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這個地方發布調整供熱價格的公告

平涼這個地方發佈調整供熱價格的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甘肅省定價目錄》、《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相關規定,經過前期供熱價格調查和供熱成本監審,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等程序,綜合考慮全縣供熱實際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擬定了華亭縣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價格調整方案,報經縣政府2018年8月28日第40次常務會議審定通過,現將供熱價格調整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計價方式

由原供熱期(5個月)計價,調整為按月計價,供熱面積按核定建築面積計收。

二、供熱價格

1.居民供熱價格由原18.5元/平方米.供熱期,調整為3.7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供熱價格由原21元/平方米.供熱期,調整為機關事業單位供熱價格4.5元/平方米.月,各類工商業、服務業、從事各種生產經營的企業供熱價格5元/平方米.月。

2.對重度殘疾、一戶多殘、老殘一體及特困殘疾人家庭憑《殘疾證》按半價收取供熱費用;對下崗失業人員優惠政策憑《再就業優惠證》、城鎮低保戶憑《低保證》減收0.6元/平方米.月,即按3.1元/平方米.月收取。

三、相關要求

1.萬戶供熱有限公司要嚴格按照相關收費標準實施收費,認真落實價費公示制度,切實規範收費行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 萬戶供熱有限公司要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不斷提升供熱服務質量,提高城市集中供熱保障能力,確保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更好地惠及民生。

3.以上供熱價格標準自2018年冬季供熱期開始執行,原華價發〔2012〕78號文件同時廢止。


華亭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華亭縣物價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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