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人說下崗職工成爲了國企改革的「冤大頭」?

螞蟻也會咬人


在上一輪的國企改革中,職工主要通過這樣幾種方式分流和安置。一是企業改制後,由改制後的企業接收,前提是,員工身份已經置換,成為社會人,而不是原來的國企人。因此,需要與新企業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二是破產分流,也就是一些已經無法維持生產的企業,通過籌集一定資金,給員工按工齡長短進行補償,企業破產。政府通過安排新的工作崗位讓員工選擇。沒有選擇的員工,就成了下崗工人;三是沒有改制的企業,仍然在國企工作,但近年來企業效益不佳,很多員工下崗待業或在家拿最低工資。

由於在進行大規模改制時,相關的政策、法規、制度等都沒有出臺,而是各地自定政策,所以,不同地區的政策也不同。表現在員工安置方面,也不統一。所以,總體上講,這塊工作缺乏有效手段,員工安置不是很好。特別是改制後的企業,沒有認真履行承諾,也沒有選擇好接盤者,經營狀況很差,最後下崗的員工很多。

也正因為如此,國企改革對員工來說,既是一次考驗、一次市場歷練,也是一次不同程度的傷害,利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很多地方對下崗員工進行利益補償和安排,也是恰當的,是必須的。同時,也造就了一些一夜暴富者。


譚浩俊


我父母都是上世紀90年代初國企下崗職工,父親50多歲就下崗呆在家中,等到60歲才能領退休工資,一度他的情緒很低落。我母親也是紡織廠的下崗職工,在紡織廠工作了22年,退下來了,也到了55歲才開始領退休工資。

當年是國企改革之年,本來是想引入民間資本,把不死不活的國企給盤活。沒想到最後還是把一大批國有資產給下賤賣了,當時富了國有企業的廠長和管理層,而苦了那些國企的下崗職工,他們都是40、50人員,等他們下崗後,很難找到工作,生活沒著落,有的擺起了小攤,有的也只能呆在家裡過著清苦的日子。

為什麼說下崗職工成為了國企改革冤大頭呢?這些國企員工都把自己的青春奉獻給了國企,奉獻給了祖國的建設,但人至中年,企業告訴他們要改革了,要轉制了,你可以下崗了,而對於這些人來說勞動技能單一,又長年呆在一個相對封閉的小環境中,一旦到了社會上去,生活的艱辛可想而知。而對於國企的管理層,他們把國有資產賤買了,都成了當年的暴發戶,社會上的兩級分化就顯現了。下崗職工最後什麼也沒拿到,他們幾十年生產出來的財富,被廠領導和投資方給瓜分掉了。


不執著財經


那個年代的改制下崗,把國有資產大部分都改到了個人手裡,真是讓一部分人先富了,可是多數的下崗工人卻茫然四顧,生活落魄!你回頭再看看,原來國家的廠房都被什麼人站著,而那時候富起來的,怕被清算,很多都移民了


手機用戶63703718930


可以說國企改革是犧牲了很大一批產業工人的切身利益為代價的,企業改開革使大批工人下崗失業,生活困難。而企業的廠長、書記、經理、處長、科長、主任等等一大批管理者卻從中得到了許多切身利益,有的借企業改革之即致富、甚至是暴富!


萬難不屈47


從有改革開始,好嘛!國企有的改了,幾乎是改來改去,改的是怎樣把錢搞到個人腰包裡,最後是國企破產,但國有資產進了單位領導人腰裡了,當起老闆了,這是中國是工人當的最大的冤大頭。也出現了先富的一部分人。


潘洪濤6


下崗職工成為了國企改革的“冤大頭"這一說法有些偏頗,本人不是很贊成!因為當年我也經歷過下崗,而且是一個名符其實的下崗職工。我是一位國企(前身是央企)煤礦工人,二010年退休,工齡34年,現在的退休金3000元,雖說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相比較差距很大,但我很知足,因為在我們國家還有相當一部分人比我還過得差一些。上世紀的九十年代,我們這茬人也還可以說是年富力強的時候,然而命運就偏偏那麼做弄人,開始說什麼砸“三鐵",然後又來了個新詞“優化組合",意思就是各位的各部門、車間、工區、隊組好的職工留下,“差"的淘汰,其實是變象的給各級領導提供了一個耍特權的機會。領導看誰不順眼的,不聽話的,和自己不是一條道上的肯定百分之百的滾蛋,無須什麼理由。到了年代後期,工人下崗,勞務輸出,自謀職業,領導把工人們集中起來開會動員、打氣、鼓勁,我記得當時“辦法總比困難多"這句話提到得特別多,而且大會小會翻去復來的說。在此期間,單位搞兼併、重組、改制,很多工人都是幹體力活的料,讓他去做點生意還真是外行,拿著230元下崗工資的人們望眼欲穿,希望單位的折騰早天結束,下井扛大板撬、打風鑽、推礦車掙錢養家餬口。我還算沾點運氣的,單位組織百十號人支援開發大西北,經一位老領導幫忙進入了開發大西北的隊伍。其實,名曰開發大西北,實際是別人包上活再轉包給咱們,當時俗稱‘二包工",環境條件非常差,工作時間長達十小時以上,且工作強度大十分艱苦,但不管怎麼說,有活幹了,又能掙錢了,是件很好的事,人人都很樂觀,也會“苦中作樂"。工友們前的前,後的後,斷斷續續的走了(回內地)很多,我與少部分人一干就是六年多,直到2006年底單位招回,某某“項目部",是我從下崗後再上崗到退休時所上班的單位的稱呼。我雖不認為下崗工人是冤大頭,但下崗工人是受了折騰的,是受了苦的,退休後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相比較退休金的差距確實很大。(據說今年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還發了幾千元的效益工資)當然,這些是老百姓不能左右的,國家、政府自有考量。不過,企業在兼併、重組、改制中有權有勢的領導慷國家之慨,拿國家的資源、企業的資產當兒戲,對職工長遠生活於不顧,大官大撈,小官小撈,見風都要抓一把,山西各大煤礦集團就很能說明問題!這讓受苦的煤礦工人不憤恨確實也沒理由。


