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離職,社保能轉移出去嗎?

山河永在1


這個問題比較幼稚,但也反映了個別勞動者對國家社會保險政策缺乏瞭解,和對用人單位對員工的巨大付出知之甚少。

謝謝《頭條問答》老師邀請。

此問比較幼稚是幼稚在企圖瞞天過海,與用人單位存在二心。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係的條件下,計劃轉走社保的本身讓人十分可笑。這是完全沒有可能,也根本無法做到。甭說不辭職想轉走社保不可能,就是辭了職也只能跨省轉移十年之內的個人帳戶基金,其它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動不了一個子兒。

知道為什麼嗎?

是國家社會保險制度決定的。這個制度是國家用法律的強制力,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法定條件下承擔著繳的義務,和法定條件下分享著納的成果,並用國家財政兜底包圓兒。這個法定條件就是用人單位錄用勞動者必須承擔"六險兩金"的統籌基金義務,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也必須為自已繳"四險兩金"的個人部分。用人單位繳的統籌基金是法定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勞動者個人繳的是為自已儲存部分退休養老金,並由用人單位統一代扣代繳。

因此,無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只要依法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六險兩金",就直接通過銀行進入國家金庫並分別記入各級統籌基金帳戶和個人帳戶基金帳戶。而統籌基金帳戶永遠都是全體繳費人的和國家財政託底包圓兒的,個人帳戶資金永遠都是自已的並在法定條件下全部返還後,還要繼續為繳費人終身發放退休養老保險金。

所以,只要依法繳納了社保,就必須依法才能轉出和支付,不能隨便轉出的,是沒有可能和根本做不到的,這是一。

其次是個別勞動者對國家社保政策知之甚少,並沒有體會到用人單位和國家為此做出的巨大貢獻。國家用社會保險制度取代了退休制度,建立了全國性社會保障網,這是目前世界上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們說其比較完善,是因為這個制度包括全國所有機關、事業、企業、團體、個體工商戶和全國城鄉居民。從國家主席到平民百姓都在這個制度裡繳費和得到保障。這就是任何一個國家的社會保險制度都沒有做到的事,而我們做到了,這是共和國堅如盤石的根基所在,也是全國人民萬眾一心,同仇敵愾的結果。在這個問題上與其它國家或地區的比較,已在以往的答題中敘述了。

那麼,用人單位和國家為我們付出了那些呢?就是"六險兩金"的統籌基金和繳費人領完個人帳戶儲存額以後的全部養老保險金。這些數據也在以往的答題中敘述了。

為此,我們應該把心靜下來,也定下來,努力工作,感恩用人單位,感恩國家,感恩社會。懂得"治大國若同烹小鮮",必須謹慎、細心把自已該做的事做好,國家才能強盛,人民才能幸福安康。

管見了。











商世好


員工不離職,即員工與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仍在勞動合同的存續期內,那麼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其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作為企業員工同樣須繼續按規定按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為繳納社保費對於企業單位和員工來說,都是法定的,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

員工與用人單位仍建立勞動關係,同時繼續繳納社保費的,是不能辦理社保關係轉移的。其道理很簡單,一是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並未解除,二是在社保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繼續繳納社保費。勞動關係和社保關係在工作所在地同時繼續維持的情況下,不能辦理社保關係轉移也就很好理解了。

在職時要辦理社保轉移手續,首先,須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其次,是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部門將對個人社保賬戶進行減員登記,同時停止繳納所減人員的社保費。在辦理好以上各項手續後,就可以申請辦理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手續了。


Yifa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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