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土地拆遷徵收開始!洛龍區、高新區6鎮20村都在內!

新一輪土地拆遷徵收開始!洛龍區、高新區6鎮20村都在內!


昨日洛陽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了關於土地徵收的通告,徵收土地在洛龍區和高新區,共6個鄉鎮,20個村,建設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市政基礎設施用地,具體通告如下: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徵收洛陽市2017年度第一批調整城市建設用地區位土地的

通 告

洛政通〔2018〕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之規定,省政府於2018年4月13日下發《關於洛陽市2017年度第一批調整城市建設用地區位的批覆》(豫政土〔2018〕598號),同意我市轉用並徵收洛龍區諸葛鎮康莊居委會等2個鎮、1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農用地36.3604公頃(耕地33.7861公頃、林地0.6564公頃、其他農用地1.9179公頃),徵收洛龍區李村鎮李南居委會等3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未利用地0.5334公頃,共計36.8938公頃

。現將批准的徵收方案主要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位置和用途

徵收諸葛鎮譚翟居委會集體土地0.8854公頃(全部為耕地)。四至範圍:東至譚翟居委會水澆地,南至譚翟居委會水澆地,西至白梁路,北至譚翟居委會水澆地。擬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徵收李村鎮新民村集體土地2.9416公頃,其中耕地2.1798公頃、林地0.6564公頃、其他農用地0.1054公頃。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國有土地,南至新民村村莊、水澆地,西至楊灣村村莊,北至新民村林地、水澆地;地塊2東至玉泉街,南至新民村林地、水澆地,西至國有土地,北至新民村水澆、農村道路。擬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徵收李村鎮李南居委會集體土地2.7098公頃(其中耕地1.2945公頃、其他農用地0.0485公頃、未利用地0.1208公頃)、偏橋居委會集體土地5.7931公頃(其中耕地5.3753公頃、其他農用地0.1421公頃、未利用地0.2757公頃),共計7.2569公頃。

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中原大道,南至偏橋居委會水澆地,西至偏橋居委會水澆地,北至偏橋居委會水澆地;地塊2東至偏橋居委會水澆地,南至李南居委會水澆地、偏橋居委會水澆地,西至李南居委會水澆地,北至偏橋居委會水澆地、李南居委會水澆地。擬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徵收李村鎮武屯居委會集體土地2.8752公頃(其中耕地2.6281公頃、其他農用地0.1102公頃、未利用地0.1369公頃)、西柿園居委會集體土地0.1209公頃(其中耕地0.1126公頃、其他農用地0.0083公頃),共計2.9961公頃。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西柿園居委會水澆地,南至西柿園居委會水澆地,西至西柿園居委會村莊,北至國有土地;地塊2東至西柿園居委會水澆地、武屯居委會水澆地、村莊,南至武屯居委會村莊,西至西柿園居委會建制鎮、武屯居委會建制鎮、水澆地,北至西柿園居委會水澆地;地塊3東至武屯居委會水澆地,南至武屯居委會水澆地,西至武屯居委會水澆地,北至武屯居委會村莊;地塊4東至武屯居委會水澆地,南至鄭西高鐵,西至武屯居委會水澆地,北至武屯居委會水澆地;地塊5東至武屯居委會水澆地,南至南寨居委會採礦用地,西至南寨居委會採礦用地、國有土地、武屯居委會水澆地,北至鄭西高鐵。

擬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徵收李村鎮袁付居委會集體土地0.4724公頃,其中耕地0.3984公頃、其他農用地0.0740公頃。四至範圍:東至袁付居委會水澆地、村莊,南至袁付居委會水澆地,西至袁付居委會水澆地,北至袁付居委會水澆地。擬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徵收洛龍區諸葛鎮西棘針居委會集體土地耕地0.9055公頃、諸葛居委會集體土地3.3045公頃(其中耕地2.6797公頃、其他農用地0.6248公頃),共計4.21公頃。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國有土地,南至國有土地,西至西棘針居委會水澆地,北至西棘針居委會村莊;地塊2東至國有土地,南至協作路,西至諸葛居委會水澆地,北至司馬居委會水澆地;地塊3東至國有土地,南至諸葛居委會村莊,西至諸葛居委會水澆地,北至協作路;地塊4東至諸葛居委會水澆地,南至諸葛居委會村莊,西至諸葛居委會建制鎮,北至諸葛居委會村莊;地塊5東至伊東渠,南至諸葛居委會建制鎮,西至伊東渠,北至諸葛居委會村莊;地塊6東至諸葛居委會水澆地,南至諸葛居委會水澆地,西至諸葛居委會水澆地,北至諸葛居委會建制鎮。