報春239


下崗職工肯定是國企改革的冤大頭和犧牲品,有很多人的命運是很慘的,有些人是分文未得的,也有很多人是妻離子散的,這些國家都給予什麼經濟補償了嗎?問題是這些國企的所謂的改革都失敗了,很少有成功的?


彩虹雨29


"工人階級領導一切"這個時代的口號,曾經把工人地位拉昇到最頂端。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國家逐步認識到改革開放的重要性,但老舊的工廠設備,落後的產能技術,都制約社會經濟的發展,讓人們真正感到,阻礙與國際社會接軌的最大障礙,就是掛墜在國企下面的工人。

南巡講話精神,推動了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步伐,國有企業職工下崗成了重要的一個步驟,但各地的下崗職工的下崗分流不盡相同,總體來看,南方比北方要好的多,一部分人下崗後經營起小攤小販生意,大部分進工廠打工,各行各業都能看到下崗職工的身影。

那個曾經以"工宣隊"身份,進駐各個行業進行指導指揮的工人階級,輝煌的暈弦的隊伍,從此變為社會基層面,步入打工仔行列。



當然這是歷史的必然,也淡不上冤大頭,當時打破鐵飯碗,與時俱進,與時代同步,在今天看來確實為祖國繁榮富強貢獻了自己的力量。但鋪設好下崗後的再就業渠道,也應該是國家相關部門的職責,只是這個過程太簡單,再就業沒有什麼意義上的強制保障,再就業形同虛設,讓40、50的人過得生活艱辛,一部分到了退休年齡,每月兩千多的退休工資,也算心滿意足了,可憐48~58歲之間的這些人,不但工作難找,每年還有近萬元的養老保險要繳納,真正心裡有點難受,生活更加難過,社會沒有人樣,家庭沒有地位,實在抱歉了,兜裡沒有錢。


好了堂


國企改革,下崗工人涉及到少說有3000萬-5000萬人的利益!這不是一個小數字。

對此問題,國家盡了最大努力去安撫這部分人的生活,制定有關政策,積極負責任地解決他們的生活、再就業問題。這部分人員下崗時,發放了十個月的平均工資和醫療保險以及失業救濟等綜合補償費用。有的地方舉辦了再就業培訓,有的地方為他們進行了失業登記,大多數重新安置了工作!

從國企破產的案例看,工人對企業在經營管理不善和市場轉型不力以及體制不適應等方面的企業過失,都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所謂工人作了國企管理不善的冤大頭,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工人在國企破產中,也不是一點責任也沒有的。

作為國有企業的主人翁,拿現在最流行的一句話,叫做和企業命運相聯繫的命運共同體,在發揮自己主人翁責任方面和監督企業領導人方面,發揮職代會作用方面,可能始終處於得過且過,不聞不問或者敢聞不敢問或者也敢聞也敢問,卻缺乏像崔永元那樣無私無畏,為保護工人階級的利益,向一切不利於國企成長壯大的邪惡勢力,拋家舍業作頑強的勇敢的鬥爭!以捍衛自己的權力!所以使某些蛀蟲得逞。


妙手文


在九八年初下崗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在體育館裡舉辦了一次招聘會。有幸在這次招聘會上本人被土管局招聘為臨時工(但勞動關係仍然在原單位),做土地信放工作。在土管局兩年的工作期間內,我係統學習掌握了很多有關土地、房地產等方面的政策。

九九年居住的地方進行舊城改造。我們所居住的地方是企業集體宿舍,用地性質是工業用地。本來可以由政府依法拆遷依法安置的事情,企業領導為了私利,改由企業安置。剝奪了我們拆遷安置的權益。

最後,因為了解有關法律政策,維護了部分合法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