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前夕,監管機構再次重拳出手,開出罰單,整治銀行各種違規亂象。
2020年3月11日,據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披露:重慶富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7項違法行為,被處以警告並處罰款 184.5 萬元人民幣,沒收違法所得303489.56元。
根據“渝銀處罰公示〔2020〕5號”披露的重慶富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類型來看,主要包括:
1.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
2.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3.未按規定進行條碼支付業務管理;
4.未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異議;
5.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6.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7.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從罰單中可以看出,重慶富民銀行違法行為竟達7項之多。對於重慶富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對其警告,並處罰款 184.5 萬元人民幣,沒收違法所得303489.56元。
不僅如此,重慶富民銀行4名相關責任人也一起被罰,被罰人存在:未按規定進行條碼支付業務管理;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未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異議等違法違規行為,分別被處以5萬元、5萬元、2.5萬元、1萬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重慶富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中西部第一家民營銀行。富民銀行由瀚華金控、宗申集團、福安藥業、渝江壓鑄、海特環保、陶然居和博恩科技等重慶七家優秀的民營企業共同發起設立,註冊資本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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