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沒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提出辭職,要求補社保,不然仲裁,現在怎麼辦?

AHTV法治時空


根據你的問題,因為公司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公司的法定義務,所以公司是必須要進行履行的,如果沒有給員工繳納保險,是要受到相關處罰的。

但是一般這種情況,員工是不能就保險補繳問題去提起勞動仲裁的,因為這不屬於勞動仲裁受理的範圍。但是員工可以以公司沒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而提出離職。如果員工以此理由提出離職,因為公司存在過錯,所以公司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未向員工支付,員工可以就此申請勞動仲裁。

而對於社會保險的補繳問題,員工可以去社會保險部門進行投訴,如果一旦發現公司存在未繳納的情況,社保部門有可能對公司做出一定的懲罰,例如,罰款或者責令其補繳。

所以既然你朋友開公司,就要履行公司的相關義務,畢竟給員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環境,才能夠讓員工踏踏實實為公司工作,公司才能夠運營良好,才能有長遠的發展。如果公司連員工的社保都不為其繳納,連基本的法律義務都不履行,還能指望留住人才嗎?


任律師工作室


唯一的一個辦法就是,老老實實的給員工補繳社保,不僅要給員工補繳社保,同時還需要給員工一定的補償款以安撫員工。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如果員工以此理由與公司進行勞動仲裁,公司不僅要面臨補繳社保的風險,同時還將額外承擔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的賠付,因為這是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的非法解除合同。

因此,如果不幫員工補繳社保,一旦員工進行了勞動仲裁,公司承擔的損失就不止補繳社保費用這一塊,還將面臨經濟補償金的賠付,並且也有行政處罰的風險,這樣對於公司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那為什麼說,老老實實幫員工補繳了社保之後,還要給員工一定的補償款安撫員工呢?

這是因為,當前我們社保的補繳政策是有限制性要求的。補繳社保如果是3個月內的,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五險,但如果是超過3個月的社保補繳,只能補繳養老保險1個險種。

對於離職員工來說,已經一年多沒有交社保,如果補繳社保也就只能補繳養老保險,其它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4險是沒有辦法補繳的,員工有可能知曉這一點,也有可能並不知道,但作為單位為了最大限度的安撫好員工,需要提前告知,並做好預案,以免員工最後被動知道,反倒要求更多的補償,那樣的話公司就比較被動了。

而公司一旦提前對員工做好安撫工作,並設定好金額,很有可能會比繳納所有社保5個險種要承擔更少的費用,員工對於公司的誠意態度也能接受,公司又能節約成本,是一舉兩得的好事。

作為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應該的責任和義務,不要想方法逃避,逃避只會增加額外的成本,畢竟人工成本最貴時,可能就是企業效率最高的時候。

作為勞動者,碰到不交社保的公司,一定要拿取屬於自己的權利維權,最後大家說說,你工作過的公司都交社保嗎?


春風HR


一直沒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提出辭職,要求補繳社保,不然仲裁,現在怎麼辦?

單位沒有給員工參保,這個肯定是屬於違法行為並且侵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不管是仲裁還是監察亦或者是社保局,只要員工能提供證明和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你最後都必須給員工補繳的。

所以趁著員工還沒有申請仲裁,找到離職員工,安撫好離職員工,並且及時的把社保費用補繳上。沒有及時的補繳,如果員工最終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解除勞動合同,最後去申請仲裁,單位不僅僅面臨著去補繳三個月的社保還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下面我們以重慶為例,單位漏投補繳只能補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我們按照最低繳費的指數0.6計算,單位去補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金額是多少?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部分=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本人各年度繳費指數之和×繳費比例(20%)。=6106*0.6*20%*3=2198元

醫療保險按其申請補繳時的上年度原用人單位人均繳費基數、規定的繳費比例和補繳年限計算

醫保補繳金額=3664*10%*3=1099元。

這樣計算下來補繳三個月的養老和醫療單位就只需要承擔3297元。但是如果一旦申請仲裁,單位不僅要補繳3297的社保費用,還需根據員工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年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5000元一個月的工資,工作三年,就是15000元的補償金。這個中間的差額大家還是應該知道的。

所以員工沒有提到補償的時候及時補繳。


嘮嗑職場


根據我國的《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工單位應在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該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公司違反規定未繳納員工的五險一金,包括未及時繳納、未足額繳納、未按法律規定的項目繳納等情形。

但在具體司法實踐中,不同的地區的法院出於不同的利益衡量,對於“未依法繳納”採取不同的觀點。

題主朋友這樣,不僅面臨著對於兩位員工的賠償的境地,同時還面臨行政處罰的風險。

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若不足一年六個月以上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則按半個月工資計算。

