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新規發布!「銀行理財」還是我們熟悉的那個他嗎?

理財新規發佈!“銀行理財”還是我們熟悉的那個他嗎?

千呼萬喚始出來,在經過兩個月的徵求意見後,9月28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理財新規”),自公佈之日起施行。2018年6月末,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餘額為21萬億元,7月末為21.97萬億元,8月末為22.32萬億元理財新規正式落地後,意味著22萬億的理財市場將迎來鉅變。

理財新規發佈!“銀行理財”還是我們熟悉的那個他嗎?

理財新規關乎廣大投資者切身利益

無疑,新規將給金融市場帶來巨大的影響,更直接關係著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在介紹重點之前,我們先來了解幾個概念。

公募理財產品:指商業銀行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理財產品。其風險外溢性強,在投資範圍、槓桿比例、流動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監管要求相對審慎。

私募理財產品:指商業銀行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的理財產品。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此類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較強,投資範圍等監管要求相對寬鬆。

理財新規發佈!“銀行理財”還是我們熟悉的那個他嗎?

那麼,理財新規的哪些方面值得我們投資者重點關注呢?

1. 單隻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且允許銀行公募理財通過公募基金投資股市。

隨著監管的趨嚴,各種寶寶類貨幣基金具有的便利屬性日漸趨弱。相較於過去“銀行卡當日快速到賬”,其單日T+0快速贖回的提現額度已被規定不得高於1萬元,流動性可謂大大降低。同時,貨幣基金的收益也是一路下行,具有代表性的餘額寶更早已跌破3%。

至於P2P產品,雖然其收益率要明顯高於寶寶類產品,但隨著平臺爆雷事件的不斷髮生,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其持謹慎的態度。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理財產品購買門檻的大幅降低,無疑是“及時雨”,給老百姓的投資理財提供了更加穩妥的新選擇。不僅如此,新規放開公募理財產品不能投資與股票相關公募基金的限制

,允許公募理財產品通過投資各類公募基金間接進入股市。更明確了銀行間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包括ABN)也屬於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範圍。投資範圍的大拓展,意味著以後的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有望高於目前的水平。所以,這無疑會讓更多的目光重新回到銀行理財產品的身上。

2. 強調“買者自負”的觀念

在過去,很多銀行為了搶佔理財產品市場,迎合風險承受能力不是很強的投資者,都推出了不少保本保收益的產品。這些產品事先定好投資期限和收益率,待到期日連本帶固定收益一起兌付。某些情況下,銀行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即使旗下產品產生虧損,但仍然都會利用其他資金來兜底處理,以實現剛性兌付。這也讓很多人產生了一種錯覺,那就是銀行理財產品完全無風險。

然而,新規的實施意味著大家眼中所謂的“安全屏障”將統統被打破。新規同時還規定實施

淨值化管理,以通過淨值波動及時反映產品的收益和風險,讓投資者在清楚知曉風險的基礎上自擔風險。

所以,未來購買銀行理財前,需要投資者權衡收益和風險,要通過分析和比較篩選“好”的理財產品。同時,要像買基金一樣,時刻關注產品的收益波動情況。而一旦出現虧損又或是兌付問題,所有損失只能自己承擔。

3. 私募理財產品引入冷靜期

對於私募理財產品,銀行應當在銷售文件中約定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冷靜期內,如投資者改變決定,銀行應當遵從投資者意願,解除已簽訂的銷售文件,並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投資款項。

簡單的說,就是銀行私募理財產品風險要比公募理財產品高,今後購買前者的投資者有吃“後悔藥”的權利。

總而言之,理財新規的發佈,是銀保監會落實“資管新規”的重要舉措,不僅有利於細化銀行理財監管的要求,消除市場不確定性和穩定市場預期,加快新產品研發,推動銀行理財業務規範轉型,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合規銷售、信息登記和信息披露等環節,也進一步強化了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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