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應該如何操作?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應該如何操作?

王先生最近有一件煩心事,去年8月份好友小李向王先生借了10萬元錢,做商業投資用,兩人約定3個月後歸還本金及利息。王先生本來不願意,畢竟數額巨大,而且商業投資又沒有十足的把握。但是礙於朋友情面加上朋友承諾還期,並主動簽訂了借條,王先生這才放下心來。

三個月後,小李商業投資失敗,不僅自己的本金血本無歸,也把王先生的10萬元錢賠進去了。王先生聽聞消息後,一邊安慰好友小李不要太過沮喪,一邊又考慮怎麼和小李開口要回10萬元本金。幾次話到嘴邊都被小李含糊過去,拒不提還錢之事。王先生也體量小李正處在事業失意的階段,覺得小李挺過了這段時間會重整旗鼓,主動歸還欠款。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應該如何操作?

今年年初開始房價上漲厲害,王先生和太太商量重新在市區換一套學區房。但是看了幾家樓盤之後,總房款和王先生的預算都相差太多,眼看房價越來越高,現在不買將來會更貴。這時王先生想起小李的10萬元借款來,於是給小李打了幾個電話,小李電話都是關機狀態,此時王先生才意識到自己已經被小李拉黑了。

王先生去小李家找小林,鄰居說小李早已經搬走。經過多方打聽,王先生聯繫上小李,沒想到對方的態度卻是“我現在沒錢,不然你去法院告我吧”王先生越想越氣,好好的10萬塊錢不能就這麼打水漂了,他決定去法院起訴小李。

眼看開庭在即,王先生又得到一個消息,小李拒不出庭。這下王先生坐不住了,明明小李是被告,開庭怎麼能不出庭呢?如果小李拒不出庭,那法院能進行判決嗎?判決結果能夠執行嗎?王先生帶著種種疑惑來到律師事務所,諮詢了我們專業的律師。

原來,我國法律規定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根據被告實際情款進行不同處理。主要分為缺席判決、延期開庭審理、中止訴訟、終結訴訟等幾種情況。

什麼樣的情況可以對案件缺席判決呢?首先被告經傳票傳喚,且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這種情況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判決。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應該如何操作?

什麼情況法院是可以進行延期開庭審理的呢?主要分為以下4種情況: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被告必須到庭的情形主要以家庭糾紛為主,也包含部分勞動報酬案件,例如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勞動報酬案件和婚姻案件的被告等等,一些其他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件的被告也必須到庭,法院才能審判。

2.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當事人在發現以下這幾種情形時有權提出迴避申請:審判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審判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是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審判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之前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其中,審判人員與本案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近親屬關係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申請回避。另外審判人員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也可以申請回避,大家可以去網上查閱以下審判人員違法規定的情形,這裡小編就不再贅述。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一般這種情況發生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當然在取證時間過了,當事人又有新的證人和線索提供時也會發生這種情形。

4.其他需要延期開庭審理的情形。

另外當事人死亡或者喪失訴訟能力的,法院可以終止訴訟或者終結訴訟,待確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時可以進行開庭審理。具體情形大家可以查閱我們之前的文章,這裡小編就不再贅述。王先生的情形顯然不屬於以上兩種情形。

就王先生這個案件來說,如果小李收到傳票而拒不出庭,法院有權進行缺席判決,且判決結果對小李具有法律約束力。如小李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結果,王先生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好在王先生保留了之前的借條和之後催借款的聊天記錄和通話記錄,所以在取證和審理過程中並不複雜。聽了王先生的遭遇,你是否已經瞭解到被告會造成什麼樣的法律後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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