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陳陽先生


他屈服於威逼利誘,見風使舵,是投降派典型的代表人物。“奸臣”這個詞好像是專門為秦檜量身定做的,用在秦檜的身上再合適不過了。因為他的所作所為,無不向世人展示了他是如何配得上這個稱號的。



秦檜是江寧人士,最早做私塾老師的工作。他一邊學習,一邊工作看起來還很勤奮。功夫不負有心人,公元1115年,時年26歲的秦檜考中進士。就這樣逐漸步入仕途。起初,他有勇氣有擔當。靖康之恥時,他由於反對金國立張邦昌為傀儡皇帝,完顏宗翰一怒之下便將他和徽欽二宗一起擄回金國。


金國人覺得秦檜還算是個有點氣概的人,心中多少有敬畏之感,就十分地優待了他。當時的金國貴族完顏昌出於自身利益,縱觀宋金這麼多年的攻伐,於是他想和宋朝議和,怎麼個和法呢?在宋金之間再扶持一個傀儡政權“偽齊”,偽齊的皇帝是原濟南知府劉豫。誰知這劉豫當皇帝后投靠了完顏宗翰。這讓完顏昌很鬱悶。於是他又想以議和為由,把趙構變成傀儡,以為其所用。

在這樣的情況下,秦檜攜家帶口從金國回到了南宋。大宋朝廷很多人對秦檜的身份很質疑。儘管如此,當秦檜和趙構談到宋金要和不要戰,並親自遞上完顏昌議和信的時候,趙構激動不已,高興萬分。



很快,秦檜就坐到了宰相的寶座。他因給趙構出“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的禍國主意,被趙構罷免職位。但是在金國的壓力下,趙構被迫讓秦檜官復原職。


秦檜官復原職後,極力議和。議和的主要阻力來自主戰派。對於秦檜來說擺在面前的事情有兩件。一是打壓主戰派,二是極力談和。這樣,岳飛便成了他談和的犧牲品。之後,秦檜和張浚狼狽為奸,串通一氣,捏造了大量“莫須有”的罪名,致岳飛於死地。

其實趙構也很痛恨秦檜,只是迫於金國的壓力,他也沒有辦法。“紹興和議”之後,秦檜變本加利,大肆迫害異己,培植自己的勢力,朝中大臣都恨他切齒,連趙構都害怕他。



他的惡行三天三夜也說不完。連和他一起共事的張浚都說:“與他共事,始知其暗”。但是殺害岳飛讓軍民無不義憤填膺,也讓他遺臭萬年,留下了千古罵名,成為歷史的罪人。1155年,秦檜病死,他和他老婆王氏,張浚和万俟卨(莫其卸),被後人鑄成鐵像,靜靜地跪在岳飛墓前幾百年、幾千年……


閃電天下


岳飛在其《滿江紅·怒髮衝冠》中寫道,“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此處我們且不論這詞是否為後人託岳飛之名所作,僅以其撲面而來的鐵血壯志,收拾山河驅除外敵的虎膽雄心,秦檜作為岳飛慘烈的推手之一,他有著不可辯駁、不可推卸的責任。

但其實大多數人是看不到秦檜所為的,很多人只知道岳飛是英雄,而秦檜作為岳飛的敵人,自然便是罪大惡極,這其實是站不住腳的——當然,這不是給秦檜洗白,而是類於論據上的錯誤,秦檜所為,洗不白的。現在,我們便基於其本身,來看看這個人的生平所為。

秦檜(公元1090年-公元1155年),字會之,生於黃州,籍貫江寧(今江蘇省南京市境內)。早年的秦檜,可以說還是有點救國之心的,他於宋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進士及第,可見才情。秦檜沒當官時,收入微薄,曾作詩“若得水田三百畝,這番不做猢猻王”,這番處境,其實與我等每日為生活奮鬥並無二致。秦檜官路不差,先為密州教授,不久出任太學學正。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北宋大難臨頭,秦檜妻王氏方面有很多人降金,秦檜卻能堅持,上奏“不宜示層,以自處削”,提出“加強守備、將金使安置城外、最多割燕山一路之地”,不料欽宗將其劃給了河北割地使張邦昌,秦檜曾再三上疏請辭不果,遂同程瑀、肅王趙樞往金營議和——從這個時候起,秦檜便開始了一去不返的黑化之路。議和完成後,秦檜在同僚的推舉下,升任御史中丞,他終於學到了“違禁”的甜頭。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汴京失守,宋欽宗投降,囚於金軍大營內。靖康二年,張邦昌被金人立為偽楚皇帝,以金陵為都,秦檜則隨二帝被拘往北方——一系列的打擊,終於讓秦檜的一點傲骨消磨完畢。