擬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徵收諸葛鎮康莊居委會集體土地3.8099公頃,其中耕地3.517公頃、其他農用地0.2929公頃。四至範圍:東至康莊居委會水澆地,南至公路用地,西至康莊居委會村莊,北至康莊居委會建制鎮。擬作為住宅用地。

徵收諸葛鎮康莊居委會集體土地4.3065公頃,其中耕地4.232公頃、其他農用地0.0745公頃。四至範圍:東至康莊居委會水澆地,南至康莊居委會建制鎮,西至康莊居委會村莊,北至公路用地。擬作為住宅用地。

徵收李村鎮油趙社區集體土地0.8966公頃,其中耕地0.7720公頃、其他農用地0.1246公頃。四至範圍:東至油趙居委會水澆地,南至油趙居委會水澆地,西至油趙居委會水澆地,北至油趙居委會水澆地。擬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徵收李村鎮李南居委會集體土地5.7318公頃(其中耕地5.4192公頃、其他農用地0.3126公頃)、油趙居委會集體耕地3.3865公頃,共計9.1183公頃。

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李南居委會水澆地、溝渠,南至李南居委會採礦用地,西至李南居委會水澆地、溝渠,北至公路用地;地塊2東至李南居委會水澆地,南至李南居委會水澆地,西至李南居委會水澆地,北至李南居委會村莊;地塊3東至油趙居委會水澆地、李南居委會水澆地,南至油趙居委會村莊,西至油趙居委會水澆地、李南居委會水澆地,北至李南居委會水澆地。擬作為交通運輸用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土〔2016〕48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

三、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濱分局(伊濱區管委會西樓5樓517房間,聯繫電話:69660985)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四、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進行補償登記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擅自建設建(構)築物,進行室內裝修,否則按違法建築無償拆除。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種、搶栽樹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著物。對於不聽勸阻者,一律不予登記,不予補償,情節嚴重的由司法部門查處。

七、該批次用地的徵地拆遷工作由伊濱區管委會具體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徵地拆遷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調查、登記、確認和補償安置工作。

2018年9月4日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徵收洛陽市2018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用地的

通 告

洛政通〔2018〕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之規定,省政府於2018年8月6日下發《關於洛陽市2018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徵收土地的批覆》(豫政土〔2018〕980號),同意我市徵收高新區豐李鎮小作村和貟莊村集體土地19.7431公頃,其中農用地7.979公頃(耕地7.3623公頃、園地0.1966公頃、其它農用地0.4201公頃)、建設用地11.7641公頃。現將批准的徵收方案主要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位置和用途

徵收高新區豐李鎮小作村集體土地4.1625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四至範圍:東至後河村水澆地,南至小作村居民區及國有用地,西至洛陽西南環繞城高速,北至小作村水澆地,擬作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徵收高新區豐李鎮貟莊村集體土地15.5806公頃,其中農用地7.979公頃(耕地7.3623公頃、園地0.1966公頃、其他農用地0.4201公頃)、建設用地7.6016公頃。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貟莊村水澆地,南至貟莊村果園,西至貟莊村居民點,北至國有公路;地塊2東至貟莊村水澆地,南至貟莊村水澆地,西至貟莊村水澆地,北至貟莊村果園,擬作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

三、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洛陽高新區土地和建設服務局(高新區濱河北路20號,聯繫電話:6432026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四、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補償登記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五、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擅自建設建(構)築物,進行室內裝修,否則按違法建築無償拆除。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種搶栽樹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著物。對於不聽勸阻者,一律不予登記,不予補償,情節嚴重的由司法部門查處。

七、該批次用地的徵地拆遷工作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徵地拆遷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調查、登記、確認和補償安置工作。

2018年9月6日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徵收洛陽市2017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徵收土地的

通 告

洛政通〔2018〕1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之規定,省政府於2018年8月1日下發《關於洛陽市2017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徵收土地的批覆》(豫政土〔2018〕946號),同意我市徵收高新區孫旗屯鄉滹沱村和辛店鎮呂溝村集體土地4.5825公頃,其中耕地4.3722公頃、其他農用地0.2103公頃。現將批准的徵收方案主要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位置和用途

徵收高新區孫旗屯鄉滹沱村集體土地0.0156公頃,全部為耕地。四至範圍:東至滹坨村耕地,南至滹坨村耕地,西至滹坨村耕地,北至呂溝村村界,擬作為市政基礎設施用地。

徵收高新區辛店鎮呂溝村集體土地4.5669公頃,其中耕地4.3566公頃、農村道路0.2103公頃。四至範圍:東至呂溝村耕地,南至呂溝村耕地、滹坨村村界,西至呂溝村耕地,北至呂溝村耕地,擬作為市政基礎設施用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劃執行。

