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十二條建議


新書|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十二條建議

2018年9月26日,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在北京舉辦《十八大以來經濟體制改革進展報告》新書發佈會。

今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聯合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等高端智庫,共同研究編寫《十八大以來經濟體制改革進展報告》,成果涉及12個方面共60條建議將報送中央改革高層機構,這對於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新書|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十二條建議

該書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共同對五年來的經濟體制改革,從微觀機制到宏觀體制、從市場運行到政府規制、從公共服務體制到產業地區結構、從國內改革到對外開放,從近期任務到長期願景,進行了較為全面的總結分析。全書篇章內容涉及五年多來的國有企業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市場環境改革、政府管理體制改革、財稅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公共服務與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以及對外開放改革,分別聚焦各相關領域的重要改革進展,對該領域重大理論創新實踐經驗及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總結評述,展望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及路徑。該書對改革開放的理論研究和政策制定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對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全面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大意義。

本課題研究於2017年6月在北京召開課題啟動會議,會上成立以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彭森會長為總負責人,孔涇源理事長協助彭森同志負總責,同時邀請樊綱、遲福林、張思平、劉尚希、黨國英等高端智庫帶頭人共同負責八個分課題研究的課題組。一年多以來,各方積極展開相關工作,經多次研討,反覆修改,形成了1個主報告及8個分報告的研究成果。2018年4月,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組織高層專家進行了結題評審,並就相關具體問題達成了新的共識。在本書的研究過程中,彭森會長親自與各專題負責人商定課題框架,明確任務分工,主持專項研討,孔涇源理事長負責主報告研究,確定寫作提綱並進行通稿審定。本書由彭森會長擔任主編,由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出版。


新書|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十二條建議

全面深化經濟改革的12條建議

五年來的經濟改革取得了顯著進展,也凸顯了改革難點和重點任務。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是跨越關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國發展的戰略目標。為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落實新發展理念,就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推動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提出若干政策建議。

一、以深化重要領域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突破口,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發展結構優化

明確改革指向及邊界,推進國有企業國資改革。推進國有企業國資改革,無非是既要提高國有企業的市場效率,又要履行那些無論在國家治理理念、還是在政府政策目標意義上都無法真正解脫的國有企業乃至國有資本的“社會責任”。其“最佳狀態”或許是,將這類“直接規制”、“間接管制”和國有企業、國有資本的“社會責任”,限定在應對“市場失靈”、提供公共產品的必要範圍之內,在“效率”與“公平”之間達到某種“邊際均衡”。但在改革實踐中,這種“最佳狀態”未必總是能被人們認識清楚並認可、接受,形成“理論自覺”、制度理念,進而成之為改革目標和具體政策。推進落實容錯機制,調動地方國有企業改革的積極性,給予充分的自由裁量權,鼓勵各地和各企業積極探索尋求突破。

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非公經濟發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不僅有利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而且拓展了民營資本發展空間,創造了多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的競爭環境。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繼續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等“重要領域”“關鍵環節”和“壟斷行業”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通過合資、合作、併購、參股、入股等方式,合理調整國有資本比例,積極引入優勢互補並能提供戰略支持的非國有資本,確保投資者的法定權利和合理權益。國有企業加快集團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在需要國有資本控股的特定領域,健全合理的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經營機制;在其他領域,通過整體上市、併購重組、發行可轉債等方式,逐步調整國有股權比例,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形成股權結構多元、股東行為規範、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經營機制。

加快清理“殭屍企業”,分類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按照國有企業分類改革要求,以“殭屍企業”出清為突破口,採取破產重組、兼併收購、債轉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有效降低國有企業槓桿率,有進有退加速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對於煤炭、鋼鐵、建材、原材料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中的“殭屍企業”,要加快退出,打突擊戰。對於商業、物流、服務業、外貿、製造業等競爭激烈的領域,除極少數已經做強、做優、做大的國有企業外,原則上都應逐步調整退出。對於暫時盈利水平不錯,可以生存發展,但不符合國民經濟整體發展戰略,不符合國有企業長遠發展方向的行業,如房地產企業,也應該逐步退出。對於經營風險大,國有企業內部動力機制和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的領域,如已經具有很大泡沫、易於誘發系統性風險的中小國有金融企業等,都應該逐步退出。

放開民間投資市場準入,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的產權保護制度,優化市場競爭環境。進一步開放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配售電、國防科技等領域,鼓勵民間參與投資。推動各類投資主體進入社會服務領域一,在醫療、養老、教育等民生領域完善已有政策、出臺實施細則。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完善民間資本參與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動相關立法工作,明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共同履行社會責任。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制度,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加大對非公有財產的司法保護力度。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加強法治建設,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完善體制機制,營造促進企業家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

