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爱吃,王朔会做,汪曾祺吃遍天下


阿城爱吃,王朔会做,汪曾祺吃遍天下



每次吃到卖命珍馐,给别人形容时,我都会说一句,差点香死。

内蒙人离不开羊肉,本地羊也争气,天生丽质,腰平背直,体深躯长、四肢结实,肌肉健壮。羊肉的做法,煎炒烹炸,闷烤熬炖,我的心水,还是炖。

几个月前,我吃了一场炖羊肉,差点香死,我爸炖的。那应该是我近五年吃过的,最要命的一顿羊肉,基本黯然销魂肉,吃完就后悔,不该吃,吃完这场,以后再吃不着这么香的,余生怎么熬。

中国家长不擅长表达情感,很多时候,其实是把感情做到了饭菜里。

那天吃饭人多,大铁锅,二十多斤的肉,要肥有肥,要瘦有瘦,熬烂土豆,焖透粉条,各种味道,互渗互补。炖的时候,就不停有人凑到灶前,弯腰使劲儿吸锅盖缝跑出来的肉香。

炖羊肉,我还是愿意吃肥一点的。第一筷子,我挑了块肥肉,一口咬住,肉香灌喉,咸淡正好,六成力内可享受嚼劲,发八成力可直接咬断。每咬一口,都能重新感受一遍小时候第一次吃羊肉的震惊与喜悦。

吃到最后,肉实在下不动了。赶紧趁着最后一点余力,一手持一碗米饭,一手抄一弯铁勺,浇以锅底的土豆泥粉条糊直接入饭,拌起来,往嘴里送,食道高潮,五脏欢欣。不是简单的下饭二字,可以形容。

不骗人,我一边吃,一边在失控的笑,幸亏压得稳,才保住体面,没有失态。我吃到真正的好东西,会不自觉的笑。那天,我一直在笑。我看见,还有几个人,也在笑。

我爸干别的,都懒得耗工夫,唯有炖肉,连前带后,每个环节他都不松劲儿。剁肉断骨、削土豆切块儿、斩葱段儿姜片儿、煮肉撇沫、慢炖撒盐尝甜咸,兢兢业业,如痴如醉。本地人自嘲,「为了一口吃」。

说到底,人间一往,唯有爱与这一口吃,不可辜负,别的都是得过且过。

从小到大,谁离得开这一口吃。我小时候,北方人家以面食为主,顿顿面条,不在少数。周末改善,我妈会做猪肉焖面,油不敢敞开放,但还是吃得满嘴窜油。做一次,就不会少做,中午吃猪肉焖面,晚上就吃中午剩下的焖面,肉肯定是没了。

那时国破山河在,大家都没钱,平时吃不上什么好东西,但凡吃一回,一定得让人知道,这是我当时的想法,大人们是不是也这么想,我不知道。

每次中午吃了好的,下午我都会去找发小儿玩,玩是幌子,主要是抽空让他知道我中午吃了什么,也不完全是为了馋他,关键是他每追问一次,中午的珍馐就又能在我的味蕾系统里重新回荡一次,这种回荡,靠自己生想,荡不起来。

有一次,我爸带回一些小鲫鱼,俗称鲫瓜子。鱼一进门,我就开始盘算今天要如何装逼。我妈过大油把鱼炸了,那是我第一次吃炸鱼,一口下去,七窍升腾。嘴上吃着,心里想着,太好吃了,必须让你们都知道。

我赶紧拿起碗,夹了一条,端出大门,在门口席地而吃,吃得很慢。那天很丧,我慢速吃鱼,每根刺,嘬两遍,吃了三条,没路过一个熟人,我真的气到了。

吃到后来,肉凉刺硬,我才醒悟:「老子要为自己吃鱼,不能再为你们吃。」我转身回屋,盛上米饭,浇汁蘸汤,又下两条,通体舒服,意满心足。

小时候很多事,人们都忘了,记不住,但只要这个事里有一道美味作陪,你绝对记得。食物,连接我们的全部记忆。

无论宏观宇宙环境和微观民生水准如何起伏变化,「为了一口吃」这个内核,从600万年前到现在,始终没变。吃,是地球人原罪。吃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讲究人对「这一口吃」都很讲究。阿城对吃就很讲究,阿城特别喜欢吃湘菜,他每次吃湘菜和别人不一样,他一定要选一个最靠近厨房的位置,他认为湘菜吃的是锅气,离锅灶越近,你比别人花得钱就越值。

资深食客,都自己会做。王朔爱吃,也会做,他二十多岁时就是北京个体户协会登记在册的二级厨子。他说过一句话,歌词大意是:「年轻时天天下馆子,但老了以后,馆子下不动了,就真得掌握几个对胃的拿手菜,自己做给自己吃。要不然,怎么办。」

王朔基本就是「为了一口吃」本人。《邪不压正》上映前,姜文在《晓说》里聊过一个事儿:「王朔跟姜文说,听说你的新电影要上了,我专门买了一本《侠隐》看。姜文问,怎么样。王朔说,看得我半夜这个馋啊,然后就起来自己做饭。张北海写的所有的饭我都吃过,只有两种,我没吃过,我得等张北海来了,见面找他聊聊。」

作家里,会吃的不少,但写吃写得最好的,还是汪曾祺。作为一个内蒙人,我在汪曾祺的书里看到过一个我不知道的内蒙故事:

到了草原,进蒙古包作客,主人一般总要杀羊。蒙古族人是非常好客的。进了蒙古包,不论识与不识,坐下来就可以吃喝。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身上只背了一只羊腿。到了一家,主人把这只羊腿解下来。客人吃喝一晚,第二天上路时,主人给客人换一只新鲜羊腿,背着。有人就这样走遍几个盟旗,回家,依然带着一只新鲜羊腿。


「一口吃」到了这儿,就更不可辜负了,直接升腾,开始着手演绎「吃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阿城爱吃,王朔会做,汪曾祺吃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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