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小知識(股權分置改革三)

3.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大股東違規行為將被利益牽制,理性化行為趨於突出。 股權分置時代,存在多種利益博弈形式,大股東的利益獲取最先是從股東之間的利益博弈開始,之後才轉向市場上公司之間的博弈。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由於股東之間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平臺,上市公司股東之間,特別是大股東的利益獲取將主要從公司內部股東的利益博弈轉向其他上市公司之間的競爭,大股東融資和關聯交易等違規行為將被多方利益牽制,逐漸趨於理性。


金融小知識(股權分置改革三)

4.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管理層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自第一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開始,中國證監會就在考慮如何實施上市公司高管人員激勵機制方面的問題。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逐步推進,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得到進一步梳理,對高管層進行長期的股權激勵計劃有助於上市公司更長遠的發展。
金融小知識(股權分置改革三)

5.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整體目標趨於一致,長期激勵將成為戰略規劃的重要內容。 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由於大股東的目標取向與上市公司的目標取向趨於一致,因此爭取上市公司資產市值的最大化將成為全體股東的共同目標,也將成為考核經營管理層的核心目標,激勵機制也將從側 重於短期激勵轉向長期激勵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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