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一直以来,人们对城管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再加上网络上一些不知虚实的传言更是对城管大肆渲染,让城管工作者的形象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城管陷入了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的尴尬境地。但一个城市的管理离不开城管的存在,下面,小编就带大家走进城管,看看城管工作为什么一直被误解?为何得不到市民朋友的理解?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首先城管被误解,我觉得大家是对城管这项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城管的职责是什么?到底管些什么?细细算起来,城管管理的职责范围也是很广的,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目前行使职能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原行使的执法和管理职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胜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内政字[2008]222号)文件精神,主要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主要负责市容市貌的维护、监管,规划区内建设行为的监管,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和管理,数字城管事、部件的信息采集以及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管理事项。

二是划转的执法和管理职能。根据《东胜区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东党发〔2017〕17号),行使建设领域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行使对城区内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监督检查职能;行使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监督检查职能;行使小区内违章建筑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监督检查职能;行使餐饮服务业油烟的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和恶臭气体污染以及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职能。

城市管理的城管手中的行政执法权也共涉及几十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这其中,即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也有各省人大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My Work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城市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涉及广大市民朋友的根本利益,流动商贩要生存,城管要管理;商店牌匾随意更换,城管要管理;垃圾偷倒乱倒,城管要处罚。所以,城管无形中就与市民形成了对立面。一些市民认为城管多管闲事,欺负这些弱势群体,但事实上,城市管理者却默默无闻、兢兢业业为守候这座品质之城做了很多工作。执法者的最大职责,是将法令及意义明白准确地告知民众。所以,现在的城市管理工作,不仅要有行为上的“疏”与“堵”,更要侧重思想上的“疏”和“导”,使被管理者从内心认可城市管理工作,甚至鼓励群众积极自发的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达到自治的效果。这样我们的宣传工作就很重要了,要深入、要细致、要深刻、要广泛,利用多种方式,使城市管理的理念深入人心,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就使文明执法不再说着容易做起来难,无形中消除了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为文明执法有了良好的土壤。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另外,如果试想没有城管工作者,满大街流动商贩乱窜,商店牌匾参差不齐影响美观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城市交通堵塞寸步难行,污水横流,空气污染,人们每天受困于垃圾堆里与污染的环境中,那样的情形我想每个人不想看到的,到这里,我相信大家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理论丨浅谈“城管”工作为什么会被人们误解?

当然,城管工作者不乏出现一些脾气暴躁者,但请广大市民不要以偏盖全,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工作也不断的得到完善,现在都是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各地相继出现微笑执法,小品执法,眼神执法,为了能更好的执法,得到市民的理解城管也是煞费苦心。请广大市民朋友适当的给一些鼓励,多一些理解,相信他们会做的更好!

图文:建筑垃圾管理执法中队 杨秀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