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被调岗,是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

文|360度拍案说法/时时拍案说法,全文1146字,阅读全文2分30秒。

应聘岗位时,我们选择的更多的事与专业能力相符的部分,但真真进入公司部门,又不得不面临调职,若是能力问题不能胜任调职还能补拙,若是无故被调职被解雇,又去哪里诉苦呢?

员工无故被调岗,是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

案例一: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大变

张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月工资收入7500元。

2017年3月6日,科技公司声称因张某不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公司将调整张某的工作岗位,由原技术研发部职员变更为后勤保障部职员,工作内容由之前的软件编程岗位变更为后勤劳保用品发放,随之将张某的工资调整为7000元。

张某不服该工作岗位的调整,主张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行为无效,要求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员工无故被调岗,是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

以案说法:

本案中,经审理查明,科技公司对张某进行调岗降薪处理,其应对作出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进行充分举证。

在科技公司并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存在不胜任技术研发部岗位的情形下,未与张某协商,单方作出变更张某工作岗位的决定,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且变更后的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与张某入职时从事的工作内容有较大差距,法院认定科技公司属于违法调岗降薪,该行为无效。

员工无故被调岗,是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

案例二:调整工作岗位,变更工作地点

2015年2月1日,甲公司与钱某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钱某的工作地点为甲公司所属项目部或分公司,工作岗位为A市手机卖场店长。

2017年2月3日甲公司通知钱某调整工作岗位,内部人事调动单显示钱某被调往B市手机卖场,职务仍为店长。通知显示要求钱某报到时间为2017年2月4日。

经核实,A市与B市相距约100公里。钱某以甲公司擅自调岗,未经双方协商为由向公司提出异议,未到新岗位报到。2017年2月10日,甲公司向钱某邮寄了上岗通知书,要求钱某到B市手机卖场报到。

员工无故被调岗,是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

2017年2月15日,钱某以甲公司擅自调整工作岗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以案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未与钱某协商一致即单方变更钱某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且甲公司并未举证证明调整工作岗位的原因。

另外,A市与B市相距100公里,显然对劳动环境现状进行了很大程度的改变,这种工作地点的改变势必给钱某提供劳动的便利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法院查明,钱某家庭居住在A市,已生活多年。

故甲公司单方变更钱某的工作地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员工无故被调岗,是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

鉴于甲公司的调岗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钱某以甲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应按照钱某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调岗能胜任是个人能力全面的表现,调职不能胜任还被解雇就得好好考虑考虑个中原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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