二、以要素市場和公共服務體制改革為重點,推動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公共服務均衡配置和城鄉一體化發展

修改完善現行法律法規,深化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加強對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財產收益分配權的確權和保護。為農民宅基地增權,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等列入農民集體或個人財產保障體系,擴大農民合法財產範圍。藉助不動產統一登記保障農民的財產權,全面實現對農民財產權的法權確認和保護。有步驟地落實土地財產權的抵押擔保權能,探索實施整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權能,創新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市場化投資途徑。農民進城退地與否由農民自主選擇。改革土地徵用制度,無論是公益性用地還是商業性用地,徵地價格由市場決定,政府維護交易規則及過程的公平,保障國家、集體、農民之間土地利益的合理分配。

加快城鄉公共服務體制改革,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通過城鄉要素市場改革,建立市場起決定作用的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的長效機制,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城鄉基礎設施網絡一體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生產要素平等交換為基礎,推動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放寬大中城市落戶條件,建立財政轉移支付掛鉤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機制,加快人的城鎮化進程。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基本公共服務,維護其在農村的合法權益。加強縣城和重點鎮市政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財政對鄉鎮政府轉移支付的比例,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經費。改革鄉鎮政府的管理體制,加強公共服務職能。創新鄉鎮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建立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機制和鄉鎮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監督問責機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三、以價格體制和營利模式改革為突破口,加快壟斷行業改革

深入推進價格改革,打好重要商品價格改革攻堅戰。根據交通運輸市場各領域、各環節供求關係和競爭格局變化,逐項研究健全定價機制,及時放開在發展中已形成競爭的運輸產品價格,適時建立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堅持並完善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深化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調整大豆目標價格政策,做好玉米市場監測和形勢的研判,通過示範引領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進一步建立健全鹽業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市場主體有序的參與競爭,加強政府食鹽安全保障監管。繼續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建立健全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全面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準確掌控高值醫用耗材價格成本及收費標準。全面深化電價改革,加快推進跨省跨區輸配電價和省內電網、新增配電網價格改革,持續擴大電力市場交易規模,科學合理制定電價水平,完善新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有序推進氣價改革,完善輸配價格監管規則。積極推動上海、重慶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建設。

深化網絡類自然壟斷領域改革,推進新型網絡體制建設。網絡類自然壟斷領域,包括路網、線網、管網、頻譜、信息網以及水利渠網等,相關改革需要破題創新。由於歷史的原因,這些行業因部分環節的壟斷性質而將許多關聯產業、企業結合在一起,形成縱向、橫向高度一體化的“巨無霸”國有企業,其改革的關鍵點是,徹底將其競爭性業務與壟斷業務分開,將前者推向市場、開放競爭;既保持網絡的一體化,又堅持規模的適度化而防止其“巨無霸”傾向;兼顧技術經濟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在網絡一體化基礎上著力推進產權多元化;改革自然壟斷環節的營利模式、商業模式,規範政府定價機制,以“必要成本+合理利潤”的價格形成方式穩定投資及市場預期,為全行業、全社會提供平等競爭、公平共享的參與機會和服務平臺,政府建立健全監管體制。

深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強價格調控監管。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政策有效落地實施,進一步規範政府行為,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健全公平競爭審查保障措施。加強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及時提出調控監管政策建議,促進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穩定。健全重要商品價格調控機制,指導各地通過健全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建立價格波動調控預案、預判及應對價格改革風險等,構建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價格穩定長效機制。落實和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適時提高補貼標準,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民生價格監管,推動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經營者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四、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服務實體經濟為重點,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各類機構投資者,推動金融市場、金融產品、投資者及融資中介的多元化。促進場外市場和場內市場分層有序、功能互補,繼續發揮主板市場服務於龍頭行業、大型骨幹企業,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服務於具備自主創新能力的中後期成長型企業,以及以新三板市場和地方股權交易中心為主體的場外市場服務於成長初期的小微企業等主要作用。繼續推進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發行體制和再融資體制以及退市制度改革。健全新三板市場投資准入機制,提高市場需求能力,緩解流動性不足壓力。加快區域性股權市場等基礎產權市場發展,提高各類場外市場的流動性和融資能力。健全資本市場監管體系,防範各類融資風險和市場劇烈震盪。