宋高宗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金軍擄宋徽宗、宋欽宗北上,張叔夜、何慄、孫傅、秦檜、司馬樸、陳過庭等人也在其列,其中唯秦檜向金人搖尾乞憐,甚至混到了讓金人放他南歸的地步。建炎三、四年,秦檜為撻懶淮東戰場參謀,向楚州(今江蘇淮安)寫過勸降書。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秦檜歸宋,自稱殺了監視自己的兵士,唯宰相範宗尹、樞密院李回等與其有舊,力保其心。

金軍在北方面對遊擊的宋人時窮於應付,遂再次撿起議和佐戰的策略,使出“南北朝方案”,意圖,而此時秦檜在南宋政治中心搞的“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的南北分治方略如出一轍。

秦檜升任參知政事,並唯上是從,以此大力排擠對自己晉身之路有威脅的人員,曾經力保其中心的宰相範宗尹也在其排擠之列,此時的秦檜已經唯權是圖,是一個讓人恐怖的人了。秦檜雖劣跡斑斑,危害最大的還是他再次為相後的所為,屈己議和、粉飾太平,禍亂朝政等——這樣的人卻能得了善,實在讓人不忿。


古今事


據《大金國志》卷7和卷24記載:秦檜被擄至金國後立即叛國投敵,和撻懶、金兀朮打得火熱,在徽欽二帝及其隨行的其它官員被金國流放到苦寒之地廣寧府受凌辱時,秦檜卻成了金國的座上賓,獨自留在燕山府。金國貴族輪流宴請秦檜,席上金國貴族的姬妾作陪,生活得十分愜意自在。其夫人王氏也和兀朮打得火熱,秦檜不加理會。在金國天會八年秋,金國上層在黑龍江柳株開會,議定讓秦檜做為金國的內應潛回南宋。在這次會議上有人首先提出派張孝純,粘罕認為不妥,言道:“此人河東失節,人誰不怨,便去如何得位?得志,唯有檜可用”。在金軍再次南侵時,秦檜做為金國撻懶軍的“隨軍轉運使”南下,在金軍圍攻楚州時,秦檜曾為金軍寫檄文勸降楚州軍民,被楚州軍民嚴辭拒絕。秦檜運用親屬關係積及勸說各城守將投降,在他的斡旋下,秦檜的岳父獻撫州,秦檜的妻弟獻洪州,秦檜岳父的哥哥獻袁州。(《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8和卷29)為什麼秦檜會賣國變節呢?我認為這一點秦檜和汪精衛投日有共通之處,汪精衛在看到日本軍隊以席捲中國之勢欲滅亡中國,他對國家前途喪失了信心,於是做起了投機生意,把寶押在了日本人身上,希冀在日本侵佔全中國之後他仍能在高位上延續政治生命。同樣,在金國滅亡北宋之後,高宗所建立的南宋在建立之初前途未卜,許多人對南宋是否可以續命並不抱希望,所以投機分子理所當然的打起了另尋靠山的主意。因此做為投機分子的秦檜開始效忠金國也是順理成章的。在《金國南遷錄》中記載,金國大臣考慮南宋復仇事,議及放縱秦檜歸國,魯王說,只有放宋臣先回,才能使他“順我”。忠獻王粘罕說,這件事在我心裡已醞釀三年了。只有一個秦檜可用.我喜歡這個人。“置之軍前,試之以事”,表面上雖然拒絕,而內心中經常能“委曲順從”。建炎四年十月,完顏撻懶攻破楚州不久,就將豢養四年的秦檜放歸,臨行贈千緡錢。秦檜回到南宋,一見到高宗,便提議和金國議和。此建議正合苟安江南的宋高宗之意,高宗自稱得“佳士”喜而不寐。秦檜和金國常暗通款曲,聯繫人是秦檜帶回南宋的金人高益恭,他是金國的漢人,常穿梭南北為秦檜和撻懶送信。史載:“益恭者,燕人,與檜通心腹隨檜隨朝檜授以承信郎,令賁書賀撻懶封魯王,勸撻懶就封,以治魯地,且己為南朝宰相,可以相應。”。《宋史》記載:“奸臣、秦檜,兩據相位,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亡仇鬻倫…”。秦檜具備了架空趙構,假傳聖旨殺岳飛的能力。秦檜二次上位為相後,更加變本加厲的賣國求榮,排除異己,網羅死黨,其地位甚至可以架空趙構。在紹興十一年和議中,金國明確規定南宋終身不得罷免秦檜的相位,秦檜由於有金國主子撐腰,由此更加飛揚拔扈。更不把高宗放在眼裡,“由是中外大權盡歸於檜,非檜親黨及昏庸諛佞者,則不得仕官,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間”。秦檜還派人監視宮中,甚至收買了高宗的內侍以及御醫王繼先。“殿堂之上,莫非秦氏朋黨,朝野要衝,無不檜之爪牙”。高宗每次臨朝都戰戰兢兢,靴筒常暗藏匕首以防秦檜一黨暗害,因此秦檜對朝政的主導權可見一斑。