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賤民」都是些什麼人,究竟能「賤」到何種程度?

明朝“賤民”都是些什麼人,究竟能“賤”到何種程度?

比如:男的不能讀書,走路只能走路的兩邊,女的不能纏足,不能穿豔麗的衣服等等,而且也不得與“良民”通婚,職業也都會受到種種的束縛。

那麼這些所謂的“賤民”主要來源是啥呢?原來在古代,政治犯一般都會被處以各種極刑,朝廷便會將大量的受株連者貶為“樂戶”和“丐戶”,這便是當時“賤民”的主要來源。

16世紀初期的明朝,就有一位名叫阿里·阿克巴爾的波斯人,來中國訪問旅行了三個多月,寫了一本《中國紀行》,其中就有專門提到這些,說當時每個城市都有提供娼妓活動的特殊地區,有的城市有五百家,有的甚至達到了一千多家,這裡面的女子多是來自宦家,都是政治犯的女兒。

明朝“賤民”都是些什麼人,究竟能“賤”到何種程度?

這個記載並非作者胡亂編造,當年的“胡惟庸案”和後來的“藍玉案”中連坐的女眷,以及“靖難之役”中所擁戴建文帝的文武大臣的妻子、女兒、親戚等數千戶,全都被編入了“樂戶”充妓,讓她們荼毒衣冠,醇酒淪落,節義喪盡。這些在史料《南京司法記》中都有詳細的記載。

“永樂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題:卓敬女、楊奴、牛景、劉氏合無照,依謝升韓氏例,送洪國公轉營奸宿。又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於右順門口奏:齊泰婦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四個婦人,每一日夜十二餘條漢子看守者,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湊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到長大便是個淫賤材兒。又奏:黃子澄妻生一小廝,如今十歲,也奉欽依都由他。”

明朝“賤民”都是些什麼人,究竟能“賤”到何種程度?

這裡提到的齊泰,是建文帝身邊的重臣,“靖難之役”後被誅殺於市。他五歲的兒子齊得義遭流放,妻子、外甥女、媳婦以及其他女眷,全部都被編入了教坊司。從此,這些可憐的女人們,頭要戴著皂冠,身上要穿著皂禙子,不許佩戴金銀首飾,而且出入不準穿著華麗的衣服。

這黃子澄是建文帝老師,同樣是其身邊重臣,建文帝“削藩”政策據說就是他的主意。所以朱棣勝利後,他也倒黴了,被千刀萬剮,在備受煎熬痛苦中慢慢流血而死。他的妻子、女兒以及四個妹妹都要連坐受罰,被逼著當了“官妓”;而被黃子澄牽連到的九族男性親戚,則被全部編入到了“丐戶”,從此要戴綠頭巾,腰上系紅塔衣,且走路時只能走路兩邊。

明朝“賤民”都是些什麼人,究竟能“賤”到何種程度?

還有一個鐵鉉,是建文帝舊臣中少有能戰勝朱棣的一個將領。他被朱棣處死後,還被放進了油鍋,再一次燒爛了他的屍體,當真是野蠻殘酷。稱帝后,朱棣又下令將鐵鉉的妻子以及兩個女兒全部編入“樂戶”,明代《教坊錄》中有提到:“永樂十一年,本司鄧誠奏:有奸惡家小妮子,奉欽依都由他。”

不多時,鐵鉉的妻子因為神經衰弱去世,他的兩個女兒發誓自此不受辱、不接客。後來朱高熾繼位,特赦了鐵鉉的兩個女兒,恢復了她們的“良民”戶籍,她們這才得以有機會嫁給了朝士。

當時的書法家、吳中四才子之一的祝允明在其《猥瑣》一書中也有提到此事,就是說這幫“賤民”只能內部通婚,且只能稍稍化妝。大文學家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也說:“明時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

諷刺的是,“賤民”的女子不準纏足,理由是纏足的婦女難以做粗重的工作,以現代的觀點來看,倒是一種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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