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的老年人想找個老伴,還有領結婚證的必要嗎?

最好笑笑



七十歲的老人,找個老伴兒,還有領結婚證的必要嗎?其實是有必要的。

不管歲數多大,領了結婚證而住在一起,對於一生正派的老年人來說,才是天經地義的。如果象保姆式的住在一起,一是怕人說閒話二是怕孩子認為是為老不尊。

二是領了結婚證以後,才能女方真正的感到自己成了家裡人,產生責任和義務。一是對老人照顧更加熱心,細緻,對家裡的事更加上心,。如果不領結婚證,她會盡一個保姆的責任,掙錢幹活,叫幹啥幹啥。等老頭子不能動了,不好伺候了,馬上抬腳走人,不能一如既往的照顧老人。

三是領了結婚證以後,能把兩個人的關係固定下來,有利於感情的培養。使老年雙方更加貼心,愉悅,有利於身體健康。而保姆式服務是支應公事,有人沒人不一樣;錢多錢少不一樣;好乾難幹不一樣。要求高了,馬上走人。三天兩頭的換保姆,讓老人心裡不痛快,影響心情和身體健康。

四是如果老人是行政事業編制,女方是農業戶口的話,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待你父親走後,她可以每月領取幾百元的遺屬補助。對於農村老人來說,基本上也就夠花了。也總算夫妻一場,給她今後的生活增加點保障。

領了結婚證其實好處還是蠻多的。至於你擔心老人的兩套房子會被拿走是有些多餘的。你可以通過婚前協議將房產和女方分離,或與老人商量,把房產直接過戶給您,讓他們靠養老金或由你供應他們的生活。待自己的老人過世後,給繼母一部分養老金就是了。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70歲的老年人,找個老伴一起生活,確實是存在著要不要領結婚證的問題。

可能有很多人會想,歲數大了,在一起湊合幾年算了,沒有領結婚證的必要。但是,這樣的婚姻卻沒有保障,比如說,一方如果得了重病,那另一方就沒有責任很義務照顧,很有可能就此就把伴侶拒之門外,還有如果有房的一方先沒有了,那麼子女也沒有義務照顧這個沒有名分的伴侶,那麼,兒女繼承房產之後,很可能就讓老人有人。



如果領了結婚證,婚姻就受到法律的保護,在一起生活的時候可能沒有問題,但是有一方逝世的話,就很有可能和子女產生財產上的糾紛,給雙方都帶來很大的煩惱,這也是很多子女不同意老人找老伴的原因。


至於老年人結婚該不該領結婚證,還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不管怎樣,還是應該事先把事情談明瞭,互相達成協議,不讓以後的生活留下煩惱的隱患。


我是焱垚



華174684508


你好,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老年喪偶現象增多,老年婚姻家庭問題將更加凸顯,老年再婚問題近年來也成為了社會所關注的問題。從題主的表述中可以看出題主支持鼓勵父親找老伴兒,但是老人想登記結婚後有所顧慮,主要是關於父親名下的房產問題,因為房子屬於親生父母的共同財產,擔心婚後的諸多變故會給自家帶來損失。題主的這種顧慮在很多人中是比較常見的。希望老人找老伴兒,但是擔心婚後的財產繼承、老人贍養等問題。這的確是需要慎重考慮,從大眾媒體的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出因為老人再婚導致的財產分配糾紛較為常見。

有沒有領結婚證的必要?有沒有什麼方式避免老人再婚後的糾紛?