《宋史》記載:“高宗初見秦檜能擔當得和議,遂悉以國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惡之人,秦檜引而用之,高宗亦無如之何;高宗所欲用之人,秦檜皆擯去之。舉朝無非秦之人,高宗更動不得。”秦檜結黨營私架空高宗的目的,就是為執行金國主子的指令,破壞南宋的國防力量來鋪路!有了這樣的條件後,秦檜驅趙鼎、逐張浚、殺岳飛、貶胡銓、禁建言、縱奸佞,權傾朝野便輕而易舉了。而剪除中興四將則是他的主要目的,在陷害韓世忠未果後便把黑手伸向了岳飛。《宋史·秦檜傳》〈兀朮遺檜書〉載:“‘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秦檜做為金國內應,執行金國主子“殺嶽換和平”的指令,陷害岳飛,假傳聖旨謀殺岳飛,這是岳飛之死的真正原因。)這絕不是空穴來風!秦檜死後不久,在趙構所發佈的一道詔令中,對秦檜的擅生殺之權的事也已經加以揭露了。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甲申( 1156年1月5日)載:詔:命官犯罪,勘鞫已經成,具案奏裁。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 今後,三省將上取旨。這裡面的所謂“大臣”,當即專指秦檜而言;所謂“便作‘已奉特旨'”,實即“假傳聖旨”亦即“矯詔”的同義語。在此詔中雖則未將岳飛獄案明確指出,但其必然把這一獄案包括在內,卻是斷然無疑的。彼此之間相互印證的是在《宋史·刑法志(二)當中,就更明確地指出,岳飛父子和張憲的冤獄,完全是由秦檜矯詔所造成的。其文曰:“詔獄本以糾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見。(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鍛鍊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備錄雲”。與當時的許多史實聯繫起來,例如,在岳飛繫獄之後,凡要搭救他的,大都是去與秦檜交涉和爭辯,上疏給趙構進行諫阻的人則極少,這就可以知道,《宋史·刑法志》(二)的這段敘述,每一句都是切合實際的。其中的論斷,也全都十分公正。“名為詔獄,實非詔旨”,最能反映出秦檜製造岳飛父子及張憲這次冤案的真實情況。所以,只要我們能夠平心靜氣、實事求是地研討這一歷史事件,我們便無法否認,秦檜是殘害岳飛父子和張憲的元惡。 而秦檜這麼做的目的無疑是履行他漢奸的使命,即:破壞南宋的國防力量!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89記載:(秦檜)其任將帥,必選駑才”,而駑才將帥“不治兵而治財,刻剝之政行,而附摩之恩絕,市井之習成,而訓練之法壞。二十年間,披堅執銳之士化為行商坐賈者不知其幾”《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89。如此一來,南宋建立之初所形成的抗金軍事能力消失了。不僅如此,和議也有力的配合了金國的緩兵戰略,有力的配合了金國“以和議佐攻戰,以僭逆誘叛黨”的軍事戰略。 1142年,宋高宗派使臣向金國表示願意臣服,從此每年都向金朝皇帝進貢。就這樣,多次在戰場上被南宋名將痛擊的兀朮,利用高宗的軟弱膽怯,終於在政治和外交上戰勝了南宋,併成功的利用反間計借秦檜之手殺掉了心腹大患岳飛,為金國獲取了戰略緩衝期。1148年兀朮臨終時,在“臨終遺行府四帥書”中披露:“……十五年後,南軍衰老,縱用賢智,亦無驅使,無慮者三也。俟其失望,人心離怨,軍勢隳墮,然後觀其舉措,此際汝宜一心選用精騎.備具水陸,謀用才略,取江南如拾芥,何為難耶?爾等切記吾囑”。(《三朝北盟會編》[丁]炎興下帙115引李大諒《徵蒙記》,225頁)。以上事實,有力的證據,清楚的證明了秦檜的身份是漢奸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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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溫,對《秦檜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其實歷史在特定時代:特定的社會環境以經作出《蓋棺定論》。


