況下,選擇任何一個都有問題。

前幾天孫楊選擇了361,希望他能夠誠懇的向國家隊道歉,因為他的行為使國家隊違約,但是同樣的,他現在履行了國家隊的合同,那也希望他向361真誠道歉,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希望不要把這起糾紛與國家榮譽扯在一起。




甲狀腺醫生張金赫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安踏贊助了,體育總局,

孫楊和361之間有利益糾葛。

從最基本的來說,我既然給錢了,在特定的場合,比如說領獎,你肯定必須要穿我贊助的衣服,我掏錢為了做廣告,如果我掏了錢,廣告沒做成,我掏錢的意義何在,我又不是慈善家,領獎肯定要穿隊服的,你的金牌你可以隨便穿,銀牌是不是也可以,銅牌是不是也行,是不是整個隊伍就亂了。

第一,作為國家隊的成員,尊重規則,是最基本的素質,你代表國家,如果你個人比賽,你隨便穿,沒人管你,你得了金牌,你是英雄,你記得你金牌的下面,有你個人的努力,也有整個團隊的努力,你的教練,為你提供訓練的這些贊助商,尊重團隊,尊重規則,你沒做到。

第二,訓練場地,器材,教練,運動員的吃穿住行,這一些都是需要錢,國家撥款一部分,一部分贊助商出,如果都像你這樣,沒有贊助商願意出錢,當這種規則被打破之後,在以後沒人出錢,所有的訓練配置肯定達不到現在的配置,你的那些小師妹,小師弟,基本上日子可以想象,你沒拿金牌之前你也當過很多年的小嘍嘍吧,每一個當爺爺的人都當過孫子。

不管你和361在有利益關係,後期你的廣告,你的通告,都可以給他們,但是在國家活動你還是要尊重國家利益,國家整體形象。你對於國家隊的價值,在獲得過金牌之後已經結束了,你沒必要再你最輝煌的時候,弄這麼一個黑點。丟份了。


悅道管理


其實與其討論對錯不如討論下結果。在討論結果之前我們應該對二者的體量進行分析,孫楊1991年,多個世界游泳冠軍,為國家帶來多個榮譽,算下來27歲了。安踏1991年成立,07年上市,全國百強企業,17年銷售額 突破160億,多項體育項目贊助商。

從CBA李寧事件來推算下,孫楊行為至少是上億的代價。那國家體育總局在孫楊和上億元上進行取捨你們覺得呢?是一個27歲的老將重要還是上億的費用重要?是一個能繼續得幾個金牌的冠軍重要還是未來的一大筆年輕運動員的培養費重要?我覺得孫楊有點迷之自信了。而且安踏不管是道義還是法律都佔有優勢,安踏的法律部門已經開始行動了,就等亞運會了。我們都知道問題本身不是大問題,關鍵是都在死磕,作為一個運動員在不佔優勢的情況去死磕一個大企業,你們這些粉絲真的不為他擔心嗎?我大道的預測了下結果。

1,私下和解,這種情況對孫楊是最好的,但安踏一般是不會答應,答應的話也至少要發出一份聲明,大體就是孫楊認慫了的意思。

2,361為孫楊買單,這是對孫楊和361都有不錯的好處,但安踏怎麼可能讓對手那麼容易得到好處?所以在費用上怕是一個天文數字了。

3國家體育總局為孫楊買單,在國家出面做保的情況下安踏也會要求孫楊進行公開道歉,並且給安踏一定的政策扶持。以上3點都是對孫楊比較好的處理方式。那對孫楊不好的呢?

4,提前退役。孫楊提前退役算是給安踏一個交代,並給以後想做這種事的人一個警鐘!

5,孫楊受到處罰。公開道歉是起碼的!後續會有別的處罰,估計也不好受。比如留隊雪藏。

6,與安踏對質公堂,基本上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已經不單單是兩個的問題了,二者都打臉打到國家體育總局了。所以不用想。

7.國家力保孫楊,不處理,不處置。這種情況是多數企業無法接受的,如果國家都不能保證企業的利益,那那個企業敢和國家做生意?國家等於自己打臉自己。也可以排除。


聞茶論事


作為一個運動員,即使你是冠軍也要遵守規則。也要懂得,履行當初那種簽訂的與安踏的合同。不應該耍特權,不應該沒有起碼的操守,去做一枝獨秀的事情來。孫楊一直都是一位非常有實力的游泳健將。這件事情我想也不是她故意而為,因為剛剛奪得冠軍。可能身體的狀態還沒恢復。興奮的情緒還沒去去。只是沒有去多想,就拿起來運動服穿上去領獎了。作為安踏公司真的不應該計較這些小事情。有什麼事情還是好好的說。說孫楊損害了國家的形象。這話說的就有些大了。難道一件運動服就能代表國家形象的話。那麼我想你應該去問問國足,看看他們有沒有什麼形象。不管你是安踏還是361°的服裝品牌。你們都應該尊重冠軍。因為他為國家拿得了榮譽。我們不要和冠軍計較穿什麼運動服領獎的問題。應該作為安踏公司的為孫楊好好的慶祝。這才能顯出安踏公司的大量。企業的大度。心有多寬闊,做的企業就有多寬闊。所以說安踏就別再炒作這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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