但經濟補償金在金額上具有一定的限制,若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行政處罰

同時《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現在最好的解決方式便是題主朋友與兩位員工交涉,雙方協商一致,畢竟如果進行勞動仲裁,題主朋友基本無勝訴可能。除非能證明兩位員工與題主朋友公司並

未建立勞動關係


律師說


員工可以根據單位未繳納社保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給與經濟補償金

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以此為理由單方解除勞動關係。

如果勞動者在解除時候未表明是根據這一理由的,則可以不給經濟補償金。

所以不是“辭職”而是解除

社保補繳勞動仲裁不受理,屬於行政性事項

目前從全國來看,及最高院出具的意見,勞動者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的,一般不屬於勞動仲裁及法院受理範圍。部分地區勞動仲裁可能會受理,但一旦到法院,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

補繳社保事項需要通過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才能解決

目前,處理社保補繳是通過勞動監察部門處理,可以通過12333舉報,可以現場舉報,舉報後,勞動監察會找單位瞭解情況,而且是全單位檢查社保繳納情況。查處後,勞動監察會要求限期繳納,否則罰款。

用人單位在未進入舉報前,自己如果同意繳納的,一般只能補繳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都需要勞動監察單位開單子才可以。用人單位只能通過和勞動者協商現金補償的方式。

此外,如果是補繳,勞動者自己繳納部分需要自己承擔。

勞動者如果簽訂過放棄社保繳納承諾,則不能依據單位未繳納社保而要求經濟補償金,但仍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匠心法意



勞動法明確的要求,員工入職,用人單位必須和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同時,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強制行為,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這就好比需要給汽車購買交強險一樣。

現在,兩個員工要求補繳,如果我是公司老闆,我會毫不猶豫馬上補繳。因為,這兩個員工沒有打你個措手不及,沒有直接提請勞動仲裁,已經是萬幸了。假設這兩個員工提請了勞動仲裁,那公司面臨是懲罰就會很嚴重。你、樓主的這個朋友,目前只願意補繳三個月,我覺得這是在玩火。要補繳,就把該補繳的月份全部補繳上,而不是扭扭捏捏補繳三個月。

一旦提請勞動仲裁,公司需要支付給員工不菲的賠償金。

如果當初員工要求繳納社保而公司拒不繳納,那現在,勞動仲裁介入後,會支持員工的訴求。公司肯定會被責令馬上補繳,同時,由此給員工造成的損失,公司也需要支付賠償。當然,如果當初是員工自己提出不需要繳納社保,只是要求公司拿這部分錢折現給自己,那現在又要求補繳,那就站不住腳了。但就算是員工的意願和請求,公司也不得如此操作,更不能成為不繳納社保的理由。

一旦提請勞動仲裁,公司會被仲裁部門重重責罰。

勞動法和社保法都有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那用人單位會面臨社保基數一倍到三倍的罰款,同時還要對負責辦理社保的責任人進行罰款。對於企業來說,可能被罰款不是什麼大事,但由此帶來的負面影響將會造成很不好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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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佳的職場佳話


你好,我是法律人趙永川,正好我處理過和你相似的問題,下面把處理的辦法和你分享

首先要確定員工在你單位工作了多長時間,你們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該員工有證據證明在你單位上班,該員工要求補繳社申請仲裁併無不妥。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要確定員工在你單位工作了多長時間,你們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該員工有證據證明在你單位上班,該員工要求補繳社申請仲裁併無不妥,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我們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律師是有能力幫你解決,會根據你提供的材料,分析你提交材料的事實情況,依據法律規定給你制定可行的解決方案,會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如果你還有疑問就請和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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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說人趙永川


這個在很多中小企業都很常見。繳納社保即使是最低基數,公司也需要多承擔將近一千元。所以很多時候,如果員工不提,公司是不會主動繳納社保。

這種情況是違背勞動法的。所以如果員工提起仲裁,不論當初他是否簽署自願放棄繳納社保,企業都會被判定違法。而且一旦發現企業未對職工進行社保繳納,也會面臨處罰。

一般情況下,企業會被判定補繳職工入職之日起到離職之日的社保。而目前很多地方的社保不能補繳那麼久的,會判定企業進行現金補償。

因此,在員工提出要進行仲裁的時候,不妨給員工進行協商,給出一定的經濟補償,和員工和解。畢竟一旦進行仲裁,雖然企業一定會敗訴,但員工本人也會付出不少的精力和時間。而且拿到經濟補償的週期也比較久。相信企業願意給予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員工不一定非要仲裁。





麥子的仰望


不給員工交社保還有臉發出來,真他媽垃圾


葫蘆娃43874


請問大家,我新換家公司,面試說三至半年轉正,併購買社保。現在已經滿半年了,老闆還不打算購買。同時我的社保在舊公司沒有中斷一直繳著。我這情況申請仲裁有效嗎?我也沒有簽訂合同。工資是轉賬的。請問我該如何保全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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