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想停熱抓緊時間啦 供熱「報停」9月15日截止

牡丹江市:想停热抓紧时间啦 供热“报停”9月15日截止

東北網9月6日訊 5日,記者從牡丹江市供熱燃氣辦瞭解到,今年我市供熱方面政策法規沒有變化,依然執行《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供熱起止時間為10月15日至明年4月15日。廣大市民可在供熱期開始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停止用熱申請,也就是說,想要申請“供熱報停”的市民,應在9月15日前向熱企申報,逾期將被拒絕。

近日來,很多市民撥打本報熱線諮詢停熱的注意事項和停熱的最後期限等問題。市供熱燃氣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今年供熱方面的相關政策法規沒有變化,仍執行《黑龍江省供熱條例》。條例中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實行分戶供熱的用戶申請停止供熱的,應當在本供熱期開始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供熱單位應於接到申請後10日內形成書面答覆意見。對不同意停止供熱的,應當說明理由。即市民須在9月15日前向供熱企業申報停止用熱申請,逾期申請的,熱企有權拒絕用戶的申請。

據介紹,停止用熱的用戶,應當向供熱單位交納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的收取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目前牡丹江市依然按全額熱費的25%收取,但非分戶供熱用戶、新建建築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其他可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有這三種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停止用熱。

據瞭解,市民申請停熱,需持申報停熱房屋的產權證明、申報人身份證明,前往所在供熱企業窗口提出申請,然後等待供熱企業到現場審查房屋是否符合停熱條件。得到供熱企業書面答覆後,按要求一次性繳納全額熱費25%的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並與供熱單位簽訂停止用熱協議。對房屋供熱面積有爭議的,市民可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種是用戶與供熱企業現場測量,然後以雙方約定的面積為準;第二種,雙方現場測量仍有爭議的,可要求第三方房屋測繪部門再進行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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