創新直接融資模式和機制,緩解企業過高槓杆或融資瓶頸。均衡發展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等資本市場,優化社會融資結構。加大股權融資力度,規範企業併購交易,促進存量資源調整。支持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創新債券市場產品種類。推動資本市場創新,促進社會資本、重點是產業資本證券化、市場化。以實體資產證券化為重點,對沖企業和各級政府主導的已有及新增建設項目的高槓杆,防止企業信用違約和政府信用透支。以改革政府投資方式為重點,大力發展民間股權投資和社會風投基金,分散、防控各類投資風險。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基礎,整合企業債和公司債發行市場與監管機制,提高債券市場融資能力。通過各類直接融資模式和機制創新,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優化企業及社會融資結構,緩解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融資瓶頸,以及部分國有企業的過高槓杆。

五、以優化政府機構層級和企業營商環境為切入點,推動政府職能根本性轉變

調整政府部門與層級,優化政府職能。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完善和作用充分發揮,政府需要簡化職能、精兵簡政,調整政府部門與層級,推動政府職能根本性轉變。全面深化大部門制改革,保證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獨立與權力制約。推進政府層級改革,最終形成中央、省(區、市)、縣(市)三級政府基本架構。按照部門職能定位規範部門權責清單,充分體現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流程優化,調整綜合性部門和專業部門之間的關係,強調綜合性部門的戰略規劃和統籌協調職能;調整專業部門之間的關係,能由一個部委統一行使的職能,儘可能整合到一個專業部委,專業部委職能交叉部分,明確主體責任;調整優化部門內設機構,形成機構改革的“化學反應”。

理順政府與企業的關係,打通簡政放權的最後“一公里”。實體經濟發展需要進一步簡政放權,降低企業制度成本。實施企業自主登記制度。借鑑新加坡、我國香港的經驗,全面實施企業自主登記制度,充分運用大數據,最大限度地實現企業註冊登記便利化。適時取消企業一般投資項目備案制。在政府嚴格管理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環境保護等事項的前提下,除涉及國家安全、某些重大國有投資項目之外,一般項目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不再要求備案。推廣企業法人承諾制。總結“法人承諾制”海南經驗,完善推廣法人承諾制,形成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事後監管;對必須保留審批的事項,由監管部門向申請企業提供責任承諾書和審批要件清單,企業法人簽署後,即可發放批件和許可證;監管部門加強事後監管,在規定時間內組織現場核查,並對造假行為給予相應的懲處。

全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需要把放鬆服務業市場管制、推動服務業市場開放作為深化簡政放權改革的重點之一,加快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培育具有國際水準的現代服務業企業。著力破除社會資本進入服務業領域行政管制。在服務業領域放寬市場準入,加快投資便利化改革,全面實施企業投資負面清單管理,使各類資本能夠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服務行業和領域。各自貿試驗區應大幅度精簡服務業領域的負面清單。自貿試驗區需要在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業市場開放方面發揮先行先試作用,當務之急是大幅縮減負面清單。加快完善服務業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合理區分基本與非基本需求,放開服務業競爭性領域和環節的價格。推動服務業與工業之間的要素使用政策平等一致,爭取到2020年全國基本實現服務業用地與工業用地“同地同價”,實現體制內外的服務業主體在人才待遇、政府採購政策待遇等方面的平等,儘快消除對服務業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的某些歧視性規定。

推進綜合監管和執法體系改革,創新監管方式。按照放管結合的要求,更新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升市場監管的效能。推進綜合監管和執法體系改革,建立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監管和執法體系,構建“一支隊伍管市場”的“大監管”綜合執法格局。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健全隨機抽查系統,適當增加對高風險企業的抽查概率和頻次,確保監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時公開檢查執法結果,接受群眾監督。推進“互聯網+監管”方式,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三是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專業機構、中介組織、新聞媒體乃至公民個人的作用,引導社會公眾和第三方參與市場監管。

推進服務信息化標準化改革,提升政府服務能力。“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服務型政府”是提高人民獲得感的重要途徑。政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加快清理煩擾群眾的證明材料和辦事手續,方便群眾辦事。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推行政府服務標準化,研究制定一套審批和服務的標準規範,尤其是在簡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結時限方面取得新進展。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政府部門在協同聯動、流程再造、系統整合等方面的改革,最大限度地運用網絡渠道方便群眾辦事。

