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歸」注意!創業最高資助可達30萬元

好消息

留學人員企業申報

一次性創業資助資金

最高可獲30萬

威海“海歸”注意!創業最高資助可達30萬元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威海市財政局關於做好2018年度留學人員企業一次性創業資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正式發佈!

快來看看

你符合條件嗎?

8月30日前

需提報相關申報資料

申報資助範圍和標準

留學人員首次攜帶科研項目和技術創辦、領辦企業,從事產品研發、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進行高新技術研究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資金同一創業企業只能申報一次資助資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項目的運營情況、科技含量、市場前景等進行評估,確定一般優秀重點

三檔,分別給予留學人員企業10萬元20萬元30萬元資助資金

申報條件

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資金的留學人員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屬高新技術領域,待轉化技術項目創新性強,市場潛力大,且符合威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或重點產業發展規劃,企業具有技術轉化的主客觀條件,預計轉化期一般不超過2年;

2.企業在2015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期間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企業實際到位資金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4.留學回國人員為創辦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出資額佔企業註冊資本的25%(含)以上。

申報企業中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無違法犯罪記錄,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國(境)外學士以上學位的;

2.在國內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到國(境)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機構研修一年以上的;

3.出國留學並取得外國長期(永久)居留權或留學國再入境資格的;

4.其他符合規定的人員。

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留學回國人員申報時須向所在區市人社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留學人員企業一次性創業資助資金申請表》;

●留學人員企業一次性創業資助資金申請報告;

●企業工商登記證書、驗資報告、股權證明、完稅證明;

●證明留學人員身份及其項目(成果)、工業產權、專有技術、資金、機器設備、其他物料狀況和作價金額等材料;

●合資或者合作創辦企業合同;

●留學人員資信證明文件;

●企業所在地工商、稅務、環保、安全生產等部門意見;

●資助資金支出預算。

各區市人社部門對申報留學人員企業的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可靠。資格審核主要包括留學人員身份認定、留學人員企業及經營狀況認定。對符合條件的,在《留學人員企業一次性創業資助資金申請表》中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並加蓋公章。

威海“海歸”注意!創業最高資助可達30萬元

請各區市人社部門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於2018年8月30日前將《2017年度留學人員企業一次性創業資助資金支出決算和項目執行情況報告》及各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5份、電子版(申請表為word文件,其他材料為PDF文件)報市人才開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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