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押司是個什麼級別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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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級別,典型的的地頭蛇

在宋朝“官”和“吏”是分開的,想要當官,對於一般人來說只能走科舉這條路。就如“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出自宋代汪洙的《神童詩》)。考中了進士,一本就會外派做官,考核期一年一次,政績好的就可以升官,不達標留任,但三年必定升一級。也就是最多在一個地方任職三年。

而吏則不同,一般是招募而來。可以終身制,也就是說可以在一個地方經營一輩子!這是很可怕的,畢竟強龍也不過低頭蛇。所以在水滸傳中會發現,雖然宋江只是個押司,但不論是縣令還是同事百姓都對宋江另眼相看,禮遇有加。畢竟縣令最多任職三年就要走人了,鐵打的吏,流動的官。

【當然了,吏表現好了也是有轉成官的機會,但不是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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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宋史·職官志》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例如:在《水滸傳》經常提到宋江,當地百姓都稱呼宋江為”宋押司“,因為宋江在鄆城縣縣衙當文書一職。

陳茂同在其所著《歷代官職沿革·宋朝(下)》中,把官職分為官和吏兩大類,押司屬於吏(由於官數量有限,在行使行政權力時需要增加人手,故增加吏一職,如衙役)。在州和縣衙內都有押司一職,主要是招募而來,也有經受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稅賦徵收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但級別不好說,因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職,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一般一個縣有8個押司。如《水滸傳》中,宋江在上梁山之前擔任的就是鄆城縣押司。

押司是衙門裡的書吏,也就是書寫文書的人員。他們雖然被士大夫階層看不起,但畢竟屬於官吏階層,而且衙門中的書吏要比官多,他們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因此與百姓接觸的多,影響不容小視。 他們也享有免役的特權。 在穿戴上,他們可以穿長衫(雖然只能是黑色),和秀才一樣可以結一根長長的儒絛衣帶,腳蹬靴子;而普通百姓只能穿短衫,蹬高幫鞋。更重要的是,書吏同時掌握著一定的權力,可以滿足部分人的權勢慾望。 再者是歷代法制都允許書吏在供職一定年限後,經過考核,證實在職內沒有過錯,就可以得到升級為官的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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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司是吏不是官員,相當於政府裡的文書一職,但押司也分大小,按宋代官制,刑部這樣的大部也有押司,宋江在縣裡也是押司,等級和權限是不能比的。如果說要比,那就相當於現在的縣長秘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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