三、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洛陽高新區土地和建設服務局(高新區濱河北路20號,聯繫電話:6432026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四、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進行補償登記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五、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擅自建設建(構)築物,進行室內裝修,否則按違法建築無償拆除。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種搶栽樹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著物。對於不聽勸阻者,一律不予登記,不予補償,情節嚴重的由司法部門查處。

七、該批次用地的徵地拆遷工作由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徵地拆遷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調查、登記、確認和補償安置工作。

2018年9月6日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徵收洛陽市2017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設徵收土地的

通 告

洛政通〔2018〕1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之規定,省政府於2017年12月26日下發《關於洛陽市實施2017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設用地的批覆》(豫政土〔2017〕922號),同意我市轉用並徵收高新區豐李鎮豐李村等2個區、2個鎮、5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土地12.6955公頃(其中耕地8.0231公頃、園地4.9034公頃、其它農用地0.226公頃),徵收洛龍區白馬寺鎮孔寨村集體建設用地0.1806公頃,共計13.3331公頃。

現將批准的徵收方案主要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位置和用途

徵收高新區豐李鎮貟莊村集體土地4.7414公頃,其中耕地4.6204公頃,其他農用地0.121公頃。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城市用地,南至城市用地,西至淮南路,北至國有公路;地塊2東至城市用地,南至貟莊村水澆地,西至淮南路,北至城市用地,擬作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徵收豐李村集體土地0.4621公頃,全部為耕地。四至範圍:東至城市用地,南至豐李村水澆地,西至泔水河,北至李王屯村耕地,擬作為工業項目用地。

徵收高新區豐李鎮李王屯村集體土地0.3317公頃,其中耕地0.3297公頃,其他農用地0.002公頃。四至範圍:東至城市用地,南至豐李村耕地,西至泔水河,北至城市用地,擬作為工業項目用地。

徵收高新區豐李鎮牛莊村7.1603公頃,其中耕地2.1539公頃,園地4.9034公頃,其他農用地0.103公頃。四至範圍:東至城市用地,西至尹屯村水澆地,南至牛莊村水澆地、果園,北至城市用地,擬作為工業項目用地。

徵收洛龍區白馬寺鎮孔寨村集體土地0.6376公頃,其中耕地0.457公頃,建設用地0.1806公頃。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孔寨村村莊,西至孔寨村村莊,南至孔寨村村莊,北至孔寨村村莊。地塊2東至孔寨村村莊,西至現狀道路,南至孔寨村耕地,北至孔寨村村莊,擬作為工業項目用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

三、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按照行政管轄範圍分別到洛陽高新區土地和建設服務局(高新區濱河北路20號,聯繫電話:64320262)、洛龍區國土資源局(洛龍區開元大道212號,聯繫電話:65156676)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四、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進行補償登記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五、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擅自建設建(構)築物,進行室內裝修,否則按違法建築無償拆除。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種搶栽樹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著物。對於不聽勸阻者,一律不予登記,不予補償,情節嚴重的由司法部門查處。

七、該批次用地的徵地拆遷工作由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和洛龍區政府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徵地拆遷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調查、登記、確認和補償安置工作。

2018年9月6日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徵收洛陽市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設用地的

通 告

洛政通〔2018〕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之規定,省政府於2018年8月6日下發《關於洛陽市實施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設用地的批覆》(豫政土〔2018〕972號),同意我市轉用並徵收高新區豐李鎮貟莊村集體農用地23.5256公頃(其中耕地23.143公頃、其它農用地0.3826公頃),徵收高新區豐李鎮貟莊村集體建設用地0.781公頃,共計24.3066公頃。現將批准的徵收方案主要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位置和用途

徵收高新區豐李鎮貟莊村集體土地24.3066公頃,其中農用地23.5256公頃(耕地23.143公頃、其他農用地0.3826公頃)、建設用地0.781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現狀淮南路、已徵土地,南至民營工業園,西至李貟莊村水澆地及居民區,北至國有公路,擬作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

三、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洛陽高新區土地和建設服務局(高新區濱河北路20號,聯繫電話:6432026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四、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進行補償登記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五、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擅自建設建(構)築物,進行室內裝修,否則按違法建築無償拆除。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種搶栽樹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著物。對於不聽勸阻者,一律不予登記,不予補償,情節嚴重的由司法部門查處。

七、該批次用地的徵地拆遷工作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徵地拆遷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調查、登記、確認和補償安置工作。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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