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19岁寡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人们可能都有一种潜意识,认为我国封建时代的妇女都不能再嫁人,男人三妻四妾,女人只能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实际上,这是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的时期,特别是到了满清时期,妇女的地位才特别低。族权,夫权都是压在妇女身上的大山,可不如今天的时代女性,没有嫁不嫁过人,只有是不是单身。可即使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也阻止不了女性对于自由和情感的追求。再困难的事情,只要努力,总会有办法,改嫁也是如此。

清朝一19岁寡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满清乾隆年间,江南湖州有一富豪之家迎娶了一位青春美貌的新娘子。新娘子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美人,而这家大户人家的少爷身体却不是太好,一直病怏怏的。

结婚的时候,宾客们就私下说,这新娘虽美,可怕就怕在新郎无福消受。不过,这家的老爷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膝下两子,只有老大是嫡出,虽然还有个二儿子,可因为是个庶出,虽然老大身体不好,也依然没有让老二继承家业的打算。就盼望着给老大说个好媳妇,好好冲冲喜,希望老大的病一下子好起来,再给他生个大胖孙子就美了。

清朝一19岁寡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可天不遂人愿,老大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于还是一命归西了。这下子,家里就剩下壮年的老公公,新寡的儿媳妇和一个马上成年的小叔子。好在家大业大,不用他们干什么活。

但青春年少的新娘还没有享受几天婚后的美好生活,就成为了寡居的少妇,实在是不甘心,总想再嫁一次。可在那个年月,这实在是太难了。不过社会舆论戳脊梁骨,就是家里的老公公也不会答应。甚至想让她一直守寡下去,立贞洁牌坊才好呢,娘家人也不会支持她的。这可怎么办呢?

清朝一19岁寡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再大的困难也不会挡住对爱情,对自由的向往,一辈子这样过那还不如死了。新娘才十九岁,大好青春还长着呢?幸好新娘的家境殷实,带来的嫁妆不少。自己没办法,就花钱找人想办法,找谁呢?找讼师,找一名大讼师。

何谓讼师?就是相当于代理律师,专门负责打官司。他们住的主意肯定多。果不其然,讼师说了,这事情可以给她帮忙,但前提是要花银子,一口气要一千六百两。要知道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家也算小康,一年才不过花费二三十两银子。这几乎相当于普通人家五六十年的花费,换算成现在的消费比例,要至少好几百万。

清朝一19岁寡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可新娘一咬牙,没问题,钱财哪有幸福重要,就同意了。大讼师果然不同凡响,一千六百两银子就写了十六个字的诉状,但可谓字字诛心“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十九岁的小少妇一个人在夫家,守着老公公和小叔。你说这是让她守贞洁,还是让她犯错误,或者说她如何才能不犯错误。

清朝一19岁寡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县官一看,有理有节,准了。这新娘子就顺利再嫁了。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想法,努力加上一点先天优势(有钱),追求爱情,这都不是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