第一:當前我國老人再婚的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傳統的登記結婚;二是搭伴婚姻(不領證);三是契約婚姻(領證前簽訂協議)。老人想領證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未婚同居不符合道德規範,有損老人傳統形象,老人可能有心理壓力。

第二:建議採取契約婚姻的方式,避免老人再婚後容易引起的財產繼承糾紛問題。協議可以將老人的財產、與子女的關係、雙方的養老等問題寫清楚,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法律是支持這種協議的。

第三:照顧老人和雙方家庭情緒,理性看待契約婚姻。如果雙方家庭都是為了老人,明事理,知對錯,不是為了以後期望能不勞而獲老人的財產,那麼肯定會接受婚前協議的。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你,祝福老人。


鵜鶘心理


我個人認為70歲老人喪偶,找一個老伴,搭夥過日子,互相關愛照顧,彼此知冷知熱,有個人說說話是一件大好亊,子女們應該支持。但是結婚登記手續,就沒有必要去辦理了,倆個人同居就行了,免得百年以後,在財產繼承方面,給子女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如果老人執意要辦手續也可,雙方婚前各自做好財產公證手續,明確各自財產所有權和子女繼承權也行,婚後雙方所創造財產,老人百年後,歸雙方子女共同繼承。總之讓他們平平安安共度晚年就好。


靠山4


老年人也是一樣的呀,我覺得他們也應該辦理結婚證吧。老年人更希望結婚結的心裡踏實,有了結婚證就是合法的了,不要攔阻老人吧,他們多不容易呀,老了有個伴,能在一起多好啊。

不要以為老年人老了,沒有多長的時間,那就不辦理結婚證了,其實他們也應該有合法的婚姻證明。希望天下老人們都有很好的美滿的老年感情生活,反正對於他們來說就是一張合法的證明書,所以說他們也需要的。


HZS湛江




西門觀點:年齡與領不領證沒有關係,關鍵是領證時要協商好未來的財產分割問題。

事件大略:

既然已經做了兩年夫妻,領證是合情合理而且合法的,沒有問題。而問題的關鍵不是父親年齡已經70歲了,而是父親名下有兩處房產,兒女擔心父親去世後,房產會落入繼母之手。

而女的擔心也是有理由的。畢竟繼母與父親一起生活時間不會太長,而且,房產是屬於父親和親生母親的共同財產,一旦父親糊塗或者先繼母去世,房產有可能落入繼母之手。

所以,要想領證,必須解決好這個問題。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這兩處房產的所有權歸父親和親生母親共同所有,%因此,各有一半。父親如果不考慮繼母,那麼,父親去世後,兩處房產全由兒女繼承。

如果父親考慮到後續老伴畢竟陪伴伺候了多年,應該有所得,願意將自己的一半房產全部或者部分贈與她現任老伴,兒女們無權干涉。

作為兒女,也應該知恩圖報,繼母雖不是親生母親,但畢竟陪伴和伺候了自己的父親,減輕了你們的負擔,父親願意將自己的一半房產分給繼母,應該同意。

總之,父親想領證沒有錯,但領證前必須處理好房產的繼承和分割問題。這樣,以後的日子才會和諧美滿,兒女才能更加孝順。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七十歲在一起還要求登記領證肯定是圖謀財產。這個年齡的老人走到一起也就是個伴,互相照顧著,經濟上大差不差就得了。遇有不登記不在一起的老太太時,老爺子就應首先申明身後財產處置情況,絕不可做糊塗事,身後讓子孫罵。


楓159873779


老年人70歲了,找個老伴簡單地說就是搭夥過日子,互相照應,其實可以減少雙方子女陪伴老人的壓力。做子女的應該理解與支持,因為子女無權反對老人的黃昏之戀……

如果老年人還要學年輕人一樣去領結婚證就沒有必要了,領了證,一旦兩個老人以後都不能相互照顧了,想各回各的子女家就沒有這麼簡單自由了,因為要牽連到子女的財產繼承問題和奉養老人責任等很多問題。作為子女們好好找老人商量溝通,不要把簡單的事弄成複雜化…相信老人也會體諒子女們的一片苦心……


qiguo風雨不倒


老人自殺跟兒女有一定的關係,沒有人願意自殺,就是因為身子女照顧不上父母親,父母怕孤單,寂寞,有了病也無人去管。還得靠自己,老啦!病了不想拖累兒女,最後選擇了自殺。哎!老了難病了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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