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丨淺談「城管」工作爲什麼會被人們誤解?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一直以來,人們對城管的評價都是褒貶不一。再加上網絡上一些不知虛實的傳言更是對城管大肆渲染,讓城管工作者的形象受到很大的負面影響。城管陷入了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的尷尬境地。但一個城市的管理離不開城管的存在,下面,小編就帶大家走進城管,看看城管工作為什麼一直被誤解?為何得不到市民朋友的理解?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首先城管被誤解,我覺得大家是對城管這項工作沒有得到充分的認識。城管的職責是什麼?到底管些什麼?細細算起來,城管管理的職責範圍也是很廣的,東勝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目前行使職能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原行使的執法和管理職能。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東勝區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的批覆》(內政字[2008]222號)文件精神,主要行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根據區人民政府的授權,主要負責市容市貌的維護、監管,規劃區內建設行為的監管,佔用城市道路的審批和管理,建築垃圾的運輸、消納和管理,數字城管事、部件的信息採集以及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管理事項。

二是劃轉的執法和管理職能。根據《東勝區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東黨發〔2017〕17號),行使建設領域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以及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職能;行使對城區內國有土地上違法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監督檢查職能;行使規劃區內違法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監督檢查職能;行使小區內違章建築行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監督檢查職能;行使餐飲服務業油煙的汙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汙染和惡臭氣體汙染以及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的行政處罰職能。

城市管理的城管手中的行政執法權也共涉及幾十部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這其中,即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也有各省人大政府發佈的地方性法規。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My Work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城市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涉及廣大市民朋友的根本利益,流動商販要生存,城管要管理;商店牌匾隨意更換,城管要管理;垃圾偷倒亂倒,城管要處罰。所以,城管無形中就與市民形成了對立面。一些市民認為城管多管閒事,欺負這些弱勢群體,但事實上,城市管理者卻默默無聞、兢兢業業為守候這座品質之城做了很多工作。執法者的最大職責,是將法令及意義明白準確地告知民眾。所以,現在的城市管理工作,不僅要有行為上的“疏”與“堵”,更要側重思想上的“疏”和“導”,使被管理者從內心認可城市管理工作,甚至鼓勵群眾積極自發的參與到城市管理工作中來,達到自治的效果。這樣我們的宣傳工作就很重要了,要深入、要細緻、要深刻、要廣泛,利用多種方式,使城市管理的理念深入人心,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樣就使文明執法不再說著容易做起來難,無形中消除了城市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隔閡,為文明執法有了良好的土壤。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另外,如果試想沒有城管工作者,滿大街流動商販亂竄,商店牌匾參差不齊影響美觀還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城市交通堵塞寸步難行,汙水橫流,空氣汙染,人們每天受困於垃圾堆裡與汙染的環境中,那樣的情形我想每個人不想看到的,到這裡,我相信大家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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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城管工作者不乏出現一些脾氣暴躁者,但請廣大市民不要以偏蓋全,隨著城市的發展,城市工作也不斷的得到完善,現在都是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各地相繼出現微笑執法,小品執法,眼神執法,為了能更好的執法,得到市民的理解城管也是煞費苦心。請廣大市民朋友適當的給一些鼓勵,多一些理解,相信他們會做的更好!

圖文:建築垃圾管理執法中隊 楊秀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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