六、以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為重點,打造普惠民生的公共財政體制

以“一體兩翼”為重點,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以構建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為主線,以預算改革、稅制改革為兩翼的方式推動整個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完善預算編制體系,健全預算審議制度,加強預算資金監管,理順預算權力結構,提高預算分配決策層次,強化公民對預算的參與,實施全面績效管理,加快信息公開和預算法制建設。以結構優化、節能環保、綠色健康、代際公平為制度取向,完善稅制體系,確立理性稅率。推進增值稅適應性延伸和技術性完善,以國民待遇形式規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加快綜合與分類相結合、以綜合為主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居民收入調查統計和交叉稽核等稅收基礎制度,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建立起稅制健全、稅率合理和稅負公平現代稅收體系。通過財政層級扁平化的改革,形成中央、省、市縣三級基本財政層級架構,簡化管理層次,完善分稅比例,深化省級以下財政體制改革。

推進財稅重要領域改革,健全普惠民生、平衡發展的公共財政制度。加快推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持續穩定、普惠共享有關的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分離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基金性質分賬分級管理。其中基礎養老金改費為稅、以中央稅形式全國統一徵收。近期適當考慮地區收入水平或生活成本差異,遠期按照全國統一標準,用於公民身份無差別意義上的基礎養老金支出。除個人賬戶基金外,其他社會保險費,也同樣可以改費為稅,根據其保險性質,分別以中央稅或地方稅的形式徵收管理。建立以人為本、以消費為基礎、以人的城鎮化為取向的稅收增長機制與徵管體制,促進地區間經濟平衡發展。儘快將增值稅等間接稅徵收由生產環節調整到銷售環節,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有效應對市場價格波動、促進商品產銷銜接、引導社會消費傾向。適應營業稅改增值稅、直接稅比重逐步提高等稅改趨勢,由發展不平衡進而收入水平和財富積累差異所導致的地區間稅源差異及稅收逆向調節隱患,應早做轉移支付等財力平衡預案,尤其要通過財稅、金融、地區、產業政策等,引導優質產業向欠發達地區轉移,通過市場決定作用和財稅調節作用促進地區間財力均衡分佈和經濟社會平衡協調發展。

七、以金融深化和國際化發展為改革取向,有效防範區域性、系統性及輸入性金融風險

持續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加快國際化發展步伐。設立更多民營銀行等多元金融主體,放寬外資銀行進入條件。打破區域及行業分割壁壘,構建金融科技公共基礎設施。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推進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發行體制和再融資體制的市場化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退出機制、退出預警機制、退出緩衝機制和風險預警系統。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深化中間價改革,加快建設離岸人民幣市場。利用深港通、滬港通、債券通等通道,建設離、在岸收益對接、保值增值工具。探索把人民幣投融資作為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裝備、技術、標準、服務合作的前置條件。支持“走出去”和“引進來”,推進金融機構國際化發展。構建完善合理全球佈局體系,為我國“走出去”企業提供支付結算、項目貸款、併購貸款、風險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放寬金融領域外資持股限制,引入優質的外部投資者,打破金融改革的利益藩籬,提高中國金融治理水平與運營效率,優化金融體系引領改革開放、服務實體經濟的資源配置作用。

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構建現代化金融監管治理體系。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在“一委一行兩會”金融監管新模式下,加強和提升金融市場監管協調機制,落實監管職責,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強化監管問責機制,構建與當前金融業態創新相適應、有利於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明確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制定出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規範央地金融監管的權責界限,明確落實對小貸、擔保、融資租賃等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責,消除監管套利空間。充分借鑑歐美國家財政監管經驗,發揮財政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與危機救助方面的作用,做到事前防範、事中跟蹤、事後處置三位一體,避免單純危機救助帶來的道德風險。有效防範和處置銀行不良貸款,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建立健全風險識別和監測預警體系,防範區域性金融風險。海外投資謹慎輸入性金融風險,預防國際經濟金融領域的不確定性可能對我國金融體系造成的衝擊或形成輸入性風險。加強境外投資監管與國際遊資監管,調整外匯儲備結構,加大戰略物資儲備,適當增加優質股權投資,支持外匯直接投資,以此降低投資風險。建立基於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支撐的金融監管體系,建立預警、核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

八、以放寬市場準入、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重點,推動民生社會體制改革

以放寬市場準入為重點,完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公共服務應以民為本,將醫療、教育事業向社會開放,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公共服務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政府將社會事務的經營活動和微觀管理交給社會,集中力量制定出臺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事業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委託代理、購買服務等形式承擔基本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責任,扶持對社會力量生產公共產品及其他具有公益性的產品和服務,依法監管社會公共服務事業,推動民生社會事業以人為本、民享民辦,在改革創新、開放競爭中加快發展、提升水平、完善服務。