今天,筆者就談談一點。受時代的侷限性。和《正統》邏輯的思維下發表個人之觀點。

秦檜這個人在南宋初期,堪稱南宋朝庭中之重臣。讀過歷史的人們都知道了《秦檜》這個人。是很有抱負,和政治,冶國才能。但是有一點,在封建王朝,家天下。現實的社會背景下。君,臣的明爭暗鬥。和和諧相處。秦檜發揮的淋漓盡致。也就是說,秦檜是那個歷史時代替《南宋皇帝(趙構)背了一個直至今天的一個大黑鍋。


現在的人們往往對歷史的認知,仍然處於孩子學走路的狀態。永遠難以達到一個尊重歷史事實。又對歷史認識思維有一個質的提高。

如何對《秦檜》的評論。倒不如縮短一定距離。來了對清朝最後的權臣(老李頭)實事求是定論。


世界上從來就沒有《正確》於《錯誤》只是人們對世界觀認識的深和淺的問題!

歷史告訴人們,真於假,對於錯。往往都是人們的心中《一廂情願》自我感覺。誰都沒有《其能耐》界定歷史過去人物!


怒而難亦言


秦檜,早年也曾心憂天、牽掛民生、胸懷壯志。但是,靖康之變,他被俘北上,在艱苦的俘囚生涯中,他放棄了原先高尚的節操,崇高的品質,蛻變成一個賣國求榮保榮華富貴的可悲之徒,卑鄙小人。在他被金國南遣歸宋後,與一意求和、無心進取、只圖苟安享受的佞君趙構一拍即合,打壓迫害抗金將領,迫害朝野正直之士。而至於到最後,佞臣奸相群小合汙,冒天下之大不韙,殺害抗金愛國英雄岳飛及其子岳雲,部將張憲。佞君奸相割淮河到大散關以北宋土給金國,並年年向金稱臣納貢,開始了奴宋一百五十二年苟安殘喘的屈辱歲月。檜賊除早年的光輝歲月外,他的一生是為正直之人所不恥的。若問檜賤後半生有何貢獻,那只有書法值得世人稱道。“名從宋後恥言檜,我在人前愧姓秦。”一語,就顯示了人們對檜賊的切齒痛恨與鄙視,佞君趙構與奸相秦檜遺臭萬古,岳飛將軍含冤而死,萬代流芳。


孤獨的人209381559



秦檜是大奸大惡,口腹蜜劍之人;是陰險狡詐,暗劍傷人的小人;是欺君罔上,出賣民族罪大惡極的歷史敗類,民族的罪賊;惡貫滿盈,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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