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創「平安鼎」」調判結合化糾紛 公正審判促和諧

「争创“平安鼎”」调判结合化纠纷 公正审判促和谐

近日,新城法院韓森寨人民法庭審結十起租賃合同糾紛,其高效快捷、調判結合的審判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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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8年年中,新城法院受理了十起租賃合同糾紛,原告是西安市某中學,被告分別是十戶承租該校臨街商鋪十餘年的老租戶。原、被告之前簽署書面的租賃合同直到2015年年底。之後未續簽合同,但被告均按照原合同約定的租金繳納房租,原告未提出異議。後,原告因教育局通知要求回收房屋進行教育改革,於2017年6月向十被告分別送達瞭解除合同通知,要求全體租戶在2017年年底騰房。但被告至今仍實際佔用房屋,並未繳納2018年的房屋佔用費,原告現要求被告騰房、繳清欠繳的水電費、繳納房屋佔用費並支付逾期騰房違約金。但被告均稱在租賃期內,原告方屢次口頭通知騰房,但未並未實際收房,因不清楚本次原告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效,故並未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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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建議】

針對上述情況,承辦法官胡九紅、郭瑞及時快速的聯繫被告,在送達起訴狀副本時就分別瞭解各戶的答辯意見。組織雙方於2018年6月7日開庭,經過庭審舉證、質證,在瞭解案件基本事實後,針對十戶的不同情況,法官一方面逐戶做調解工作,向商戶釋法解惑,建議其及時騰房,防止損失擴大。另一方面不斷和校方溝通,希望能對商戶減免房屋佔用費及逾期騰房違約金。

處理結果

因各個商戶的具體情況不同,個別商戶實際騰交房屋有難度,本院對該十起案件能調則調,不能調解的及時下判,最終該十起案件在2018年7月15日之前以五個調解、五個判決結案。調解案件已經履行完畢,對於判決,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服判息訴、配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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