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推動民生社會體制改革。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我國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目標。將基本養老保險劃歸中央事權,加快推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力保障。

以公益性託底功能為出發點,推動公辦事業機構改革。將公辦事業機構從政府的附庸角色徹底擺脫出來,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建立完全獨立的法人,實行現代社會組織治理結構或現代企業治理結構。強化公辦事業機構的公益屬性,承擔託底功能,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的競爭,接受政府的績效評估和行政監管。行業主管部門代表政府行使評估和監管職能,不再插手公辦機構的具體事務。除資產屬性存在不同外,公辦事業機構將與其他社會事業機構地位平等,功能趨同。逐步提高公共服務事業中的社會組織的比重,使不同類型的社會服務機構合理分工、錯位發展。加快推動社會組織有序快速發展,形成有利於社會組織承擔社會事務的政策氛圍和體制環境。

九、以空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治理為出發點,推進生態文明體制建設

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推動空氣、水體、土壤環境治理。儘快建成覆蓋全、範圍廣的水體、空氣、土壤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加強氣、水、土的環境汙染治理。規範監測方法,完善監測指標,利用智能化、規範化的監測技術形成統一的監測網絡,形成監測合力,提供完整、一致、動態的監測信息,及時準確地發佈全國環境質量、重點汙染源以及生態狀況監測的權威數據。利用監測網絡強化體制機制建設數據支撐,明確資源利用格局的變化,形成生態資產清單,構建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實現環境治理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技術與體制性統一。

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完善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及生態補償機制。環境治理與生態文明建設不只是採取行政規制手段,還必須有市場機制作用,對公共資源最優配置的前提在於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要加快建立主體權利義務均衡、產權邊界清晰、權能完整、利益分配公平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推行排汙權、碳排放權、節能量等交易,逐步推動形成全國統一的排汙權交易市場,探索完善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探索發揮市場決定作用和政府更好作用的生態補償機制和體制模式。市場主導模式包括綠色償付、配額交易、生態標籤體系、排放許可證交易和國際碳匯交易等;政府主導模式包括生態補償基金、生態補償稅、區域轉移支付和流域合作等。

強化過程監督、健全績效評估、推動社會參與,為環境治理與生態文明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強化生態職責和監督問責,建立環境治理協調機制,量化各部門的權責,強化對重點領域和區域資金分配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敷衍塞責者,啟動監督問責機制。健全績效考核評估機制,明確定期對生態補償進行動態考核,對於踐行良好的地區,增加政策傾斜和資金獎勵;對於落實不力的地區,減少政策扶助和資金支持。推動社會廣泛參與,加大生態補償宣傳教育力度,構建公開公正的補償程序,充分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提升公眾支持生態補償的意識,引導各類受益主體履行生態補償義務,督促管理者切實履行生態治理責任。

十、以投資貿易便利化和經濟全球化為指向,創造內外部經濟平衡發展的體制環境

適應國家經濟地位和國際市場關係的重大變化,主動調整投資、貿易政策和對外開放戰略,保障國家全球經濟戰略利益。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從過去的資本輸入國轉變為資本輸出國,傳統的對外開放政策不足以適應來自國內外的各種挑戰,需要從資本輸入國思維轉向資本輸出國思維,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以開放促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積極倡導貿易自由化、投資便利化、經濟全球化,加強與國際經貿規則對接。國內政策的制定要摒棄改革開放初期採取的涉外優惠政策和內外部經濟非均衡發展戰略,調整各種簡單的保護主義政策。在財稅政策方面,參照國際社會通行的稅制體系和稅率水平,設定國內乃至涉外稅收體系。把自貿區建設作為國內地區開發、國際間雙邊、多邊關係的重點,在平等互利共贏的基礎上盡力推進、多多益善,儘快提升我國對外貿易和海外投資的水平和能力。針對發達市場與發展中市場差異,有選擇地確定投資、貿易和對外開放重點,實現內外部經濟互補互利。利用我國海運能力和“高鐵革命”等物質基礎,把帶有陸權、海權性質的“一帶一路”戰略提高到全球經濟戰略層面重點佈局、推進,鞏固或開闢新的陸海商路,打通關鍵戰略通道。把國內開發開放、軍民融合發展與全球經濟戰略結合起來,加快各類產業佈局,重點推動與陸路通道和新出海口相關聯的路網、線網、管網、河流庫渠、海陸空交通樞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為我國釋放經濟潛力、拓展成長空間,為國際社會創造互利共贏、和平發展的紅利。摒棄過去經濟外交活動中的一些主觀價值取向,以互利共贏、利益優先等為政策選項,從戰略利益出發趨利避害,確定經濟外交政策,重點與我有重大利益關切的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通過雙邊、多邊關係及國際秩序、規約的建立和完善,反對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和不公平的商務規則,儘可能地為我國經濟發展爭取有利的外部環境。

