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的一張發票這個月發現錯誤怎麼更正

上個月的一張發票這個月發現錯誤怎麼更正?

答:如果上月開具的普通發票購銷雙方已作帳務處理,本月可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發票以紅字發票記帳聯作為抵減當期的銷售收入,同時將收回的發票聯粘附在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上並註明"作廢".

若無法取回原發票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銷貨方必須取得對方主管稅務機關的有效證明,即由購買方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省**縣(市區)國家稅務局進貨退出及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售方,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合法依據.

普通發票開錯隔月作廢如何處理?

答:增值稅發票跨月不能作廢只能開具紅字發票衝回.

1.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2.《申請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購買方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申請單》應加蓋一般納稅人財務專用章.

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

3.購買方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留存的《通知單》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4. 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通知單》一一對應.

上個月的一張發票這個月發現錯誤怎麼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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