十一、以促進公平競爭、科技進步體制機制建設為著力點,推動一二三次產業轉型升級和持續發展

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三去一降一補”。有效處置“殭屍企業”,推動企業兼併重組、破產清算,堅決淘汰不達標的落後產能,嚴控過剩行業新上產能。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繼續發展公租房,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規範開發、銷售、中介等行為。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推進資產證券化,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加大股權融資力度,強化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財務槓桿約束,逐步將企業負債率降到合理水平。降低企業用能、物流成本和制度性成本,擴大中小企業享受減半徵收所得稅優惠的範圍,大幅降低非稅負擔;全面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等基金,授權地方政府自主減免部分基金;取消或停徵涉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少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性收費,清理取消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違規收費,降低金融、鐵路貨運等領域涉企經營性收費;合理調減“五險一金”繳費比例。針對嚴重製約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的突出問題,結合“十三五”規劃重大項目建設,加快提升扶貧攻堅、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創新發展、環境治理等方面的能力。

調整產業政策導向,優化產業結構。傳統制造業產能過剩,房地產業泡沫嚴重,要通過產業政策引導相關產業去產能和抑制資產泡沫。完善產業政策的調整方向和調節模式,重點建立公平競爭和結構優化機制,堅持競爭政策優先於產業政策,普惠政策優先於扶持政策,創新政策優先於保護政策,以產業政策的調整和優化,推動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製造業和先進服務業加快發展。

以科技體制創新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培育創新型企業,充分發揮企業的創新主體作用。加大科技創新推動改造傳統產業的步伐,推動農業、製造業和傳統服務業的信息化革新。以創新鏈和產業鏈“雙向融合”為目標,加強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的有機結合,加快高新科技產業化進程。提高科技人才待遇,提供其大顯身手、建功立業的平臺。加快科技體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縛創新活力的體制機制障礙。推進科技管理體制、決策機制、評價體系等重點領域的關鍵性改革,使科技創新潛力得到充分釋放,助力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十二、以發揮比較優勢和政府更好作用為著力點,建立區域間協調發展新機制

發揮資源要素比較優勢,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各地的水土環境、地質狀況、資源稟賦等差別很大,要把握各自的區情,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比較優勢。國家基於各地情況,統籌進行區域空間佈局,特別是產業佈局。各地區要基於區域自身優勢及其發展變化,培育自身發展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大力發展符合區域自身資源條件,符合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轉型升級方向的新興產業,並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升勞動生產率。建立區際利益平衡機制,以市場決定作用為基礎,綜合利用縱向、橫向轉移支付手段,探索建立健全稀缺資源、重要農產品產地補償機制,有效平衡輸出地和輸入地的利益關係。探索市場化的生態補償機制,促進毗鄰地區和重點流域上下游地區建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協調的制度體系。推動建立跨地區投資、產業轉移以及土地佔補平衡等重大事項的利益分享機制,促進區域間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升級轉型和比較優勢形成與發揮等方面的良性互動互補,實現區域協調發展。

運用市場決定作用與政府調控機制,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力度。我國各個地區自然、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差異顯著,實現區域協調發展,既要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也要更好發揮政府的獨特作用。包括實施分類指導,處理好維護市場競爭公平性與強化對落後地區支持的關係。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發展動能轉換,促進東部產業有序向中西部轉移,加快內陸地區的工業化進程。完善區域分工,優化產業佈局,加強優勢互補,提高區域之間的資源配置效率,釋放經濟發展潛力,形成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特別是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的支持。積極支持老少邊窮地區發展,提高其教育、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發展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強化財政政策調節地區差別的功能,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重點增加對老少邊窮地區和資源環境惡化地區的轉移支付,探索建立橫向轉移支付制度。創新政策性金融支持發展的工具與機制。進一步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打破地區封鎖和壟斷,通過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決定機制,促進生產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動,形成有利於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和區域協調發展的體制環境。

//摘自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18年9月北京第1版《十八大以來經濟體制改革進展報告》

新書|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十二條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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